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一四章 爰书贼杀(1 / 1)暗夜拾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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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合的院门被人一脚踢开。

壮汉捂着胸口,满脸平静地靠着亭墙安坐,眼看着四人从精舍当中鱼贯而出。

其中三人以三才之势护住正中一人,各个手掌长剑,神情傲然。

那正中之人壮汉恰好认识,他是县佐之下,狱掾曹迪。

曹迪大步而入。

“为何院中止见一人!”

“想是慌不择路,翻墙跑了。”从人中有人抱拳回应,“秉上掾,我等今日布下天罗地,便是在亭墙之外也有同僚守候!那罪吏汜囿的同伙便是再刁滑,也断无脱生之理!”

曹迪认同地点了点头。

这次围剿汜囿同伙的包围圈是他亲手布下的。

整整二十七名精干狱吏倾巢而出,前后左右皆有配备,东市内外俱是巡哨。

他早就料到会有贼人翻墙而逃,所以一早便在那儿布置了两人,皆是获过军功,勇武精干的能手。

他们在战场上斩过敌人的级,在岗位上,便是面对真正的江洋大盗,也从未有过半分退缩,更何况区区两个罪吏同伙!

他刚要夸奖两句,突然便听到一个虚弱的声音。

“跑了”

“嗯?”

壮汉靠着墙努力地笑,每一下都会牵动伤口,笑得比哭还难看。

但他的声音无疑是欢畅的。

李恪已然逃出了生天,甚至在走之前,还有闲情隔着墙与他道别

他哈哈大笑“我是说,你墙后的罗破了,那小子滑不溜手,此时早已不见了踪影。”

“跑了?”

曹迪老羞成怒,一挥手,喝令四方翻墙追击。

眼看着身边只剩下方才答话的狱吏,曹迪眯着眼,靠近到壮汉面前“句注塞百将,瑕丘户人鲁阳,可对?”

鲁阳虚弱地笑了笑“带我去见囿君,顺带再请个好些的医官来”

“你中的是军弩,精制的箭头有狼牙倒刺,四面皆是血槽,医官怕是救不活了。”

这并不出乎鲁阳的预料。

他就是军中之人,那些特制的弩箭咬在身上是何下场,根本不需别人为他点拨。

“救不活便救不活吧一群无胆匪类,以多欺少,还要用军弩壮胆”

“看来你长于查证,却不擅多思。”曹迪冷哼一声,俯下身,摘下鲁阳腰上的长剑,“不知汜囿有否与你说起过,数月之前,军中曾遗失过一把军弩。”

鲁阳一愣,一惊,苦笑出声,长叹出气“如此也好,至少恪君不必再担心被军弩偷袭”

“他自然不会被军弩偷袭,毕竟哪有盗窃军弩的贼人,以军弩射杀自己的道理?”

曹迪不再多说,大笑着抽出剑,一剑将鲁阳刺死在地,“爰书!”

从人赶忙取出笔简,俯等待。

“东市某名不具告曰东市吉利客舍有客死,结,为男子一人,册录瑕丘户人鲁阳,职句注塞百将,来告。掾笛亲往诊。掾笛爰书与狱吏造即某诊,男子死在丙字精舍外院东南,正偃。阳胸心口刃痏一所,背矢痏一所,皆从胸背,袤各一寸,广各一寸,不相耎,皆凹中。其胸痏类剑,背痏类弩,它完。衣骑装一,其衣以刃决二所,应痏,衣胸背俱浸污血。阳西有铜剑一柄,去阳两步,北有皮鞘一副,去阳三步,未见类弩。阳丁壮,褚色,长六尺八寸,长二尺。男子死所到东市亭百步,掾笛令狱吏造以布裹埋阳城西,待令。以剑、鞘诣庭。查吉利客舍书录,知阳何日死,闻寇者,苦酒户人恪也!”

“上掾,书录已毕!”

曹迪取过来看了一遍,确认没有差错,便接了笔,在书简背后签上大名。

他把爰书交给狱吏造收好,挥挥手,把缩在门旁的舍人唤了进来。

“舍人,今日舍中,可有何事生么?”

“今日”舍人着抖,满脸恐惧,“今日有少年恪访客阳,二人二人不知为何,突争执,恪趁阳不备,取弩袭杀,未死,又又取了阳之剑,将阳将阳刺死当场”

“客舍书录可曾记下来访?”

“皆皆照着上官的意思记了。”

“嗯?”曹迪不满地拉长了音。

舍人慌忙改口“阳昨日入住丙字精舍,恪今日来访,此乃实情,乃实情!”

