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华的担心并不多余,下半场开始还不到三分钟,三杉就接连发来三条信息:“对方果然有后招,如你说的,跑酷似的头球,把比分扳平了。”“你们的3号后卫防守这球时受伤了。”“替补上场的是14号,看他的动作似乎不怎么流畅。我怀疑”
后面就没了字,也没有句号,显然还有后文。露华想到梦里石崎一上场就对自家球门豪迈的射球,心顿时提了起来。好在没过多久,三杉发来一条长信息:
“上一条我本来想写‘我怀疑他可能太紧张了’,字还没打完,他就送了对方一份大礼。岬君和守门员一起把双胞胎的第二次跑酷射门破坏了,刚上场的14号踢球门球时出错了脚,把球踢进了南葛的球门,花轮的双胞胎兄弟还没跑出禁区,守门员还趴在地上呢。南葛队的人围着他说了一会儿话,现在刚散开。”
看完这条信息,露华觉得异常无语和不安,无语的是她早上都提醒过石崎别紧张了,他到底还是出了岔子;不安的是南葛SC本就是背水一战,被对手逼平,队员们心里一定有相当的压力,眼看着比赛剩余时间越来越少,石崎却送了对方一个进球,让他们面临绝境。她可以想象,此时南葛SC成员恐怕恨不得扒了石崎的皮——这种时候却万万不能起内讧啊!
露华使劲回想着,梦里的石崎在踢出自杀球后,双手抱着球跑向了对方的场地,心又悬了起来:他该不会继续做傻事吧?!
7组这场小组赛目前双方战平,谁胜谁负或平局都不影响他们双双获得淘汰赛入场券,进入了垃圾时间。想到这里,露华再也坐不住了,立刻把所有纸本胡乱一卷,匆匆离场跑向南葛的赛场。她已经答应了岬,会学习指挥一支球队。现在是他们最困难的关头,就算她依旧帮不上忙,至少她可以和他一起面对,无论是什么结果!
1组现场人声鼎沸,露华跑向球场坐席时,听到通道那边传来一阵欢呼,莫非又有进球了?
用最快速度跑到出口,顾不得找座位,露华赶紧看比分牌:2:2,时间还有最后四分钟。
南葛的中场——露华一眼就看到了岬——双手抱球,正在跑回中线圈,他把球交给花轮队,自己回到中线后严阵以待。平局和输球的结果没区别,现在南葛要争分夺秒地进攻了。
兜里的手机在震动,露华边看赛场,边看三杉的信息:“14号到中场抢断,踢了一记飞向球门的直球,岬君在花轮球门前插上,又打平了。但我不会为这一球表扬14号,太急于求成,放弃了自己的位置,起脚也很仓促,南葛的防守比进攻本就差了很多。若是对方参与进攻的成员再多一个,南葛会被打个措手不及,再被进一球也是有可能的;或是岬君接应不及时,对方会一直控球到比赛结束,南葛就没有再次组织进攻的机会了。”
露华苦笑,她也知道现在不是批评石崎冒险的时候,他想挽回失误,并且还帮助南葛得了分。然而却让三杉看到了南葛的薄弱环节,相信其他正在观赛的球队一定也注意到了,这算不算是塞翁失马?
这是露华第一次看到南葛SC的东京比赛现场,修哲那三位中前场搭档配合默契,很快就把球从对方脚下断掉,顺利交给了岬。翼与岬这对黄金搭档几乎是同时向前推进、避让、传递,在全场进行准确无比的接应,露华居高临下看着,暗暗吃惊:假如防守不太薄弱,这样的搭档简直让对手胆寒,就算一次配合暂时无法得分,但禁不住岬会全场反抢,就地组织,而翼用同样优秀的球感第一时间出现在最适合的进攻点位接应,他们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制造进攻机会,得分只是多少的事吧!
南葛获得一个角球,翼摆脱防守,把球踢出,这脚射门也很有威力,但是立花兄弟双双退到了小禁区前,球被挡了出来,却没有出界,拿到球的花轮队开始全员传球,不停地倒脚甚至传给守门员,每人平均持球不到三秒钟。
手机又在震动,露华快速瞥过标题“补时一分钟”,目光投向球场,依次掠过两边的观众席、啦啦队、边裁、摄像机,视野变得极为开阔,最终聚焦到大禁区外那个控球的白色身影。
已面临绝境,他却从来不放弃。
岬刚才和翼从一人前后进行逼抢,逼对方回传失误,来生拿到了球却没有射门角度,就把球又交给了他,他得到球后没有立刻传球,而是转身退向禁区线外。
花轮的防守队员警惕地看着岬,没有上前,小禁区内这个方向聚了六、七个花轮队员,都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脚下,守门员大喊着提防他突然传球。露华看着岬镇定地擦了一把下巴,直起腰,将球从右脚换到左脚,对准球门前,突然改变了带球的节奏。
随即,他传出一个略有倾斜的高平球,踢出这一脚后,岬马不停蹄地向球门前跑去,立刻有两个人站在了翼的前方,翼出人意料地蹲下借力,向这脚球拐向的弧线方向高高跳起,准确地从两人中间穿出。露华仿佛看到,触球的瞬间,翼脑后支楞的一撮头发都改变了方向——头球攻门、入网。
“进啦!”石崎的高喊和进球哨音一同响起,翼和岬简短地拥抱一下,立刻跑回中线圈,然而花轮队员却没有继续带球上前,立花兄弟中的一人徒劳地把球向南葛球门高高踢去,森崎跑向来球,看着它飞进自己怀里,十几秒后裁判吹响了终场哨。
“得分了。”露华念着三杉发来的信息,看着场上互相拥抱庆祝的队员,嘴角露出欣慰的微笑。
下次再做梦的话(露华心里想着还是不要了),她还是看到最后吧。这帮男生,为什么总是在最后关头才把谜底揭晓呢?
(第十七章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