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浠浠沥沥。
林百睁开她那带着些许碧绿的眸眼,狼人夜视的能力还在,她看到的场面异常清晰。
也正是如此,她才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自己的身边,曾洪保持着反抓枪柄的诡异姿势,缓缓地向着床外倒了下去,几秒后,后脑勺嘭地砸在了地上。
他的腹部是呈品字形的三群弹孔,看不清窟窿里的结构,只看到黑红的体液泊泊溢出。
什么……
林百这才想起,刚才曾洪确实举起了自己的警用霰弹枪,也确实扣下了扳机,但持枪的姿势,和他平时比划的并不一样:
他是整把枪首尾颠倒地抓住枪尾的的,双手用一个别扭的姿势扣动了扳机。
而枪口,指着的不是狼人,而是男人自己的身体。
“不,不用再见,你怎么这么……”林百气血逆流地跌下床,跪着上前帮他捂住腹部,但液体仍从纤嫩的指尖不断满溢而出,又怎么捂得住,
“你为什么不杀我,我是恶魔,是坏人啊……”
“不……你,是好人。”
不理林百“你才是!大笨蛋!”的反驳,曾洪勉力露出一个傻傻的笑容,但他坚毅的双眼已经逐渐无神:
“林百,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帮助他人吗……”
林百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得这么厉害,就算曾洪不自杀,自己今晚也是必须得亲手杀了他的,现在不过是目标提前自行完成了而已,还不用脏手了。
可难过,是没有理由的,不讲道理,一泻而下。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林百一怔:“哈?”
“不好意思串词了。”曾洪倒吸一口气,“我的小学……是在甚玛瑰小学……”
他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一件不合身的,老式男士大衣。
林百娇躯颤了颤,捂住男人伤口的手更紧了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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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杀时间】
【
十三年前,20x8年。
森玛瑰学校,有一个五年级的瘦弱男孩,还有一个两年级的小巧女生。
男孩其貌不扬,瘦弱木讷,戴着一副遮住眼睛的眼镜,每天上课,下课,被欺负,放学,就像随处可见的不适应社交的年幼转校生。
曾洪也想过要反抗,他看那个叫池田的带着几个同学勒索低年级学生时,也有一种同病相怜的冲动。想要反抗需要力量,这力量除了身体的,还有心灵的。而他,一无所有。
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回家,小个子背着大双肩包晃悠着,而一个转角后,就是把小女孩子堵在墙角的混混们。很老套的剧情,看着女生比自己还纤巧几圈的小身躯,曾洪扔了包包像喝醉酒了一样迎上去,看到了熟悉的面容。
池田。
比他高好几个头的魁梧少年满脸横肉,扛着棒球棍,眼神轻蔑,显然认识他:“是你啊,豆豆眼,我知道你没钱给老子,穷逼快滚!”迎接他的,是曾洪自下而上的一记拳头。
那不是战斗,也不是打架,只是一场单方面的群殴。
曾洪勉强躲过小胖子扑过来的身体,余光瞥见已经直接跑远的女孩背影,怔了一怔,肚子就挨了重重一击……
那一场乱斗,池田除了脸被划破了一小道之外毫发无损。而曾洪的衣服被撕破,露出底下的淤青和红肿,最关键的是眼镜碎了一地,其中一片碎片划伤了他的颈侧肩窝。
曾洪独自一人在巷角站了许久,然后像个没反应过来的白痴一样,木木地蹲了下去。
【现实时间】
女子香气纷乱,显然是想起了什么,黑暗中和曾洪对视在了一起,失声道,“是你……小豆豆……”
曾洪的口正滋滋冒出带泡的血液,但他还是努力地吞下杂物,扬起嘴角笑道:
“我可是……早就把……镜片……去了,你看我……我现在,多精神……”
【回忆杀继续】
“等等,”曾洪垂着头刚要起身,就被清脆的童声叫住。他回头,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双手抱着什么东西,裙袂飞扬地哒哒从巷外跑过来,步伐轻快。
喘了口气,小女孩道,“我给你带了简单包扎的药。”
“哦。”其实曾洪想问她,你不是走了吗。但他嘴笨,还是道,“哦。”
女孩子打开从家里带来的小医药箱,给他的伤口尽可能地消了毒,抹掉了半瓶红药水。看他跟什么怪物一样,浑身红彤彤的,得意地一笑,给他披上了一件大号的风衣。
见曾洪诧异,女孩子缩了缩脑袋,吐舌头道:“我拿我爸的,你别告诉别人啊,小豆豆。”
小豆豆……
曾洪咽了咽喉咙,竟然没有对“小豆豆”这种称呼进行反驳,而是说:“不太好吧,大人的衣服很……”
他本想说很贵的,但女孩打断他的话语,飞起小小的拇指,小脸上显露出一个夹杂着感激、喜悦的明媚笑容:“很适合你!相信我,小豆豆!”
