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八章 土地公家的烧火棍(1 / 1)大话神精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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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留下来当壮丁吗?”陈枫笑问。

“不行,他比那些小妖厉害,普通的天兵可不是他的对手,看不住!”

“那收服呢?”陈枫又问。

“收来干什么?野性难驯,就因为抢了他的哈喽,跑过来捣乱,结果撞到九曲黄河阵中,也活该他倒霉。”

“如此说来,好像只有杀了他。”

“如果有太乙真人的奴兽圈,倒是不怕他不听话,只是,奴兽圈很难炼制,用来奴役他实在是太浪费了。”

听赵公明这么一说,陈枫觉得应该打打太乙真人的注意了。

“那先杀了他吧,这些妖精,浑身上下就没什么宝吗?”陈枫问道。

“豹子皮或许能值几个钱,妖丹嘛,也值点钱。”

“那就别浪费了,扒皮抽筋吧!”

赵公明也没有想到,陈枫还挺狠。

“成,进来两个人,把这头豹子拖出去扒皮抽筋。”

等两个天兵把豹子精拖出去以后,陈枫问道:“小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让我控制物体?”

“控物?这也太简单了吧。”赵公明很懵。

按道理来说,神界的大能,怎么可能连控物都不会呢?

“别啰嗦,快教我!”陈枫可不想被人指着鼻子骂白痴,还不如先声夺人呢。

“我的法术有点高级啊,不知道大哥能不能学得会?”

“卧槽,你这是在质疑我的能力?”

好吧,赵公明闭嘴了。

然后,他使用法力,把桌子给举了起来。

“这就是凌空取物了。”

“知道了,别显摆,咒语怎么念?”

接下来,赵公明就把咒语告诉了陈枫,陈枫是知道了咒语怎么念,可惜呀,他的法力根本不够,别说移动桌子了,他连一块小石头都移动不了。

“卧槽,我这也太弱了吧?”丢脸丢到家咯。

“小弟呀,你的法术真的好高级,我练不会。”

赵公明尴尬地笑了一下,神界的人不一定会法术,就比方说盘古,但是谁都不敢小看他。

“那要不这样吧,我叫个人来教你。秦天兵,你进来一下!”

这位秦天兵非常的普通,想必他的法术不会很高级。

陈枫略微放了一下心,当秦天兵把他的控物术施展出来之后,威力还是可以的,至少拳头大小的石头,他能同时控制起三块。

如果把秦天兵的控物术学会,想要控制一个篮球,那应该是很轻松的事情。

只是,他依旧做不到。

这就让人没办法了,赵公明一脸的懵B,总不能对着自己的大哥破口大骂吧。

你丫是真心蠢!

于是,赵公明只好眼观鼻,鼻观心,什么话也不说了。

“那个,控物术比其它的法术难多了。”陈枫很不要脸道。

“对,大哥说的没错,秦天兵,你可以走了。”

“大哥,练习法术实在是太小儿科了,要不小弟给你找一件法宝吧,控物的法宝还是不难找的。”

我去!

陈枫脸一黑:“有这样的宝物,你为什么不早说?”

“这。”赵公明很无语,控物术那是最低级的法术之一,还需要用法宝来施展吗?

“啊,为什么不早说?”陈枫再问了一遍。

“那个,大哥呀,小弟知错。”赵公明认怂。

接着,赵公明唤来了山神和土地。

“我现在需要一件控物的法宝,嗯,最好是比较低级的法宝,给你们一天的时间,找不到的话,斩!”

又要斩?

山神和土地那个苦啊,这就是当小吏的难处了,随便来一个上官,动不动就说要斩他们。

“属下领命!”

看得陈枫美滋滋!

等到第二天,赵公明就发来了一件法宝,点开来一看。

(土地公家的烧火棍)

说明:有控制十斤以下重物的能力,能变化成一些简单的物什。

注:法力有限,一天只能施展十次。

能施展十次也很了不起了,十个三分球,也就是三十分,一个人在一场球赛中,能拿下十个三分球,足以傲视群雄。

但是要把它变成什么东西呢?精致的羊毛护碗?

对了,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打篮球的人戴护腕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赵公明这个小弟还真是给力,今晚多买一点好酒好菜给他。”

这样就爽了,以后篮球练习赛就不怕投不进球了。

只是,土地公家的烧火棍都没了,他以后怎么烧火?

“管他呢,死道友不死贫道。”

等到下午放学的时候,杜芳芳依然跟着他,陈枫就当她是空气。

孟云虽说只是副队长,但他才是这支球队的灵魂人物。

所有的训练都是他在做,他对篮球的热爱是毋庸置疑的,他倾注的心血,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即便是身为队长的云飞扬,也听他的。

不过,作为一支业余兴趣篮球队,他们的实力实在是不敢恭维,所以得更加的努力练习才行。

今天又要打一场篮球练习赛,孟云和陈枫,带着三个新人一队。

云飞扬和龙超带着三个新人一队。

不得不说,孟云在陈枫身上倾注的心血是非常多的,他认为,这支篮球队里面最有潜力的就是陈枫了。

至于云飞扬和龙超,在孟云的眼中也只是勉强合格的篮球手。

当裁判的口哨吹响之后,结果有一群人走了过来。

陈枫他们的篮球练习赛是打不成了。

对方也是身穿篮球运动服的,一共有七人,为首的一个是个长发男。

那长发男长得虽然瘦,但却有一米九几的身高。

而且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戴着很绚丽的护腕,那个长发男扬着脖子喊了一声:“喂,你们是大一新生吧?”

“是!”出于礼貌,孟云走过去跟对方寒暄。

“你是这支球队的队长?”长发男很是不屑的看了看孟云。

孟云的块头是很大,但是打篮球不是比个子大,如果每个个子大的人都是高手,那还打什么篮球?

两只队伍只要比一比哪一方的块头更大,就宣布哪一方赢就得了。

“我只是副队长,但是我有权决定这支球队的任何事情。我叫孟云,学长们好!”

孟云这也算非常有礼貌了,但是对方就没礼貌了。

“我不管你叫什么?我是来告诉你的,从今天起,这个篮球场,你们不能再用了。”长发男说的很嚣张。

“这。”孟云可是跟老师申请了的,这个篮球场是给他们用的,反正下午有四个小时归他们。

“怎么,你们不乐意吗?”长发男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他身边的一个大块头冷笑道:“就凭你们这么一支烂得不能再烂的篮球队,也敢霸占这么好的地方?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没错,识相的话,把篮球场让出来,那我们就不动手了。”

对方一个个面色不善,看情况,如果不把篮球场让出来的话,很可能要打上一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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