曹迪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挥挥手,示意舍人退下。

舍人抱拳深揖,转身就想奔逃。可他才转过身,曹迪便突然暴起,一剑将他刺倒在地,随后又补了一剑,彻底了却了他的性命。

挥剑甩掉血迹,曹迪深吸一口气“爰书!”

时值深夜,楼烦的北城不见行人,李恪在袭杀了两个狱吏之后,小心翼翼避开鲜血,然后横穿大道,顺着西市的亭墙,隐没在连片的里闾当中。

这一手完全出了曹迪的预料。

他派出的人手翻遍了大道以东的亭里,可依旧没有找到李恪的行踪。

那时候,李恪正蜷缩在北城墙的某一个水缸边上。

古时城墙好埋水缸,且是整个城池防御体系的重要一环。

水缸蓄水,可取来灭火,可用以提神,最重要的是,一旦有人预备挖掘地道偷偷入城,水缸就会以水波纹提醒守军,让他们能够早做防备。

可那都是战时的事情,一旦到了和平年间,水缸就基本失去了作用,只是城墙根上的一个个摆设罢了。

夜间的楼烦城墙如巨兽横亘,城碟上没有巡哨,城墙下无人问津,这样一个荒僻之地,终于让李恪有了短暂的休整喘息的时间。

冷、饿、惊、惧、无依无靠、无路无途,当一切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时候,他反而冷静了下来。

他先清点了身上所有的物品。

一件烂了袖子的血衣,一把手弩,三十枚弩箭,一整卷关于官奴案的情报线索,金袋里有十四镒金,除此之外,还有他一直贴身带着的,已经染了血渍的墨翟遗书。

这就是他现在全部的家当。

楼烦城的人口虽然不多,但几千人总归是有的,这其中务农的,经商的,做工的,为官的,还有与人做隶臣隶妾,官家奴隶,以及无所不在的更卒。

一旦天光大亮,整个楼烦无处躲藏,他身着血衣,必然会被热心市民锁拿归案。

抓贼如杀敌。

一个他就是一级爵位,十四镒真金!

不幸中的万幸,眼下不过牛羊入时,距离天色放亮,尚有几个时辰可供他安稳筹备。

李恪闭着眼睛思考对策,不一会儿,眼中已是一片清明。

他抽出一盒弩匣,慢条斯理解下手弩,上弦,再束回去。

这是他现下最可依仗的利器,手弩飞蝗。墨家为他改造这件杀器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他真会拿它杀人,而且杀的还是县狱的狱吏

不可多思啊!

李恪教训了自己一嘴,站起身观察一下周围,蹑手蹑脚,翻进了最近处的里垣。

这座里的规模比苦酒里小上一些,夜深之时,一片宁静,偶尔可以听见狗叫,但更多的,只是腐萤明灭,夏蝉嘶鸣。

这里的家家户户都看不见灯火,乡里们的外院停着满载容器的板车,看情形,大概是已经备好了明早的水,拖着疲惫的身躯沉沉睡去了。

李恪欣赏着专属于城池的奇景。

里内为村,里外是城,夜市达旦,日落里息。墙外的喧闹与墙内的静谧,恍若是两个世界的交界。

称职的监门会在夜间巡视,称职且富裕的更会让自己的隶臣与自己一道巡视,而不称职且富裕的,大概会让隶臣自己巡视

总之,看似没有人声的里巷,必然有精干的人手在巡游。

李恪不知道他们在哪儿,所以猫着腰,以近似攀爬的姿态,贴着院墙,穿过一条又一条里巷。

他需要一身新衣。

新衣必须是深衣,如此才可以藏得住手弩,大小倒是无所谓,他在秦人当中算不得矮,六尺三寸,足够穿下大部分人的衣服。

只是深衣并不是每家每户的必备。

闾左贵人日常深衣,但按照苦酒里的经验,那些家庭不缺房舍,不短金钱,多数都会蓄奴在家,少则十余,多则二三十,万一出点什么差池,李恪连逃的机会都没有。

闾右的情况就好很多,因为房舍不足,哪怕像李恪这样特别,特别,特别,特别有钱的人家,蓄奴也不会太多,若是挑个一宅之地,臣妾更是稀有的物种。

可太穷了又不行

闾右之民以深衣祭祀,但真正的穷人,穿着裋褐也一样去敬告祖宗,祈求运转。

所以他需要找一家不太穷的闾右,而这一点判断起来恰恰很容易,只需要找到瓦房。

瓦房昂贵,盖的起的家境都不会太糟,这种家庭备一件深衣,分所应当。

譬如说眼前这间。

他深深叹了口气,旁顾左右,站起身子“不挑了,就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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