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哥哥,你娶我家小姐可好?
乍一听这话,林越顿时感到了莫名其妙,自己看着和陶淇有夫妻相?
看着陶夭略显狼狈的模样,除了脸上的抓痕,身上也有几处撕破了,她突然跑来和自己说这个话绝不是无缘无故,于是林越便问道:“你这伤是怎么回事啊?”
陶夭说道:“谭家的老爷死了……”
林越一时之间没赶上陶夭的跳跃思维:“谭家?老爷死了?嗯,我好想听说了,死的还挺奇怪,似乎还是他杀,这和你家小姐有关系么?”
陶夭猛然说道:“当然了……”
原来这谭家老爷就是和陶淇订婚的谭家公子的亲爹,林越拜访定南公爵府的那个早上,谭家公子刚刚故去,隔了一天的晚上,谭家老爷也莫名其妙的被杀了,这回陶淇的灾星恶名算是彻底摘不下来了,以前还在流传她克夫,现在城里不少碎嘴的婆子开始说她会祸及家人了,她们整日里无所事事,也就只能扯点这些东西。
短短几日这些话又被传的满城风雨,陶夭就是偶然在街上听见有婆子乱说话,便上去和她们厮打起来,这才受了伤。
心中有气的陶夭无处发火,也无法挡住大家的嘴,如果说有什么办法能打这些传话之人的耳光,那就只有把陶淇嫁出去,还要嫁得风风光光,让这些人闭嘴。
可是现在在元州适龄的青年士族,又不畏惧流言蜚语,关键是婚后能善待陶淇的想来想去,猛然间林越窜入陶夭的脑中。这绝对是一桩好姻缘,而且小姐身上的诅咒不是已经被林越破掉了么,就算没破掉,以林越的本领,有什么能难倒他?
林越不禁哑然失笑:“我说妹子,你还真是会想啊,你这么想,你家小姐知道么?”
陶夭咬着嘴唇摇了摇头,林越笑了,合着你连陶淇什么意思都不清楚,就随便和我们拉红线么?
似乎是被林越看的不好意思,陶夭鼓起勇气说道:“小姐怎么想,不重要的,一点都不重要,也没人会去关心,我知道您是个好人,我也知道成亲是大事,但是在这里真的没有比您更合适的人了,你不是娶个媳妇回家,而是救了一条性命。”
林越审视着陶夭,究竟是怎样的现实能叫这个姑娘如此大的反应,陶夭拉起林越的手:“您跟我来,拜托了。”
“嗯?去哪里?”
“跟我去见一个人。”说着陶夭就拉着林越往外跑。在一旁听了半天的雷芳也是一脸的懵懂,于是也跟了上去。
陶夭硬拽着林越出了总兵府,平日里林越并不喜欢穿戴戎装,毕竟以他的修为,能够造成伤害的攻击,区区凡铁又岂能阻挡。所以大多时间都是便装。两人在元州走街串巷,而雷芳作为亲卫,慢悠悠的跟在他们身后。
离开了繁华的地带,陶夭拉着林越来到了一处棚户区,这里的百姓大多穷困,低矮的瓦房,肮脏的街道,孩童们打着赤脚跑来跑去。虽说陶夭只是个下人的身份,但毕竟出身定南公爵府,怎么会和这样的地方有联系呢。
两人停下脚步,陶夭指向一个蹲在地上,在木盆中搓洗衣服的妇人,看起来和一般街上的贫妇并无二致,应该还算年轻,却也是半头白发,岁月侵蚀了她的面容,摧残了她的双手,这样的一个邋遢腌臜的女子,任谁在街上遇到,都不会多看上一眼。
陶夭问道:“总兵大人,可知道她是何人?”不复刚才在总兵府中的模样,也不再叫林家哥哥,语气中反倒是突出了一股无奈和萧索。
林越当然不认识这个女人,只能从满是汗水的干枯面孔上依稀看出原来的娇美容颜,知道陶夭这话里有话,便顺势问道:“不知道,这是什么人?”
陶夭说道:“十年之前的元州第一美人,易雪冰然。”
“嗯?”林越一愣:“第一……美人?”
