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阿德曼的攻击试炼结果出来时,又引起了轰动。他一剑的念刃威力达到一千五百点,只怕连熔岩恶魔的皮都能割伤。
我涌出冲动,想亲自挥剑与他再较高下,但不停有人说:“黑棺剑圣好胜心切,连血都吐出来了。”听着这话,我真快要吐血一般,我五内俱焚,咬牙切齿,只想追砍造谣者,但造谣者实在太多。
阿德曼走向我,躬身道:“剑圣大人,请持剑考验我。”
有人把那柄试炼长剑递在我手里,我冷哼一声,舌头不疾不徐地舔了舔剑刃,这动作无疑显得凶残蛮荒、就如野兽食肉之前舔自己的牙齿,足以令人心惊肉跳,魂不守舍。
此刻,我,既是死亡。
但递给我长剑的那个侍从忽然对另一个侍从说:“你有纸吗?”
另一人说:“要纸做什么?”
第一人说:“我之前大号没有擦手,那粪坑好脏。”
我足足用了三大杯水漱口,仍觉得意犹未尽。也幸亏我是公爵,否则在号泣村会被按上浪费水源的罪名而判刑劳改。
诺曼提醒道:“聚集念刃,拿捏强弱,不能超过七百点,否则会引发报警。”
我挥剑试了试,剑上的灯管发红,我又试了下,它变成了绿色,如此力度刚好。
阿德曼在我不远处站定,穿铠甲,摆架势,笑道:“来吧,剑圣大人!”语气很轻蔑。
我恨不得一招弑神轰过去,但我心胸豁达,从不与人计较,像先前那个递剑的侍从,我也只不过把他扔到粪坑里去而已。我控制力道,发出石杉念刃,剑身发绿,强弱精准极了。
阿德曼身上罩着一层弱光,七百程度的念刃甚至没能让他后退半步。
那些无聊的旁观者和志愿者惊呼:“阿德曼挡住了黑棺剑圣!他果然不输给对手!”现场掌声雷动,好像黑棺输给了剑盾会。
他妈的,这群王八蛋,真是断章取义,混淆是非!老子要是使出圣徒一击,把这大厅都给搅塌了。
我忍耐脾气,又用那个意念仪器,以精确的念力攻击阿德曼,这门手艺我熟门熟路,因为在疯网中这勾当我干过好几回。即使我很想把这阿德曼搅得大小便失禁,可那样做未免有失身份。而且我越与他交手,越感到他的卓越不凡,他的念刃未必会输给未被圣徒附体的我。
他才四十岁不到,换言之,他是个天才。
不过这么一看,我不更是天才么?
两分钟后,阿德曼笑着摘下头盔,朝我点头而去。
我笑容僵硬,但还得竭力显得友善。
突然间,人群大叫,这些凡夫俗子别的本事没有,大惊小怪的毛病一个比一个重,一遇到无足轻重的异常便叫得震天响,好像朗利海尔辛又跑过来把邓恩公爵杀死一次似的。
我不是凑热闹的那种人,我根本懒得去凑热闹,像我这种世外高人,自然是风轻云淡,笑看世人蝇营狗苟,忙忙碌碌的。
我推推搡搡,骂骂咧咧,把围观的人墙亲手撕开,那是个体格强壮无比的男人,他一剑轰出来一千八的力量。
他表情平静,似乎这事根本算不得什么。
这装模作样的家伙,他肯定已累出了重伤,可掩饰的倒也巧妙,测试他的是内夫,下两轮他也轻易闯过。
他的名字是贾兰,是尼丽口中的屠夫。
诺曼喊道:“喂!鱼骨公爵!你看热闹要看到什么时候?你这边的参赛者等你半天了。”
我嚷:“谁看热闹了?我只是感受到杀气,这大会中混入了刺客。”
此言一出,众人顿时陷入骚乱,试炼暂时中止,唉,世人蠢笨,总分不清真话假话,我不过随口这么一说
拉米亚把我拉到幕后海扁了一顿,我鼻青脸肿地回到原位,参赛者看着我,问:“大人,你怎么了?”
我微笑道:“刺客已被我解决。”
旁边的警卫:“刺客在哪儿?”
我:“刺客已消失在无尽的虚空中。”
他们真信了这话,满眼亮晶晶的像是星星,唉,若他们并不愚昧,便不会盲目崇拜我,可他们如此愚昧,又令我倍感怜悯。
又有声音响起:“看,是尼丽小姐,公爵的遗孤!她身边的那个人是谁?”
我由衷笑了起来,因为那个与尼丽相伴的正是弥尔塞。尼丽紧紧地挽住弥尔塞的手臂,弥尔塞依旧背脊挺拔,高昂脑袋,英俊的脸庞与坚定的眼神,曾经如阳光般温煦,现在却似被一层淡淡的云遮住了。
不知是谁议论道:“这人是个伯爵,叫弥尔塞,听说尼丽和他订婚了!你看他腰间的剑,那是老公爵的三生神恩!”
