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军打仗,军法是第一位的。统领数万人,没有军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随意烧杀抢掠,那不是军队,典型的土匪。
这次大战,先后斩杀三人,可谓各得其所。
前文说过,由于僖负羁之死,晋文公定要斩杀魏犫与颠颉,以申明军法。
最终,魏犨面对使者‘距跃三百,曲踊三百’,总算保住了自己的小命。颠颉则不走运,成为立威的牺牲品,虽同甘共苦十九年,一朝犯错,被斩首示众,震慑三军,让人唏嘘!
情义、军法、生命,关键时刻总是让人难以抉择。中华五千年文明,演绎了许多阵前斩将的故事,感人,也痛心,典型的就是诸葛亮‘挥泪斩马谡’。
战场,只有军法,只有胜败,不谈情义。
从亡十九年的功臣都能斩首,谁还敢藐视君王的法令?晋军上下,焕然一新。
这次事件后,把另一个人推到前台——舟之侨。他取代魏犨,当上了晋文公的戎右,绝对光荣的职务。不过,这个位置太靠近国君,可不是那么容易担任的,魏犨就是前车之鉴。
城濮的战场之上,晋军士气高涨,下军、上军节节胜利。元帅先轸率领中军,把楚国左军拦腰斩断,取得压倒性优势。
但是,晋国中军的一支,出了点儿意外。
这支军队,前面也介绍过,在沼泽地中遇到大风,损失大量牛马,那是重要的军需品;不仅如此,还丢失了前锋左翼大旗,这可是重大责任事故。
古代行军打仗,除了高明的战略战术,最基本的一个是粮草,另一个是旗帜。
粮草是能量的源泉,没有粮草,军心立刻涣散;旗帜则是军队的眼睛,行军作战,全靠大旗指挥方向,没有大旗,军队就像无头苍蝇,很快乱成一团。
当时天气恶劣,丢失牛马旗帜,属于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作为军队负责人,只要及时正确处理,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完全可以避免事态扩大。至少,也要保护好战旗吧,丢失战旗,那是军队的耻辱!
但是,作为主要负责人的祁瞒,没有正确处理这两件事,反而加以隐瞒。
祁瞒何许人?不知道。祁氏原为姬姓,晋国的分支,与晋文公也算沾亲带故。他这种瞒报军情的做法,彻底把自己送进鬼门关。
大战结束之后,别的队伍都兴高采烈收获颇丰,唯独祁瞒的部队,一无所获。仔细打听,还损失了牛马和战旗,特别丢失战旗,那是军队的耻辱。
如果连旗帜都保护不好,还怎么打仗?什么天气恶劣、道路泥泞,别解释,任何理由都是苍白的。
司马赵衰依照军法,斩杀祁瞒,通报诸侯,然后派一个叫茅茷的代替他。
祁瞒,成为第二位因违反军令,被斩首的将领。
再说那位舟之侨,当年看到虢公无道,预感到虢国将面临亡国的风险,故而率领族人逃到晋国,颇受重用。如今过去了将近三十年,作为一个外来逃难人员,每天小心谨慎,在晋国位列大夫,混的也算不错。
当初灭曹之后,由于颠颉、魏犨放火烧了僖负羁的家,颠颉被杀,魏犨得活。但是,死罪虽免,活罪难逃,魏犨被废除车右的职务,由舟之侨替代。
担任国君的车右,时刻陪伴在国君身边,人生前进一大步。多少人的梦想,就是能靠近国君,得到赏识,结果一辈子都没有实现。
离国君的距离近了,就一定能飞黄腾达吗?
践土之盟后,晋文公得到了想要的一切,胜利凯旋。马上要回家了,战士们的脸上洋溢着欢笑,此时此刻,舟之侨忘乎所以,竟然不惧斧钺,以身试法。
公元前632年6月16日,晋国大军到达黄河边,只要渡过黄河,就踏上晋国的土地。
家乡的山川林木,已经遥遥在望,战士们都嗅到了家乡的气息。这时,不知什么原因,舟之侨却不顾一切地撇下晋文公,自己先行回国。
眼看就到家门口了,即使思乡心切,也不差这一时半刻吧!他是晋文公的保镖,整天在国君眼皮子底下,必须随叫随到,怎么敢抛弃国君,擅离职守?