陶夭点了点头,慢慢的讲述起了当年的事情,十年之前,元州有一户富商,名叫易雪子彧,生有二子一女,皆为英才,尤其是女儿易雪冰然堪称元州第一的美女,也是元州少有的才女。当时年纪尚幼的陶淇对她很是崇拜。
而易雪冰然的优秀自然引得全城青年才俊的追求,只是她虽然出身商贾之家,却心气很高,对一般纨绔岂能放在眼中。
而当时在元州最具身份的无非就是两人,一个是定南公爵府的大公子陶泽,另一位是助顺侯府的大公子,陶泽允文允武还算不错,只可惜他心属自己的丫鬟,对易雪冰然敬而远之,而后更是常年戍边,余下之事倒也不必相提。
而助顺侯府的大公子提出纳其为妾,毕竟易雪冰然名气再大也不是勋贵士族出身,按律是不能做世家的正妻的,可是易雪冰然又岂是屈居为妾的人,所以回绝掉了这门亲事,易雪子彧也是心疼女儿,所以也就驳了助顺侯府的面子。
没想到助顺侯府暗下毒计,构陷易雪家重罪,并让桑林伯作证将罪名坐实,一时间易雪家全家下了大牢,短短几日便被人抢走万贯家财,家人也获罪贬斥为奴,易雪子彧死在了流放的路上,两个儿子也不知所踪,易雪冰然和她的母亲都被充入官妓。
而她的初夜也被助顺侯府的大公子夺走,她也想反抗,但是一个弱女子又岂能抵抗一遍又一遍的暴力,她也想过自杀,但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姐,每到最后关头都失去了自杀的勇气。
更令她绝望的是,失去了元州第一美人的光环,成为了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的官妓,那些曾经将她高高捧起的世家子弟们撕下了伪善的面目,对待她比一般**更甚,就这样折磨了她六、七年,由于常年被非人的虐待,她的身体早就垮了,最后被桑林伯用十八领银子赎出来做了婆娘。
真的是很可笑的结局,桑林伯是一个贵族封号,按级别比林越的安陵君还要高上一点,但这一代的桑林伯当真是一穷二白,犹如当年滨州的陈叔明,不同的是陈叔明尚且知道自立自强,自己养活自己,而这位桑林伯却只会偷鸡摸狗,赌钱讹诈,仗着自己勋贵的身份欺负一些小买卖人,真正的富商巨贾他是不敢得罪的,也是怕被人家暗中做掉,毕竟这年头少一个顶着勋贵头衔的泼皮无赖,也不会有人在意。
十年前助顺侯府发力,其他几家勋贵趁火打劫,一同陷害了家业颇大却没什么后台的易雪家,而桑林伯拿了好处做了伪证,真正的把易雪家推向了深渊。
现如今他也不知道从哪里讹诈银子,把易雪冰然赎出来,带回家里做奴婢,他可不认为这个曾经的元州第一美人算是自己的婆娘,自己好歹是伯爵衔,肯定不能娶一个奴籍的官妓。
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年非人的待遇,易雪冰然的身体奇差,接连怀了三个孩子,一个流产了,一个儿子先天体弱夭折了,只剩下一个女儿已经三岁了。
陶夭慢慢的和林越讲述着,而从街边的矮屋内一瘸一拐的走出一个中年男人,身上倒还干净,就是看着太慵懒了。
陶夭随后解释道,他就是桑林伯,年轻时候偷鸡摸狗叫主人家养的狼狗追逐,从桥上面跌下来摔折了腿,为这个狗主人还赔了他一大笔银子,谁叫狗主人是平民呢。
现如今桑林伯动辄对易雪冰然就是拳脚相加,而本来应该视其为仇人的易雪冰然,却无可奈何的给她干活,为他生儿育女。
解释完一切,林越骤紧眉头,本以为世间等级制度危害颇大,没想到竟然为祸如此之深,想那拜圣女教几乎一些之间拥众五十万,除了拜圣女教造神的成功,恐怕更是因为像这样的不公实在是太多了。
陶夭低头说到:“林家哥哥,我请求你娶小姐是没有经过小姐的首肯,但是我知道,现在这个世道,让女人能够选择答案实在太少了,即便不像易雪小姐那样,对于小姐来说,一个失去名誉的勋贵,也就等于自绝于天下。”
林越终于明白陶夭的用意,有些时候女人的想法真的不重要,因为没人在乎她们如何去想,尤其是大家族的女儿,被盘算更多的是能产生什么利益,不管陶淇是否愿意,只要林越能善待她,对她来说就是幸事,这是个既悲哀又无奈的现实。
当初她的大嫂周芷蓉得不到大哥陶泽的心,虽没有恶语相对,却是一抛数年的不闻不问的冷暴力,陶夭平时里看起来憨憨的,但心中明透,老太君若在陶淇尚有自由,老太君若去,那她的命运就不好说了。不能干坐等死要早做谋划。
林越想了想说道:“今晚我会去定南公爵府拜访,至于其他的,我会和陶淇面谈。”倒不是他真的想娶陶淇,而是想到了另一个办法,引陶淇拜入蝶谷。
正在想着迎面走来两个穿戴长风衣斗笠遮面的人,二人和林越错身而过,林越在他们身上感到了不一般的气息,很熟悉,也很厉害。
陶夭听见林越这话十分高兴,连忙急急点头。
这时候却看见那个缺了一条腿的桑林伯正在抢夺易雪冰然的银钱,这是易雪冰然为人洗衣赚来的,桑林伯常常拿去喝酒赌钱,易雪冰然哀求道:“这是给贞儿买药的钱……”桑林伯哪管这个,用拐杖敲打着易雪冰然。
林越问道:“这种事常有?”
陶夭点头道:“是的,自从她被买回来之后,基本上是天天挨打的,以前小姐还能帮衬一二,这两年因为……小姐连府门都出不了,所以也就无力相助了。”
林越若有所思,雷芳却看不下去了:“岂有此理!”这个出身江湖的姑娘颇有江湖侠义之风,林越却挡住了正要上前的她:“你速回总兵府,叫苏顺带一队兵过来。”
雷芳一愣:“啊?”
林越笑道:“这种禽兽不如的人,教训一顿很容易,就是杀了他也不难,可是之后呢?尾巴总要处理干净的。”雷芳并不明白,但还是急忙跑了回去。
桑林伯还欲殴打易雪冰然,林越暗自一翻手掌,无形的掌力让他摔了个狗吃屎,他艰难的爬起来,四周没人靠近自己,怎么自己无缘无故摔了?
……
离开棚户区,两个斗笠遮面的人开口,男声先说道:“姐,是林越,他怎么在这里?”
女声说道:“之前听说他和太师魔云海门下的柴胜男一起抵抗拜圣女教。”
男声沉吟道:“这就不好办了,本以为元州没有高手,没想到他在这里,单打独斗咱们未必是他的对手,今晚的行动还进行吗?”
女声略加思索:“进行,咱们速战速决,我去定南公爵府,你去杀这个桑林伯,事成之后咱们连夜离开,免得被林越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