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八章 主流?(1 / 1)无处安放的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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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啊?怎么没看见你人?”

发送微信,有些担心的望了望马路尽头,雷云真害怕突然间就冒出辆黑色机车来。

“轰轰轰~!”

同样的炸街引擎声轰鸣而来,雷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

他有些后怕的定睛一看,这才发现一辆橙红色的不知名超跑,正缓缓的停在自己面前。

“不是说了不飙车吗??”

一看这架势,雷云真想立马扭头就走。

要不是跟学姐聊天的时候,学姐说是想看看埃菲尔铁塔、卢浮宫、巴黎圣母院、凯旋门等等著名景点,不然雷云还真有些不愿出来。

更别提跟这个小魔女一起游览巴黎了。

“不飙车啊!我的座驾都是跑车我能有什么办法??”

半敞开的敞篷车内,唐珂儿露出的难为神色,令雷云深感无语。

“这个。。”

走到跟前,雷云刚拉开扶手,却发现车门正带着自己的手臂一起上扬,而不像正常车辆那般与地面平行。

“剪刀门啊?”

有些费劲的躬身钻进车内,望着高高扬起,直戳天际的车门,雷云下意识的问道。

虽然之前从来都没有接触过超级跑车,但每个男人心中都有着一个跑车梦,即便一辈子都可能无法拥有,却也并不妨碍内心的向往和幻想。

因此雷云虽然不太了解超跑,却也大概了解一些比较酷炫的特点。

“什么啊?这是迈凯伦720S,是蝴蝶门!”

唐珂儿有些好笑的捂嘴偷笑,一边拿眼睛偷瞄着,看着雷云略有吃力的关上车门。

“好吧,蝴蝶门就蝴蝶门吧。”

耸了耸肩,雷云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他转头望向窗外,思绪起伏不定,从昨晚到现在,他的大脑就一直没有停止思考过。

至于什么品牌的超跑,什么蝴蝶门剪刀门的,他压根就不在意这些,也从来不觉着自己不了解这些有什么可丢脸的。

他的心思,都在电子音乐上,在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上。

“轰~”

启动引擎,唐珂儿看着扭头望向窗外,不发一语的雷云,皱着小脸有些纠结的想说些什么。

“喂...”

细若蚊声的声音刚起,唐珂儿又突然紧闭上嘴,似乎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一时间,车内气氛有些诡异的安静下来。

只剩下敞篷外的风声呼呼作响,吹的唐珂儿发型凌乱,随风飘摆的灰色短发下,是一张有着精致妆容的纠结面庞。

“Ya!I hear of people talking insane!”

【呀!听人们说着疯狂的事!】

“I or ihe neck brace!”

【我让这医生给我颈部做个支架!】

或许是见车内的气氛太过尴尬,唐珂儿忍不住连接蓝牙播放起了音乐,恰好,便选中了这首雷云跟凯文联手的最新作品-Rail Breaker!

听到这骤然响起的熟悉旋律,雷云不禁转过头来,下意识便皱起眉头。

唐珂儿的音量开的很大,听在此时的雷云耳中,却显得格外嘈杂。

“你觉着...”

稍微扭低了音量,雷云的语气有些不确定的迟疑着。

听到雷云终于主动开口说话,唐珂儿连忙竖起耳朵,再次调低了音量。

“这首歌...好听吗?”

谁都没想到,雷云问出了一个令两个人同时都有些愕然的问题。

在说出这句话的同时,雷云才反应过来,自己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

“呃。。好、好听啊!当然好听啊!昨晚的现场效果多好的!”

初始的惊讶过后,唐珂儿接连点头肯定着自己的答复。

“Em...”

雷云没有回答,只是眉头又无意识皱了起来。

他转头望向窗外,此时车内的音乐已经进入Drop阶段,巨大的音量透过毫无遮掩的敞篷直接传至车外。

雷云非常清晰的看见,街旁的路人突然听到这段音乐,却仿佛听到噪音一般纷纷皱眉,甚至有些年龄比较大的直接就捂起了耳朵...

“为什么同样的音乐,对于两种不同的人群来说,却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异?”

雷云的喃喃自语,透过嘈杂的音乐,传至唐珂儿耳朵里时,几乎已经不怎么听的清楚了。

“什么?你刚才说了...”

再次将音量调小,唐珂儿投来好奇的目光。

“我是说。。为什么有很多人喜欢这首歌,却有更多人不喜欢...甚至讨厌这首歌?”

这是雷云昨晚翻来覆去,一直都无法想明白的一个问题。

“这很简单啊,一个风格肯定有着它自己的受众群体啊,怎么可能会受到所有人的欢迎?”

唐珂儿有些奇怪的撇了几眼,感觉这明明是很正常的事情啊。

“就像嘻哈或者摇滚,刚刚出现的时候,不也是大众眼中的另类?”

说着说着,突然又想起来自己那些校友们,他们也是对这首歌的评价不怎么理想。

“还有咱们国内那帮人,从小就听惯了流行音乐,听歌只听旋律好听的,稍微特殊一点的就接受不了了,这不也很正常么。”

唐珂儿无意识的话语,听在此时此刻的雷云耳中,却犹如醍醐灌顶般令他顿时眼前一亮!

流行...

旋律...

好听...

这几个关键字眼,对于此时的雷云来说,却好像突然拿到了打开大门的钥匙!

他终于明白了昨晚到现在,他内心中究竟在纠结什么!!

从第一次与凯文在餐馆长谈开始,凯文当时的话语,就已经在他内心中埋下了种子。

“这就是电子音乐!是少数人的专享!是小众群体的狂欢!”

“那些无法接受我音乐风格的人,只能说明他们不配听电子音乐!”

“这,就是电子音乐!它永远都不属于主流,也不可能,成为主流!”

那一刻,雷云的心中就在思考。

电子音乐就真的不可能成为主流吗?

既然大众喜欢流行音乐,喜欢更有乐感的,旋律好听的音乐。

那么为什么,不能在电子音乐中,融入更多的流行元素,编排更多好听的旋律,从而彻底的摆脱小众,成为主流音乐的其中之一呢?

为什么非要只是小众的现场狂欢,而无法在任何音乐排行榜上进入前60位呢?

难道电子音乐,就注定只能排在60名开外吗??

如今电子音乐的全球受众才有多少?

几百万,或几千万?

但全球的人口又有多少?

六十亿?或七十亿??

曾经的嘻哈同样是诞生于美国街头的黑人音乐,可如今呢?

早已席卷全球。

那么电子音乐,为什么就无法成为主流呢?

凝望窗外,雷云的眼神不再迷茫,反而越发坚定...

【PS:本书中所构建的世界,是主角所属的平行世界,不论是电子音乐的发展阶段或时间节点,都与现实无关,切勿对号入座,请带脑子看书

不过事实情况是,电子音乐在起步阶段,确实充满着太多误解和偏见,但现在,电音已成为主流之一,抖音完全被电音统治,格莱美和B榜上,电音也已成为常客。

在这个平行世界,主角将带领电子音乐,再次统治整个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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