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少年呦,你还是太嫩了!(1 / 1)非酋之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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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米奈歇尔,原本是一位21世纪的优秀青年。

在一个夜晚,与女朋友【左手】以及【右手】在看《银魂》时,眨了一下眼睛,再醒来时,发现自己竟然变小了?

如果被他们(他们?)注意到工藤??米奈歇尔还活着,肯定不会放过我的。还好在梅林老师的帮助下隐藏起了身份,当阿尔托莉雅问起我名字时,我灵机一动“我叫萨尔帝修·米奈歇尔。”(注1)

---以上为米奈歇尔中二病发作客串旁白,与正文无关------

吿别了阿尔托莉雅以及梅林老师后,米奈歇尔继续踏上了砺炼之旅,但是在一开始的兴奋过后(米奈歇尔:“我终于脱离了被梅林老师所支配的恐惧了!”),米奈歇尔又遇上了新的问题:

“这里是哪里啊!”森林中回荡出米奈歇尔惊恐的声音,“为什么森林里所有的场景都是一样的啊!”

“冷静,米奈歇尔,一定要冷静。那些网文怎么写得来着?主角来到一片陌生的森林,凭感觉来走,遇上的要么是至宝,要么就是洞天福地。所以相信自己。”

米奈歇尔眼睛猛地变得锐利起来。半个小时后,“呃,可能是我没找到,路其实是对的。哈哈哈,一定是这样没错!”

一个小时后,:“呃,要不再找找?”n个小时后,“好吧,我可能真的迷路了。”此时,米奈歇尔不禁有些怀念起远在天国的梅林老师起来(仅仅分开不到一天就把梅林老师当作去了天堂了吗?),最起码有他在时自己不用担心迷路,嗯,人行自走地图。(何等不孝的弟子!)

望着马上就要黑下来的天色,米奈歇尔轻叹一口气,还是快点赶路吧!若是能遇上一个有人烟的地方,还能弄囗饭吃,要不然,只能露宿野外了。(米奈歇尔:“不过主角在说出这句话的下一秒就遇到好心人。”)

待到天色完全黑下来后,米奈歇尔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令其大为震惊的道理:他不是主角!

在这森林里逛了一圈了,别说遇上一个好心人,连个灵长类生物都没遇上,饿了一整天的米奈歇尔终于失去了行走的力气,趴在地上望着眼前的虫子爬过,脑海中浮现出了那位食物链顶端的男人所说过的话:“任何东西只要去掉头和尾就可以吃了。”(注2)这么想着,米奈歇尔看向那虫子的眼神逐渐危险起来。

正当米奈歇尔脑内天人交战之际,一阵脚步声准确地传入了他的耳朵里。

“终于有人来了,天不亡我!”

“站住!谁在那里,不许动。”

“??”

--------------------人物的内心独白----------------------

我叫米奈歇尔,是一位??(由于开头有了,非酋也不在这骗字数了)但是此时我遇上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被人绑架了。

米奈歇尔此时十分郁闷,其它人再怎么不计,在森林里面迷路总会遇到一个人帮忙,但到了他这里,倒是遇上了一群人,但是那一群是刚干完一票回来的一一土匪。因为肚子饿,所以连砍翻这群土匪的力气都没有,但不知是为何,这群土匪并未原地杀掉他。

金·梅斯此时十分喜悦,身为一名社团老大,我是说土匪头子,他因为在城镇下面指挥失误,什么东西都没抢到,反而引来了一名骑士的追杀,眼见就要被小弟谋权了,但好在天无亡人之路,被他遇上一名落单的小鬼,看其衣服以及身后的行李,想必可以弥补这次的损失。等回到老家就将这小鬼杀掉。(身为一个配角你的戏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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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大叔。你这样夹着我跑难道不累吗?”“小鬼,别啰嗦!”“可是大叔??”“住嘴!”“你有狐臭,能让我头朝前吗?”“??”金·梅斯觉得自己快疯了,要不是后面的骑士穷追不舍,金·梅斯都想将他就地结决了。

“呐,大叔??”“不要大叔大叔的叫的,我有名字,我叫??”“他追上来了哦。”“什?”金·梅斯只觉得后颈一凉,下意识的卧倒在地,一柄长剑擦着他的头皮过去,放下一直夹着的小鬼(米奈歇尔)后急忙向前翻滚一圈,又躲过第二柄袭来的剑。

金·梅斯此时站起来,望向袭击者--一名穿着浅绿色战甲,手握双剑的骑士。金·梅斯望着他,沉声道:“其它人呢!”那骑士笑道:“在你与那位小兄弟聊天时,就被我干掉了。”

金·梅斯望了一眼米奈歇尔:难道一切都是这小鬼的诡计吗?米奈歇尔被他看得莫名其妙,不禁缩了缩脖子:我只是烦了一点点,不会就这样记恨上我了吧!绿甲骑士冷笑一声:“终于意识到了吗,不错,我也没想到这位小哥会这么厉害。”说着,赞赏的看了一眼米奈歇尔。

金·梅斯惨然一笑,但随即便收敛身心:“偷袭别人,你这样也配被称作骑士吗?”“对付恶人若不使出点手段,那样也不配为骑士。”

米奈歇尔一脸黑人问号:与我何瓜?我只是一个孩子。顶多是一个位路过的吃瓜群众。

金·梅斯身为一名优秀的土匪头子,其武艺也比其他的土匪高一档次,仗着对地形的熟悉,一时之间竟与绿甲骑士打得有声有色。但金·梅斯并不恋战,边打边退,绿甲骑士也耐何不了他。

锵!

金·梅斯又一次挡住绿甲骑士的斩击,但是脸色却并不好看:似乎是下定决心要击杀他似的,绿甲骑士手中双剑舞得大开大合,竟舍弃了自身的防御。金·梅斯也试过以攻为守,但绿甲骑士竟选择以伤换伤。不,甚至连以伤换伤都算不上,因为:

对面穿得是战甲,而自己呢?是布衣。装备差距太大,根本打不过啊!

砰!

金·梅斯被绿甲骑士一剑打得倒飞出去,强大的力道将其震得有些吐血。但是金·梅斯那张狰狞的脸上却露出了一抹微笑,他借助着这力量想脱离战场!金·梅斯抬头看向绿甲骑士,刚想出言嘲讽,却发现:

绿甲骑士也笑了:“你难道忘了吗?在场的可不只有你我哦!”“什??”金·梅斯努力想转身,但是脖子上冰凉的触感让他浑身僵硬“呐,大叔。我可不只是会耍耍嘴皮子而已啊。”犹如突然出现在金·梅斯的影子中一样,米奈歇尔的刀轻松滑过金·梅斯的脖子,带起片片血花。

金·梅斯的身体砸在了地上,血顺着伤口流出,染红了周围的泥土,在最后的意识中,他看到了自己一直看不起的小鬼将一柄黑刀送入鞘中。“才不是大叔,我的名字是??”随后,一阵黑暗袭来。看来米奈歇尔这辈子都没机会知道这位土匪大叔的名字。

到死了也还纠结名字,你以为你是假发(注3)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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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规定一下,作者的吐槽非酋会打括号,没打括号的为米奈歇尔的吐槽。

ps2:注1处是《名侦探滚桶洗衣机》中滚桶洗衣机变小时的独白;

注2大家应该都知道是贝爷的名言,不知道贝爷的都去面壁思过(顺带将电视打开到《荒野求生》节目);

注3是《银魂》中的假发一一受到大宇宙意志的关注,大家都叫不对他的名字,本名好像叫桂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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