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五章 人手(1 / 1)我喝大麦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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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恒觉得,养狗还真是很有用的,又听话,又聪明,还会找吃的。

弄好这些,他们再次出门去钓鱼。

这一阵玩闹之后,两个人真是如同回到了过去的时光一样。

周恒带着胡金华,找了一个山背面的水渠边,那边没太阳了,比较凉快,钓鱼很爽。

这次出门没有带猪油渣作饵,他们随意翻起水渠边的石块,底下全是又肥又粗的蚯蚓,用来钓鱼很好。

坐在水边的树荫下,真是凉快,吹来的风都是凉的,很舒服。

周恒想起了一些高中同学,有一些知道近况的,就跟胡金华聊了起来。

比如某个胖胖的女同学,那时候班里人都嘲笑她,结果人家现在瘦下来了,一下子变得很漂亮了,嫁得还不错。

比如某个语文老师,那时候话超多,而且总认为自己很牛一样,大家都很讨厌他,结果没想到那家伙还真牛,听说他儿子还去樱花国留学了。

聊着聊着,高中时的那种感觉,似乎又回来了,那时候他们几个感情很好,经常一起玩着的。

现在聊起当时的一些趣事,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突然又想起了谁,胡金华说道:“孙计安那小子,以前咱们都看他不怎么样,但是他现在啊,可厉害了,家里给他找了关系,在市里弄了个小职位,以后还有升迁。”

他出来了半年多,虽然比较自闭,没有怎么主动去找谁,但镇上就那么大,随便留神就能听到不少事情。

以前的同学,一个个境遇都不一样了。

他说的那个名叫孙计安的同学,当时也跟他们一起玩,那家伙个子很瘦,颜值不高,还喜欢舞文弄墨,喜欢画点画。

那时候,班里同学一叫他的名字,就叫“计将安出”笑他。

本来那家伙有绘画才艺,是很容易追到女同学的,可惜他的脸长得不好看,白瞎了才华。

当时感觉那小子前途很一般的,哪知道,家里亲戚有实力,给弄到市里去了。

虽然是小城市,但也很让人眼红了。

周恒听到这个消息,说道:“那什么时候我们去再市里时,要敲他一顿饭了。”

当时玩得最好的几个人,后来上了不同的大学,也就基本上天各一方了,联系得并不多。

虽然周恒也加了那个高中群,但现在群基本上变成了广告微商群,聊天的人实在不多。

但既然知道了孙计安的消息,以后去市里了,去联系联系也是可以的。

这一聊,周恒感觉回到了高中时代,胡金华也算是打开了心扉。

出来到现在,他算是好好聊了一次。

要不是周恒去他家送鸡,他可能都走不出来,都不会主动出门吧。

有时候,其实也是他内心过于敏感,认为别人会瞧不起他,会躲避他,现在想来,是有点想多了。

突然间,漂在水面的浮漂动了动,他顿时紧张起来。坐了这么久,终于有鱼咬钩了。

钓鱼的那种收获的喜悦,真是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周恒也没说话了,静静的看着,免得把才咬钩的鱼吓走。

浮子动了几下,鱼起先都是轻轻的触碰试探鱼饵,等到认为安全了才会真正的吃,这时候扯线才比较稳妥一些。

胡金华小心翼翼的拉起线来,发现才是条一指长的小鱼,顿时一笑:“这鱼也太小了点。”

周恒立即把带来的桶里装点水,说道:“再小我也不嫌弃,我家的小猫有晚饭了。”

钓到现在为止,总算开了张,虽然只这么点大。

有了这个开头,后面就好了些,陆续又钓到了好几条,可惜都不太大,勉强只有半碗,给小猫吃正合适。

不过,小龙虾倒是钓了不少,这东西很傻,咬着钩就不放,随便钓钓,居然能有一碗了。

周恒说道:“得了,咱们今晚的下酒菜有了。这个可以做个麻辣小龙虾。”

胡金华说道:“我不能喝酒啊,一会儿还要开摩托车回去。”

“在我们这住一晚上,明天早上再赶去上班也可以啊。”周恒说道。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日头偏西,他们收了钓竿,准备回去搞晚饭吃。

胡金华摇头,说道:“明天早上来不及,我那里上班很早,很多人都是赶早集,天刚亮就到街上了,我去晚了老板要不高兴。”

这点周恒倒是知道。

上次他还是店里的消费者,跟胡金华聊了几分钟,那老板都甩着个脸子。

想一想,生活真是不容易。一个月就几百块钱,还诸多不自在。

想了想,周恒说道:“要不,你把你那工作辞了,我这养鸡要续六千只呢,人手肯定不够,你过来帮我得了!”