微微眯起的大眼睛,柔软而随轻风微动的头发,感激而神采飞扬的笑容,虽是抬着头看着自己,却给了曾洪一个仰望天使般的画面,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
…………
画面一幅幅的闪过。
【(01 洗牌)“别怕,我会保护每一个人逃出这鬼地方的!”女孩右边的男子剑眉星目,一幅抗日战争地下党的正义模样:“我叫曾洪,曾经的曾,洪水的洪,梦想是当一名警察!”】
【(02 第一夜)一个兴奋的梦呓声,“现在,先,隐藏两回合,然后保护,每个,好人……不太好吧,偷大人的风衣……”】
【(05 第二审)曾洪的手从林百的脑袋往下抚摸,轻轻揩去她眼窝旁的泪水痕迹,手的主人声音低沉凛然:“别哭了,没事啦,你看徐之谦的血都自行消散了,不见啦,啊。”就是不知为何有一副哄小孩子的错觉……】
【(05 第二审)曾洪愣了愣,似乎也才发现自己的行为像是在对待一个相识很久的朋友。】
【(08 第四夜)
我想当警察的原因,就是一个小小的女孩子。
那时,我还只是个普通的、戴眼镜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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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戴了一副隐形眼镜吗,还好意思说……”夜视能力下,林百看着双眼睁大的曾洪面容,虽是流着泪,却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如果曾洪看得清楚,一定会被她的娇艳再次打动。
可是看不清楚了,再也看不清楚了,这次不是因为天黑……
黑暗中,有尸体无声地燃烧了起来,炽热,如灯。
(其实,他们两人的性格,在小时候便可见端倪。
曾洪为救林百而出手,根本就不会考虑自己打不打得过池田、救不救得了林百。仅仅是因为那一瞬,她是无辜的,而他不需要考虑代价也会出手救她。
林百则不同,比曾洪更小的她,却已经会在紧急关头抛开个人情绪,根据各种实际情况来做出选择和行动。
在被池田率众围住时她没有反抗,因为凭她一人无法逃脱,反而可能会引发不良们的恶劣情绪;小曾洪摔了书包冲上来,被当成沙袋揍的时候,她也没有反抗,她甚至没有任何要帮助的意思,而是选择了逃跑。因为她知道,靠义气打不过池田,也救不了曾洪;回去叫大人也来不及,估计只能看到一身伤口的男孩了,所以她抱了医疗箱……最后,她不仅让池田没得到他想要的东西——钱,还料想到了曾洪可能的窘境,未卜先知地给他带了一件风衣。
不仅如此,一年后池田被勒令转学,也是因为林百暗中集合受害者们发动的大检举。)
曾洪,20x7年生(本作世界观大致是203x年),伍郡人。思维单纯,城府几无,一生短暂,唯不负良知。
九千多字前,林百在第三夜结尾时说的话,现在才补上没人听到的后半句。
〔你说,他只是个热血色棍。〕
〔可我觉得,他是个愚蠢却令人敬佩的,真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