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中编办就在全国开展了清理“吃空饷“工作。
2006年,原人事部出台《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
2007年,中编办、监察部颁布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2013年,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完善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研究制定治理公职人员“吃空饷“和解决超编用人、编外用人的政策措施。
2014年“吃空饷“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9月25日,全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人数为162629人。
全国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119846辆,实际清理清退114418辆,占95.5%。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2014年12月1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暑假结束,红石砬小学上班的第三天,学校第一次开会,校长传达上面文件着重强调,即将自上而下专门整顿”吃空饷“问题。
李铁如暗笑,这可好,自己这还没开始琢磨呢,上面就开始”堵窟窿“了。
就知道会这样,自己根本没有占公家便宜的可能。
他并不遗憾,觉得今后若有机会暑假去挣点外快就已经很满足。
吃空饷”现象却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少数官员为一己私利违背党性原则,不择手段损公肥私。
二是对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缺位,对一些违纪违规现象熟视无睹。
三是职能部门监督不力,把关不严,为所欲为。
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对“吃空饷”者处罚不力,人事监管制度不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缺乏足够的惩戒力和威慑力。
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是刚性约束,“吃空饷”则是对公共财政资金的蓄意贪占,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一方面,“吃空饷”就是不劳而获,只要挂个名不用做事就拿钱,这样的好事谁不愿意得?
另一方面,对“吃空饷”的治理不到位,在执行政策制度的时候,没有执行到位,在处理“吃空饷”干部时,流于形式,违法成本过低,甚至成本为零。
1、探因:滥权养大“财政毒瘤”
“吃空饷”现象频现,已成为侵蚀财政资金的“黑洞”。
2013年河南省治理“吃空饷”,清理出2.2万人,查纠违纪违规资金1.19亿元。
河北省2014年加大“吃空饷”资金追缴力度,2014年7月底,共追缴回资金上亿元,占应追缴额的55.12%。
“倍增”的数字背后,是谁让“吃空饷”者有机可乘,让这颗“财政毒瘤”越长越大。
有‘吃空饷’者,就有‘发空饷’者。
一个单位的编制人数、出勤状况、工资发放情况都有账可查,人事部门、财务部门还是单位相关领导,难道不知情?
2、“吃空饷”问题频出的背后是“权力包养”在作祟。
权力监管失范、查处不力、违规成本过低是主要原因。
从以往情况看,对“吃空饷”行为查处重视不够,处理也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些所谓严厉惩处不过是党内处分、收缴所得等,这种“保护性”问责难以起到震慑“后来者”的作用,容易导致“屡禁不止、屡治屡冒”。
3、允许停薪留职催生吃空饷
中国曾经一度允许官员停薪留职,可以下海经商,并保留几年的工资待遇,之后再跟他脱钩。
从这开始,就出现了“吃空饷”现象。
一些上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往往喜欢从下级借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仍然由原单位发放,这在客观上为‘吃空饷’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中国县乡两级对领导干部的年龄要求过于呆板,往往领导干部刚过50岁就要从第一线退下来,退到二线实际等于可以不上班了,但所有工资福利仍然按照在职对待。
这也给‘吃空饷’留下了余地。
为什么“吃空饷”现象会在全国普遍存在?
主要原因是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编制不透明,对人事和财务状况的监管不力。
从群众的角度看,对于那些光拿钱不做事的干部自然是气愤万分,而对于政府的形象则更是损害极大;从干部的角度看,吃空饷的干部会让其他正常上班工作的干部心中不平衡,从而工作效率、积极性等都会大幅度降低;从政府的层面看,这不仅仅会让国家的钱白白流失,更是作风建设的大漏洞。
表现形式
从一些地方开展清理和纪检部门调研掌握的情况看,“吃空饷”者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
二、有的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三、有的已亡故多年,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或离退休费和补助;
四、有的不符合条件,仍继续领取遗属困难补助;
五、有的单位对在编职工经商或亡故后,故意隐瞒不报,仍向财政部门领取工资及办公经费归单位所有;
六、有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后,工资待遇并没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的已调整工作单位,但由于原单位工资金额相对较高,故工资关系长期不转;
八、有的用少量工资聘用其他人顶岗,而自己兼职从事其他工作获取双份报酬;
九、一些人根本没有编制、人事关系和档案,却领着全额财政工资;
十、有的人长期不上班、自愿申请停发工资或已被单位报经财政部门停发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
存在形式、原因
1、这主要是在能够向上级要求拨付工资的单位中出现。比如教师。
有的教师,想去做生意,又不想丢掉教师的饭碗,于是给单位的领导许以好处。
单位的领导便默许他离岗,上级发的工资照常来到单位。
教师本人照样领工资,只是不上班。
在上级来检查时,单位领导给想方设法瞒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