胡金华一笑,赶紧说道:“不行不行,那怎么好意思!”

他知道老同学是在照顾自己,想给自己一份更轻松自由的工作。

但是他也知道,农村养殖这玩意儿,谁家会请人啊,都是自家忙活着。因为养殖的收入本来也是有限的,基本上利润也就相当于一年到头的工钱。

把工钱发出去了,那还养个鬼啊。

老同学是好意,但他也不能让人家亏钱。

周恒说道:“我没跟你说客气话的意思,我是说真的。”

他盘算了一下,其实六千只鸡,真的需要有个帮手才行。

现在好歹手头松动了,能让父母继续没日没夜的干么。

再加上,后面湖承包好了,再养鱼也有很大的工作量,仅靠家里的人,当然也是不现实的。

事业越大,需要的人手也越多,请个人手也很正常。

一边聊着,慢慢的就看见自家的院子了,已经升起了炊烟。

大黄狗摇着尾巴,欢快的跟上。

因为是顺风,隔老远,就闻到了家里的饭菜香味,周恒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说道:“今天又是肉又是鱼,不喝酒有点可惜啊。”

胡金华笑笑,说道:“那你一个人自斟自饮也可以的嘛!我感觉你在家里,喝酒的机会应该不少。”

这不,今天出个门,狗就叼回一只山鼠,这个下酒不错啊。

到了院门口,李芸莲迎了出来,她已听老伴说起,儿子今天来朋友了,所以也专程多做了两个菜。

儿子的朋友,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肯定是要给儿子面子的。

那只山鼠她也给红烧了一下,提前腌入味的,味道很不错。

本来这东西要用稻谷皮火熏干才最好吃的,但这只有一只,费那劲划不来。

其余像熏肉啊,过年的灌肠啊,还有上次周恒弄回来的鱼,总之好菜不少。

见到胡金华往他摩托车边走去,她还以为是要走了,赶忙留住他。

她说道:“这孩子,走什么!你跟小恒是同学,到同学家里连顿饭都不吃,是不是下次他去你们家了,你们也不管饭啊?”

胡金华是把摩托车往边上挪一挪,怕碍着事了。他心里很不好意思的想着,上次周恒去自己家,可不是没被管饭么。

当时他老娘糊里糊涂,连名字都忘记了问,哪还想到做饭的事情。

但周恒母亲对他这么客气而善良,让他心头很暖乎。

李芸莲说道:“你们就在院子里玩会儿,晚饭很快就好了。”

周恒去清理刚刚钓来的鱼,虽然少是少了点,但对于小猫来说,那是足够了。

清理一下,再去煮一煮,给它增加点营养。

胡金华也帮着弄小龙虾,要清洗一下、扯扯虾线什么的。

弄好了,周恒又进厨房秀了一把他的厨艺。

以前在外面打工时,很喜欢吃那种麻辣小龙虾的口味,所以特别研究过。

但人家那小龙虾,肯定没他这个新鲜。

只是那种做法,他们这里没有,所以他得自己动手。相比上次做酸菜鱼,这次要熟练多了。

晚饭很丰盛,周恒父母也很热情,一个劲的让胡金华喝点酒,毕竟和儿子也是近十年没见面的旧同学。

不过,既然他还要开摩托回去,也就作罢,不会拼命的苦劝。

一家子这样的热情劲,真是让胡金华的心头开朗不少。

饭桌上,周恒对父母说道:“我打算请胡金华在我们这里做点事,帮着喂鸡啊,拌饲料啊这些。”

对了,小鸡苗长大后,需要搬到山上养的话,还得有个人守夜。

如果不请人,那要么就是周恒自己守夜,要么就是父亲守夜。如果请个人的话,那父亲就轻松多了。

总之,人手是真的缺着的。

胡金华推脱了多次,见周恒这么说,便十分感激的同意了。

老实说,在这里养鸡,当然比在老板眼皮底下干活,轻松自在多了。体力活他不怕,怕的是老板天天给他脸色看。

本来只是来看看周恒家的,没想到还捞着了一份工作,他真挺意外而高兴的。

他倒没有那种“给同学打工不好意思”的思想,反正已经都这样了,干什么不是干?

周恒给他开三千块钱一个月,虽然这比镇上的平均工资高出很多,但晚上还要守夜的话,也比较辛苦,值得这个工资了。

大城市这个工资根本请不到人。

再加上,周恒也希望能帮帮这个老同学,因为看到他老娘那个样子,是真的让人心生同情。

当然,再高也不可能了,胡金华根本不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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