按理来说,舟之侨是个懂规矩,有眼光的人,以他的年纪和智商,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否则的话,当初也不会毅然离开虢国,率领家眷投奔晋国。
《东周列国志》的理由是:他听说老伴病重,情急之下,不顾个人安危,回家看望老伴去了。
理由苍白,但是,他真的就先期回国了。
在国君身边服务,怎么能忘了自己的身份地位和职责呢?现在,晋文公还没过河,保镖自己先溜了,没有职业道德。这就好比领导没走呢,秘书先撤了,还想不想干了?
一般士兵溜了,找不到也就算了。但这个位置太显眼,纯是找死。
抢先回国的原因,《左传》没有记载,估计也不屑记载。总之,舟之侨在胜利的最后一刻,舍命违反军规,丢下晋文公,独自提前回国。
国君身边,没有保镖不行。晋文公在众人之中,精挑细选,选择了一个年轻人——士会。
士会,士蒍的后代,请各位记住这个名字。由于家族后来被封到随地、范地,所以也称随会、范会,他是现代随姓、范姓的先祖。
此人不是一般的有才华,而是非常非常有才华。不过他现在还年轻,只是个毛头小伙子,资历浅,人望轻;二十年以后,才是他真正展示才华的时刻。
秋季7月的某一天,晋军胜利归来,高唱凯歌进入国都。然后,晋文公祭告太庙,向先祖报告俘虏和杀死敌人的数目,饮酒犒赏将士,商议会盟诸侯和攻打有二心的国家。
有赏就有罚,紧接着,就轮到舟之侨了。
为什么丢下国君,独自早退?不用找借口,一切都是白费。论功劳,他不如颠颉;论关系,他不如祁瞒;他只是个外来务工人员,放弃自己的职责,置国君安危于不顾,私自先归,该杀。
晋文公下令,斩杀舟之侨,通报全国。百姓认为,国君不顾私情,赏罚分明,都很顺服。
这次出兵,先后斩首三个人:
第一个斩首的是颠颉,效果是震慑三军;
第二个斩首的是祁满,效果是震慑诸侯;
第三个斩首的是舟之侨,效果是百姓顺服。
在晋文公通往霸业的道路上,这三个人死的最可惜,最无辜,却最有价值。
‘伴君如伴虎’,国君身边,处处隐伏杀机!一不留神,就可能成为刀下冤魂。作为臣子,永远要小心谨慎,否则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没的’。
有罪要罚,有功也要赏。
整个战役,作为元帅,先轸是绝对指挥者,而且攻曹伐卫、激怒子玉、决战城濮,都是他的计谋和排兵布阵。论功行赏,有先轸在,没有谁敢挣第一。
按理,先轸功居首位,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赏赐的时候,晋文公却把首功,赐给了狐偃。
虽然那是你亲舅舅,也太偏心了,所有人都睁大眼睛看着呢,没这么干的。有人不服,提醒晋文公,城濮之战,自始至终主要是先轸的计谋。
晋文公却说:“城濮之战,狐偃劝我不要失去信用,所以‘退避三舍’;先轸则说,‘以消灭敌人为重’,我听了他的话,取得了胜利。然而,这只是一时之利,信用,却是千秋万代的功业。怎么能让一时的利益,居于千秋万代的功业之上呢?所以狐偃居首。”
群臣听了,非常信服。
前面在宋襄公那里也介绍过,以前两军作战,要提前约定好时间地点,大家都准备好了,然后敲几通鼓,各自亮出杀人武器,开打。有点像电影《老炮》里的两伙人打群架,不过性质不同,一个合法,一个不合法。
但这次‘城濮之战’不同,自始至终,充满了诡谲欺诈诱骗,完全没有按常理出牌。先轸的战争理论就是:不论用什么方法,就是要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只要胜利就行。
也就是: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是好猫。
这种思想现在可以理解,但春秋时期就不一样了。春秋时期讲究信用,‘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信用,永远是第一位的。
虽然城濮之战取得了胜利,晋文公并不提倡这种诡谲的战术思想。为了给后人做好表率,他把首功给了狐偃,告诫后人,即使双方敌对,也要讲究信用。
但是,先轸完全颠覆了传统的作战思想。他把战争的手段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甚至发展成为‘艺术’——一种杀人的‘艺术’。
城濮之战,让人们认识到‘军法无情’,晋文公的霸业,达到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