“尼丽大小姐怎会看上这人?他根本无权无势,还是个穷光蛋!他的武艺很高吗?我看不见得。”
“这卑鄙小人,竟然趁人之危!尼丽还是个孩子,她一定是被此人的小白脸迷得神魂颠倒。”
“但她身后势力不小,那些忠臣难道任由她被这骗子拐走?”
“她一定被骗得定下了婚约,以骑士美德发了誓,所以无法反悔。”
“啊!啊!我好恨!尼丽大小姐将来可是要做侯爵的!我听说她继承了公爵所有的钱,富可敌国!”
“咱们暗地里把这个弥尔塞做了,也就从背后一抹脖子的功夫。”
他们越说越酸,口水洋溢着陈醋的芬芳。我试图找到这些满嘴跑火车的家伙,看看他们的嘴脸,可似乎每个人都这副腔调。
我承认,如果换做以前,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当初弥尔塞与达莉亚交往时,我喝的醋足以把太阳王酸死。但时过境迁,我已非吴下阿蒙,我由衷地祝福我的好兄弟弥尔塞,希望他能成为公爵,然后把剑盾会的利益出卖给我不不不,让双方的盟约更加牢固。
尼丽摸了摸弥尔塞的下巴,踮起脚尖,献上一吻,这么做又引来如潮水般的白眼。咦,我怎么听见有狗叫声?声音孤单凄凉得很?
尼丽说:“去吧,加油。”
弥尔塞走向诺曼,我一个箭步拦住了他,说:“同学,你的号应该轮到我这边。”
弥尔塞看着我那条跑道上准备冲刺的参赛者,苦笑道:“朗基,他还没测完呢。”
我说:“你在我这边排队,那家伙一看就是软脚虾,跑不动的,几秒钟就完事儿。”
结果那小子跑了八秒五,剑刃力道八百,挡住了我的一剑,撑过了精神攻势,浪费了我足足十分钟。
他回到我面前,目光炯炯,耀武扬威,说道:“记住我的名字,我是司乐吉,莫欺少年穷,乘风破浪会有时,”
我嗯嗯啊啊地点了点头,还是没记住。
等了半天的弥尔塞穿上铠甲,计时员工准备就绪,正准备喊开始,我说:“过关!”
计时员愕然道:“我还没测呢。”
我冷笑道:“以我的眼光来看,此子身手了得,何必浪费时间,多跑一次?”
计时员:“可公爵,这是规矩。”
我喊道:“你难道不相信我剑圣朗基努斯的眼光?我看中的人还会有错吗?依我看,直接让弥尔塞当公爵得了,哪儿来那么多事?”
此言又被那群醋精听到,于是惹起众怒,骂声不绝。弥尔塞叹道:“朗基,现在你是考官,还请公正一些。”
我朝他单眼眨了眨,说:“我最公平不过了,一切有我,此位非你莫”
诺曼怒道:“剑圣,你再这么瞎搞我取消你裁判的资格了!”
在这一刹那,我深深体会到了这世界的恶意,以至于手脚发凉,心跳乏力。即使在这人类几乎灭绝的年代里,竟也不容许我小小的徇私枉法吗?世人为何对我如此苛刻?这世界究竟是还能不能好了?
弥尔塞说:“开始吧。”
计时员发枪后,弥尔塞冲出起跑线,快如离弦之箭,讯如流星赶月,当他跃过终点,时间显示为五秒三,这成绩仅次于阿德曼,是目前的第二神速,当然没算上我。
我喜道:“看?我怎么说来着?”
醋精们又说:“是三生神恩的力量,他借助了这宝剑上的念刃之力!”“他还想借黑棺剑圣一步登天,不劳而获?真是卑鄙,太卑鄙了。”
我想用疯网将他们一网打尽,可这些人的精神十分无趣,疯网懒得捕捉他们。
弥尔塞卸下宝剑,拿起一旁的普通长剑,面对玻璃墙,蓦然运劲斩出念刃,那念刃轰击在墙上,隆隆声中,立时就让人感受到不同凡响之处。
墙上数值显示,这一击念刃达到了一千五百零一十,与阿德曼在伯仲之间。人们因为这一好成绩而变得兴奋,开始交头接耳,谈论不停。
如我所料,弥尔塞的念刃突飞猛进,他肯定不曾习得海尔辛大师传授的进阶技巧,可基础而言,绝不逊色于我。
我顿时感到气恼:这小子人长得帅,学武天赋又高,还讨了个二十岁出头的美女侯爵做老婆,日子春风得意,我怎么从来就不曾有这样的好运气?是,我现在地位崇高,名望尊隆,可那是我拼死拼活争取得来的,我可以问心无愧,理直气壮的说,我从来没有像弥尔塞这样肆无忌惮的开挂
疯网中似乎有人说我脸皮厚,又似乎是我的幻听,总而言之,弥尔塞毫无悬念地通过了考验,进入了淘汰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