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爆红的酒馆(1 / 1)镜前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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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不为端过碗,皱眉道:“怎么不多倒一点啊,小气鬼!”

“这酒露太烈,不能一次性喝太多,慢慢地抿一口才能品味出它的醇厚。”

崔不为狐疑:“真是烈酒?”

“如假包换!”

崔不为这才举起碗,小饮了一口。

可就是一口,却让他的脸腾地变红。

那份醇烈劲道,叫崔不为气血上涌,瞬间不胜酒力。

“你这洒……是真烈啊!”

就算这酒蒸馏了,但只蒸了两遍,满打满算也就三四十度啊,不至于让时常喝酒的人脸瞬间变红吧?

“你不是说你酒性特别好么?”

崔不为摸了摸发烧的脸,尴尬一笑,“我以前喝的都是甜米酒,连劲道高一点年份足一些的酒酿都没喝过。”

原来如此……

李敢努努嘴:“味道怎么样?”

崔不为赞叹道:“纯而烈,香而醇,入口即发挥酒劲,让人有飘飘欲仙之感!”

“那晚点让我爹品尝品尝,尝到了不同寻常以后,他便会同意开酒馆了。”

崔不为用冷水洗了把脸,笑道:“那我先走了,你们家的酒馆啥时候开张啥时候叫我过去捧个场。”

“一定一定,你快回宫吧,到时候万一窦大人没帮你掩护好,你肯定会被责罚的。”

“嗯。”

说着崔不为推开院门便走了。

晚间,李广忙完公务回府,被李敢招呼着来到了厅堂品酒。

拢共十小坛一斤重的酒露列成一排,分别用布带写上名称系在坛脖上。

李广从案上取出一坛小黍酒露,发现一个巴掌就握了大半坛身,疑惑道:“这坛子怎么这么小?也不够为父几口的吧?”

李敢抿嘴:“这可是酒露,味道比寻常酒要烈许多,极少有人能一口一斤的。”

李广却是不信了,他也喝过不少陈年老酒,劲道也胜过寻常酒酿,这酒再烈又能烈到那儿去?

“那我先喝一口试试。”

李广掀开酒盖,对嘴牛饮一口,饮去近一半方才停嘴。

李广两颊微红,畅快道:“爽快,这是为父喝过最烈的酒了,你小子果真有一手!”

他本以为这酒只是会味道特殊一点,却不料劲道这么的强,喝起来极其畅快,反倒酒本身的粮食味变淡了许多。

李敢嘿嘿一笑,跳到李广身边,“如何,这种酒卖起来应该会很火爆吧?咱们开个酒馆,我给酒方,以十人制酒,三人坐店,可保十三人生计,而两个酒馆,则可保二十六人生计!”

按理来说,寻常酒太淡,人们都喝腻了,推出这种酒应该会有很多人光顾,而且长安城富人王公云集,全是不差钱的。

但买个铺子置购酒具案台等等成本也会很大,如果没有意想中的客如泉涌,该多久才能赚钱?

“这个……主意虽好,但成本什么时候才能收回来?”

“有客人便有入帐,三五月即可回本,往后皆是盈余!”

李广沉吟道:“那么又应该如何招揽客人呢?”

李敢眼睛扑闪着,“酒香不怕巷子深,更何况还有我这个活招牌呢!”

“你?”

“父亲可记得牙刷与灭蝗一事?现在儿子在民间的名气可是比你还大不少。”

李广忍俊不禁:“你也要学那司马相如与卓姬抛头露面当垆卖酒?”

“我还小,谈不上抛头露面,无非是后面有父亲,既有名气吸引客人,又有咱李家做担保,何愁生意不能红火?”

李广笑了笑,尔后叹了一口气,“这件事本来是父亲应该做的,现在却由你来代劳,父亲惭愧!”

“父亲你身为朝廷命官,而儿子才是一介白身,理应如此。”

李广拂着李敢的额头,哈哈大笑,“有子如此,夫复何求?”

“那你接下来要干什么你知道么?”

“要干嘛?”

“去买几个铺面啊……”

李广点了点头,“这我知道,不过你的酒方要给我一份,为父要把它交给你兵叔们。”

“早准备好了。”

李敢从袖口掏出来一份竹简,拍在案头,发出清脆的声响。

李广抓起竹简,翻看了起来,得见酒方真颜之后,感叹道:“没想到这酒露酿造起来这么简单,也难怪你能三天成酒。

你说如果方子要是泄露了,咱们的铺子还开得下去么?”

李敢拍着胸承诺,“如果那样的事发生了,也不打紧,我还有应对的方法。”

他这个儿子总有好法子解决当下的难题,李广也就无条件地信了,“那好,为父争取半个月开张第一个铺子。”

“你得让兵叔们酿出第一批酒才行。”

“这不是难事,已经有十来个愿意先行尝试,其余的都在观望,正好先开一个铺子,由咱们李家出钱,收回本以后便把铺子全权交给他们。”

李敢本想说李家入股也赚一笔的,但想了想,觉得一来父亲不求财,二来这个概念他们也不知道,太过强求反而会弄巧成拙,就没有说出口。

老爹李广办事还是很牢靠的,他让方脸管家以他的名义打点内史,只用了三天便盘下一个空闲的铺子,然后又花了两天收拾好。

之后十天便是全力制作酒露,赶工出一百坛一斤重的五谷酒露,其中还有十坛更烈的大酒露。

定价的话,按照李敢给出的价格,小酒露是十金一坛,大酒露是十二金一坛,比市面上的普通酒高出整整十倍。

为此李敢向李广他们解释了半天“高端市场”这个词的意思,才勉强把他们说服。

木有办法,谁叫这蒸馏酒露的成本就有五金一斤呢?再加上将来会搞的“促销活动”,这个价格正好有充足的余地。

半个月后,酒馆如期开张。

当天,李敢站在门口充当人形招牌,往往路过的,有点身份的王公贵族都会买点面子去小饮几杯,然后惊为天人,大多数都会买几坛回去,至于价格,对这些人来说都不是个事,毛毛雨。

李敢经营名气已有两年,有这个效果也在意料之中。

一传十十传百,不足七天,酒馆在李敢的预料中如期爆红。

他们那里尝过劲头这么厉害的酒,往往一斤就能让他们醉熏熏的,比之寻常酒酿刺激何止一倍?

于是乎,连寻常百姓也会买上一小坛,用来招待客人,以示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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