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训练进行了十四天,确切地说是十三天半。
担任新兵连连长的陈霄十三天半都在伏霭这边,而对其他所有人来说,一到训练,他们的老大就消失了,不知道跑哪里偷懒睡觉去了。
没有人监督纠正,训练效果自然差强人意。
除了几个自觉性高的,大部分人将这次射击训练当成了娱乐,特别是到了寻找食物打猎的时候,是所有人最快活的时候。
训练结束时,新兵们乐不思蜀,均不想太早回去,他们已经野了,甚至都忘了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军人。
话说回来也是,这些新兵从一开始就没有学习军纪军规,思想上没有经过条条框框的洗礼,总是会少些什么。
陈霄“平易近人”,嘻嘻哈哈,自己都没有军人形象,还自称老大,何谈威信。
不少人胆子大到当着陈霄面提议,不如将子弹打完再回营地。
谁是首长谁是兵?
谁是老大谁是小弟?
陈霄乐呵呵地抛出一句话。
“训练不是玩,训练是为了躲避死亡,好好训练的人活下来的机会远远大过别人,今天回营,明天休整一天,后天我们有任务要执行,任务有点危险,能不能活着回来就看大家的命了。”
太突然了,大部分人傻了眼,还是新兵呢,这都没到一个月就出任务?
关键不是任务,关键是陈霄的话里有“危险”两字,特别是“能不能活着回来”这话杀伤力太大,一个月前,所有人都还是普通老百姓呢,一时间谁接受的了。
有人就不愿意了,大声道:“开玩笑呢?我们能执行什么任务?”
陈霄笑道:“莫怕莫怕,我也要去的。”他在身上摸了摸,摸出一根皱巴巴的香烟,又摸出一个精致的打火机,手一甩,潇洒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浓烈的烟在肺部酝酿了很久才缓缓吐出。
轻轻道:“怕也要去,这是军令,否则按逃兵处理。”
空气凝固,没人说话。
伏霭和李洪、拓跋风对视一眼,果然,我走上了大哥云逸飞走的路。
很好!
在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和社交关系的情况下,这是唯一的选择。
“有谁要抽烟的?”
陈霄叼着烟,手里出现一包未开封的香烟,眼睛眯成一条缝:“要烟的来拿啊。”
众人眼神古怪,静静看着他。
陈霄左瞧瞧右看看,吸了口烟,“我操,都啥眼神,一个个跟死了娘似的,都是男人不,是男人来抽烟……伏霭,来,抽一根。”
伏霭摇头道:“我不抽烟。”
李洪忽地上前,“给我一根,我这辈子就想抽来着,一直没机会。”不是一直没机会,是一直没什么钱,一分钱都恨不得掰两半用,哪敢去抽烟。
陈霄翻手变出一把军匕,随手对着整盒香烟一削,恰好将包装顶部给削去,露出完好无损的香烟过滤嘴。
这手法,这准度,没谁了。
即使这群新兵是外行,也知道要做到的难度。
李洪惊佩不已,竖起大拇指:“老大就是老大,威武。”
陈霄眯眼享受。
伏霭恶寒。
有了第一人接烟就有第二人,没一会,一半人都抽起了烟。
烟一抽,气氛才不那么难受。
有人抽着烟就问了:“老大,你真的也跟我们一起任务?”
陈霄弹飞烟屁股,笑骂:“废话,你们是老子的兵,老子的兵去完成任务,老子当然也要去,再说了,当兵当然就有任务,很正常嘛。”
有人说道:“但也不能一开始就让我们去执行危险任务啊!”
陈霄不屑地瞟过去,“你娘的走个路都会死人,有特么绝对安全的吗?”
众新兵笑,压抑的心才都轻松下来。
想想也是啊,真要危险,老大还能这轻松?
陈霄看了眼默不出声发呆的伏霭一眼,指着伏霭对大伙道:“瞧瞧矮子,多镇定,你们要是都像他,我不知道有多省心。”
有人开玩笑道:“老大你够省心的了,每天都看不到人。”
陈霄对着那人道:“我呸!”
众人嘻笑一团。
吃过中饭,陈霄带队越过垃圾场横穿小镇步行回军事基地,并要求高喊“一二一”的口号行军。
美其名曰拉练。
穿过小镇时,有甜点店的少女听到声音,红着脸在店门口朝部队招手,“阿霄,你什么时候有假啊?”清脆的声音让人听了都发酥。
陈霄潇洒挥手,“月月,看到我身后没有,我被这群没用的家伙缠住,没办法分身啊。等有空,我一定过来找你,如果时间太长,就别等了。”
路过服装店时,又有一靓女冲出来,在队伍旁双眸含泪,泫然欲泣,“霄哥,你是忘了我吗?”
陈霄拉住她小手深情道:“阿欣,怎么会,我忘了所有人也不会忘记你,我这不是没空吗?过两天还要出去任务,说不定要出去个一年半载呢,好好在家等我,实在等不了了,我也不怪你。”
在经过一间小烟酒店时,一名姿容尚存的少妇出门,双手捏着衣角,垂着头,一五岁左右的小女孩跑出来站在妈妈身后。
陈霄快步过去,小女孩一见是他,欢喜地冲进陈霄怀里。
陈霄抱起小女孩,笑得十分开心,“雪雪又长高了啊。”
小女孩嘟起小嘴:“爸爸坏,很久都不来看妈妈,妈妈好伤心。”
少妇红着脸别过头,陈霄道:“部队的事说不清,这段时间不得空,而且……马上要出去任务,估计很长时间不会回来。”
少妇低声问:“会是多长时间?”
陈霄道:“可能一个月,也可能一年,三五年也说不准,这个任务很难说清。”
然后他抱着小女孩拉着少妇进了店,取出一大把钱,足有上十万,“钱你留着用,自己照顾好自己。”
一路走来,新兵们算是大开眼界,下巴掉了一地。
始知陈霄要他们高喊“一二一”的目的原来是为了惊动三个漂亮的花痴,特别是最后那个有小孩子的少妇,站在街边泪水哗哗的流,一直目送。
这是赤果果的炫耀。
招人嫉,招人恨。
原来老大是个处处留情的花心大萝卜。
不过……真特么令人羡慕啊。
只有伏霭几个人猜到陈霄的真实用意,陈霄这是在跟自己的女人变相的道别。
伏霭心直往下沉,就如陈霄这样强大的人也是抱着必死的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