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尾声 我——过路人和神(大结局)(1 / 1)夜小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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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上次叶嵩来见我,已经过了十天了。现在想想,这十天和我这几亿年的寿命来比真是九牛一毛。

我是过路人,一个曾经和叶嵩见过一面,并有幸被他记住的路人,但也可以说:神!

我住在一个小小的一居室里,独身,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女人。

至于诸天时代,这只不过是我的一个小小构想罢了。但有趣的是,居然真的有人可以找到我的踪迹。

呵呵,有趣。

记得上一次,还有上上次我被人找到,那两个人可都比叶嵩强得多。

我想想哦,对了,他们一个叫尤根夏洛克,一个叫弗朗科斯维多克,真是难记的名字啊

看着外面的风景,我揉了揉脖子。真没想到,这一次我被人发现,竟然是因为一个比我低了两个维度的数据。

小丑,这个名字不错。

左右看看,我又戴上了那个已经快坏掉的游戏头盔。

没办法,没钱买新的。

同样的语气,同样的没有新意。

但能怎么办呢?这不都是我的设想吗?

我看着熟悉的万界大道,看着熟悉的浮空岛。这是我自己建立的诸天万界备份,有什么对于世界改造的模拟实验都会在这里完成,可这里就是有些空旷了

我理解袁星辰的想法,当一切都是你造出来的,当一切你都了然,当你的每一种情绪都已经释放过无数次,当你再也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和活着的乐趣

所以,我才会创造出来人类,然后任其发展。

总有些什么事情,会被人类那并不怎么聪明的小脑袋创造出来,而那些事情,权且可以被我当做精神食粮。

至于下一个游戏那个所谓的源生大陆

呵呵,我要不要去玩玩呢?

摘下头盔,把它捏做粉碎,我走出了家门。

没钱没关系,去抢一个吧

走啊、走啊

漫无目的地走,我总是瞻前顾后,而这次我想的是,我到底要去抢哪一个人的头盔

嗯,再走一百步,然后随便选个方向,那个方向我遇到的第一百个人就是我的目标。

走啊、走啊

这次我有了目标。

那是一个正在化妆的男人,他往自己的脸上涂抹着颜料,让其变成一个滑稽的花脸。

就是你了!

我准备下手。

“嘿!谁在那儿!”可谁知,我还没发出声响,就被他的言语喝住。

“嘿!我在这儿,你个混蛋!哈哈哈哈!”

呼虚惊一场,原来是在自导自演啊

接着,这男人走到卫生间,把刚刚上好的妆卸掉,最后,他手舞足蹈一阵,便坐到沙发上沉寂下来。

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但我想,这个家伙可能就是想干什么干什么。

孩子?

疯子?

傻子?

都不像,他更像一个孤独症晚期患者,在自己的领域里每天过一些有趣的生活。

“嘿!谁在那儿!”

他又在自导自演了。我笑出声想。

“说你呢!那个笑着的二货,你在那干嘛,难道不知道这是我家吗?”

“嘿嘿嘿!我只是个过路人,并不是一个抢劫犯。”我用他的语气回答道。

“我知道。”他如是说道,“但是老子是抢劫犯!快,把你的钱掏出来,不然你黄诞大爷就把你翔走出来然后喂你吃掉!”

后来的事情,大概就有眉目了。

我把身上变出来的一万块钱交给了他,然后阅读了他的记忆并篡改了我在他脑海里的记忆。

然后任其发展。

这个小子,或许会在我未来的无限岁月里,给我一点点小小的惊喜

说不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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