自从庭审结束之后,柳诗诗就搬到省会江城去了。
看来柳志坚是真怕再出这样的事了,不过,换谁都怕。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过了半年,江束衣的手早就拆了石膏,基本已经恢复了。
不过,医生还是建议要多运动左手,避免留下什么后遗症。
为此,江束衣经常舒展左手手指,五指叉开,收缩指关节,并转动手腕。
时间一长,也就慢慢形成习惯了。
他也没什么时间去感觉这样好不好,只是一心扑在工作上。
除了过年的时候回了趟江城,与叔叔一家聚了聚,其它的时候基本都在工作。
陈面瘫虽然有些护短,但也没有过于为难他。
毕竟任何一个上司都会喜欢能干的下属。
差不多忙到了4月份的时候,刑警队的工作才渐渐轻松了下来。
刑警就是这么一个活,忙起来忙得要死,闲起来也没啥事做。
忙和闲只取决于一个,就是当地的案发率和破案速度。
譬如说,今天就没啥事,江束衣拿着个水杯到处晃荡,走到刑警办公室,凑一起跟他们聊天。
正聊着呢,突然接到电话,说是在光明小区的一间住房内,发现一具女尸。
闻听此言,江束衣不敢怠慢与同事立刻前往现场。
等到了现场之后,发生的一幕简直是触目惊心。
一名大约30余岁的女子衣冠不整躺在客厅地上,头部显然受了重击,颅骨已然裂开,红的白的流了一地。
尸身已经轻度腐烂。走近时,可以看到蛆虫在尸体的五官及其他地方爬来爬去,看着实在反胃。
从开着的空调与电视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晚上。
陈尚言已经在进行简单的尸检了。
江束衣走到阳台窗口,那窗子关着的,但却没有锁上,轻轻移开。在门窗的框道上发现有呈米粒大小的碎块胶状物。
他通过这段时间与一中队各位成员的磨合,渐渐已经有了点默契。
只向关宏偏了偏头,关宏便过来提取了。
等关宏提取后,再向外一看。
窗外是一条东西向的偏僻小巷。很是窄小,仅容2-3人同时路过。
小巷过去是一排排平房。
死者楼层不过三楼而已,假设凶手从窗外进出杀人的话,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
走到卧室内,可以看到里面已经翻得一团糟。
抽屉,纸张,衣物甚至被单,全都毫无规律地乱成一团。
入室抢劫杀人?
江束衣的脑海里涌现出了这个词。
随即他又检查了其他几处窗户,统统没有锁上。
走到大门,看上去门锁并没有坏。
门外,高初筠正在低声安慰一个30余岁的男子,那男子双目红肿,显然非常伤心。
远处还有几个看热闹的邻居,被警察们拦在外面,正向房间一边张望,一边窃窃私语。
见到江束衣出来,高初筠便介绍道:“他就是报案人,叫邓宏。死者是他的妻子王云静。这位是我们的江队。”
“江队,”邓宏猛地一把握住江束衣的手,情绪非常激动,额头上青筋直冒,“请您一定要抓住那个畜生。一定要抓住他,我要杀了它,杀了它……”
干了这么段时间,江束衣还是有点不太习惯这种场面,毕竟这不是演戏,这是活生生的人。
他是个演员,对人的外在流露格外敏感。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敏感性,让他在面对人的真实情绪时,更容易受到冲击。
就如同某一天有人证明了一加一不等于二,可能普通人只会‘哦’地一声;但那些搞数学的可能都会疯……
“邓先生,你不要激动,这是我们的工作,我们一定会尽力而为。”江束衣安抚着他,“邓先生,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你的妻子已经遇害了的呢?”
邓宏抹了把眼泪,哽咽道:“我去江右省出差回来的时候,打开门就看到她……就三天啊,之前她还好好的……早知道我就不去了……那只畜生,畜生……”
“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仇家或者跟谁起过什么冲突吗?同事,邻居,亲戚什么的都想想。”
虽然这话是老调常谈,但该问还是得问。
邓宏想了想,摇摇头说道:“公司里的确有几个相处得不怎么好的同事,但也到不了结仇的地步……我想想,我还给云静带了礼物,我亲戚好像没有,邻居都相处得挺好的,我想不出来,我……”
眼见这邓宏上言不搭下语,显然妻子意外身亡给他的打击很大,已经是处于思维混乱状态了。
一时恐怕也问不出什么来,还是等他冷静下来之后再问吧。
江束衣交待高初筠,让她好好安抚一下邓宏,便出门来到了那条东西向的小巷。
考虑到门锁并没有坏,那么凶手从这条小巷向上爬到三楼去行凶作案,会不会是这样的呢?
江束衣抬头望了望,这是一个老式的小区,如果要向上爬的话,倒也不是不行,只不过,为什么凶手选择了三楼?而不是二楼或四楼?
因为二楼有防盗窗吗?
但二楼的那个防盗窗看上去并不怎么结实啊,如果想强行进入也不是很难吧。
选择三楼,凶手到底是刻意还是随机呢?
仔细观察墙面,这楼房建造已久,久到上面都长了一层青苔。
如果凶手真的是从窗外进入的话,想在这里不留下痕迹,是很难的。
然而,墙面上却并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踏痕,甚至连一点新鲜的蹭痕都没有看到。
凶手已经细心到这个程度,把青苔上的踏痕也消除了吗?
不过,那窗框上的那个细小的胶状物是怎么留存下来的呢?细心的凶手不会注意不到这一点吧。
这是个陷阱?
或者凶手并不是从这里爬上去的,而是有钥匙?
凶手用钥匙开门,行凶后,再把所有的窗户内锁打开,甚至还刻意在阳台的窗框处留下那粒胶状物,造成是从窗外进入的假象。目的是为了掩饰熟人作案?
那为什么不做全套呢?到这个墙面上也留下一些痕迹不是更好吗?
或者凶手的脚印有些特殊?
又或者是凶手准备这样做,但被什么突发的意外情况打断,只好仓皇离去?
到底是因为什么?
干刑警这么长时间以来,他已经越来越清楚的知道。
当刑警最怕的是两件事:
一件事是找不到任何线索,你要耐着性子细细查访,努力去找那个致命的线头;
另一件是留下了太多线索,等你抽丝剥茧,理清了哪些是误导,哪些是真实的时候,罪犯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与以往不同,这次案犯的凶手正在尝试如何引导警察思维。
毫无疑问,这是个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