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穿越哥谭(1 / 1)黑火稻草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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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滴滴。

马路上一辆一辆车开过去,从车尾喷出一阵阵的烟尘。

这座城市常年看不见太阳,天空总是阴云密布,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表面的浮华之下,却在暗处的巷子里藏污纳垢。

这就是哥谭市,美帝犯罪率最高的城市,没有之一。

罗生第一次睁开眼睛是在一座小巷子里。

他身上没有一分钱,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显然是被人打劫了,兜里比脸还干净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第一反应就是。

“这里肯定不是我家。”

第二个反应就是。

“我难道是穿越了?”

别觉得罗生有这个想法有多奇怪,他怎么说也是2019年的人,这个时代乱七八糟的小说多的是。

重生加穿越是再正常不过的套路。

可自己,这是跑到哪里了?

罗生忍着疼站起来,在周围看了几眼,怎么都觉得这个建筑不太像是大华夏。

扶着墙,罗生一瘸一拐的走出小巷。

外面是一条交通很流畅的马路,无数辆车子飞驰而过,但是那些车子的款式却不是罗生印象里的那些大众或者柯达。

甚至连烂大街的宝马奔驰都没几辆。

“这是,八十年代,还是九十年代的美帝吗?”

这点罗生很容易就看出来了。

大街上都是白种人的模样,白皮肤,高鼻梁,金色的头发和棕色的头发占大多数。

绝对没有哪个亚洲国家是这样的。

“那我不会……”

看到路边有个水洼,罗生一瘸一拐的走过去,把脸凑了过去。

水里的倒影清晰的展现。

棕色头发,高高的鼻梁,但却是黑色的眼珠,并且带着一些亚洲人的特点。

难道是,混血儿?

“站住!来人帮帮我啊!那个人抢了我的包。”

罗生这边还在思考自己这个长相,突然旁边就窜过去一个人,那一阵风直接把罗生带的一个踉跄。

“噗通!”一声。

水花四起,罗生整个人都趴在了那个水洼里面。

“我!”

罗生瞪着远处那个跑过去的人,然后又跟着一起跑过去三个人,从他身上直接跨了过去,溅起的水花都直接跑到他嘴里头去了。

“呸呸呸。”

罗生觉得又恶心又气,搞不懂这到底是什么破地方,居然有人还能在大街上抢劫,明明隔壁就是两个穿着警服的,那两个家伙居然管都不管。

罗生撑着地面站了起来。

他现在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糟透了,身上都是污水和伤口,肚子饿得不行,还不知道自己跑到什么世界里来了。

他知道美帝是没有大华夏这么安全,可也不至于大街上就有抢劫犯,而且警察还这样不管不顾吧。

“不会是……”

罗生大脑中出现一个很不怎么样的世界。

他可以依稀记得穿越之前他似乎在厨房里面做饭,一边的手机里正在开着爱奇艺放电视剧,后来煤气管子就炸了。

穿越应该不会没有任何预兆。

如果真的自己穿越到了某个世界里,那这里很有可能就是那部电视剧。

而那部电视剧的名字似乎叫。

“哥谭市……,不会吧。”罗生的表情痛苦的扭曲了一下,似乎觉得因为这个猜测让他的胃有点疼。

而此时,很合时宜的,一张报纸飘了过来,带着一滩不知道是芝士还是什么汉堡的酱一起糊在了罗生的脸上。

他现在没有什么心情管自己的脸上有什么东西,因为他知道,这个报纸上肯定有能证明他猜测的东西。

日期,这座城市的名字,又或者是名人之类的。

罗生就这样,用粘了污水的手展开了报纸。

报纸头版写着一行新闻标题。

“韦恩夫妇于昨晚在XX小巷内被射杀,仅布鲁斯韦恩一人生还。”

罗生小声的念出这条新闻标题,读到后面甚至都可以听出他语气中的颤抖。

“好!现在连猜都不用猜了,哈哈哈!”

罗生在大街上苦涩的大笑。

他的运气要不要这么好?

人家穿越穿越到异界,要么是变成史莱姆,要么是变成什么牛逼人物的子孙,最不济的穿越成其他的性别他都可以接受,却偏偏来了哥谭。

只要轻微了解过蝙蝠侠这个人物的人都知道。

他的故乡哥谭绝对不是什么让人喜欢的起来的地方,因为这里虽然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外星人,也没有什么产生超能力的侵略者。

但却不比这种地方好多少。

高智商罪犯,疯子,变态,杀人狂这一类的存在比例高的惊人,随便一个小弟级别的人物被扔到隔壁大都会说不定都能和超人刚半天。

要是被送过去的是个类似于双面人或者小丑一类的人到大都会,说不定超人都摆不平,就直接进入政府的核爆名单了。

所以美帝政府也有种让这些罪犯和麻烦任务全都烂在哥谭的意思。

总之说了这么一大串,就是想要表明哥谭这个地方的危险性。

“我难道这辈子的霉运都攒在这一次爆发了嘛?”罗生郁闷的自言自语。

虽然这么说,但罗生也知道。

严格说起来,其实现在的哥谭比起以后,应该还是比较安全的。虽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但面对那些没有理智,只按照自己的喜好行动的疯子而言,只是黑帮和贪污警察,其实已经算是不错了。

罗生这样安慰了自己一阵。

这里现在还不能算是那个人才满大街的哥谭,只要别太出头,做个小市民,问题应该还是不大的。

“对,好好的做个普通的小市民。”罗生握紧了拳头。

“砰!”

罗生这边刚握紧拳头不到三秒,街角就传来了枪声把他吓了一跳。

暂时性他还没有办法习惯枪响的声音。

……

两天后的某条街上。

一个穿着大衣,戴着圆镜框墨镜的矮子正在某处报摊前面,手上正拿着一张报纸。

这人身高不到一米七,皮肤比较白皙,一只脚稍微有些跛走起来来一瘸一拐,配上一个很夸张的鹰钩鼻,让人很容易联想到企鹅这种鸟类。

此人的名字叫做奥斯瓦尔德.契斯特菲尔德.科波特,是某个夜店里为一个有名的女犯罪头目,菲什穆尼撑伞的小喽啰。

当然,这人没有名气,也不会有人记得他,甚至因为长相原因,很多人就直接叫他企鹅。

科波特看着手里的那份报纸。

上面正写着最近最火的一条消息。

要说起来,最近哥谭最火的消息是什么?

所有人可能都会回答你。

韦恩夫妇被杀。

而一个能比这件事情还要火的消息又会是什么呢。

英雄警察戈登击毙韦恩案凶手。

这黑体加粗的一串标题正清清楚楚的印在报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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