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四海客栈(1 / 1)一白道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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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风在家里待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和父母道别,一个人骑着一匹千里马,怀揣着一千两银子上路去中原了。

这半月以来,修行日益精进,在离去的前夜,终于水到渠成晋升到了练气七层了。

而从青云宗和崆峒宗捡漏得来的宝物,他还暂时没有去查看,更没有向任何人提及,很难确定这两个宗门幸存之人会不会通过某种关系与这些宝物产生冥冥之中的联系。

谨小慎微,步步为营,李春风的性格在一次又一次的困境之中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没过多久,李春风就骑着千里马离去了五十余里,在一处山头停住,回首望向黔岭县城,有几分依依不舍,在家的这段时间,他感受到了世间最为浓烈的亲情,也体会到了人世最温暖的感觉,此去经年,再回来也不知何时。

“爹娘年岁已大,回来时顺带搞整一些延年益寿的丹药。”

李春风稍作停留,就再一次策马上路,一路风尘仆仆,穿梭在宽阔的官道之上,不时会与来往商客闲谈两句,了解一下附近山头有没有山贼土匪之类的,以便省去一些麻烦。

天色渐晚,已然行出了百余里,离家已遥遥。

在一处山脚下,李春风见着了一杆幡旗,在清风吹拂下摇曳,上面书着四海客栈。

四下无人,荒凉萋萋,尽是荒山野岭,凭空出现一个客栈,多少有些令人后背发凉,很难不去怀疑这家客栈没有问题。

正当李春风踌躇不绝之际,其身后缓缓行来一名身穿白衣背着一个药箱的年轻人,打量一番,长相颇为清秀,年岁与自己相仿,可能在十七或者十八左右,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这位公子是觉得这家客栈有问题吧,所以才会在这里犹豫不决。”白衣人开口道。

李春风点头,没有掩饰,“荒山野岭的突然出现这么一家客栈,很难不让人去怀疑有问题吧。”

白衣人笑道:“既然这位公子也觉得有问题,不妨我们结伴去探一个究竟,倘若是一家杀人害命的黑店,我们就顺手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了!”

李春风闻言没有立即作答,以他的性格是不愿意招惹是非的,万一惹火上身,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解决掉的。

“公子何必犹豫?大丈夫仗剑天涯,为的不就是一个侠字吗?何为侠?理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白衣人循循善诱道:“此际已然怀疑这家客栈有问题,若不一探究竟,势必会放纵他继续杀人害命。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等今日替天行道,不知会挽救多少人的性命,此举大义,造了无数级浮屠,公子真就忍心视而不见吗?”

“我……”

“公子绝非恶人,奈何在行善积德之上会这样犹豫不决?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闭嘴!我去我去!”李春风当即打断了白衣人的絮絮叨叨,此人一讲话真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就感觉有一只硕大的蚊子在耳边一直嗡嗡叫个不停,实在恼人。

白衣人欣慰一笑,向着李春风拱手道:“既然接下来我们要共谋利民之事,那你我就是朋友了,在下华绍,敢问公子姓名?”

“等等…你叫什么?华绍?小爷我差点儿就信了!”李春风惊愕道。

“姓名不过是一个称号罢了,更何况都是父母所取,我们做子女的也做不得主,公子莫要笑话。”华绍淡淡一笑,未曾理会李春风话中之意。

李春风不想继续听他的叨叨了,留下一句姓名,兀自驾马离去。

“李春风!木子李,春风得意的春风!”

华绍微微错愕,觉得有些耳熟,思量几许,终于恍然大悟,“莫非就是黔岭首富李家大少爷李春风?传闻中,不是一个两百多斤的大胖子吗?怎生变成了这么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果然百闻不如一见,小子受教了。”

“杵在哪里作甚?还不快快跟上!”李春风催促道。

“来了来了!”

华绍回了两句话,足下生风很快就追赶上来了。

李春风对他刮目相看,心道,此人修为不过练气六层,这一手身法却是令人眼前一亮,都能与御风诀平分秋色了,看来此人来历定然不凡。

过不多时,二人行到了客栈门口,这才看见幡旗之上除了四海客栈之外,还有一行小字,书着四海之内皆兄弟,应该就是名字的由来。

天色昏沉,最多一个时辰就要完全黑下来了,客栈里灯火通明,客人们粗狂的言谈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这时,客栈里走出一名小二,肩膀上搭着一条抹布,满脸堆笑的来到二人的面前,热情的问道:“二位公子里面请,咱家客栈可是方圆十里唯一的一家客栈,咱家后厨可是在黔岭县醉仙居掌过厨的,来这里吃过的人都是赞不绝口。”

李春风与华绍相视一眼,尽皆沉吟,没有立刻回话。

小二又道:“二位公子不必担心,小店是正经生意,绝对不是黑店,若是二位不信,小的去将官府批下来的营业文书拿来给二位公子看看?”

“不必了,不必了,将我这马儿牵下去喂点粮草,再整理两间客房出来。”李春风扔给小二一锭银子,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客栈里面。

客栈一楼有六张桌子,此刻有三张桌子已经坐满了客人,都在饮酒谈笑,好不逍遥。

李春风与华绍选了一处西南角的桌子坐下,随意点了几个菜品,就四顾左右,观察情况。

这里的客人并无奇特,都是一些江湖汉子,刀剑之类的多的很,体型也颇为强壮。

这家客栈的小二不多,只有两人,都是瘦瘦小小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让人怀疑是否能够杀鸡。

然而,这家客栈最大的亮点就是客栈老板娘,老板娘约莫三十岁,穿着一袭红衣,长发直落腰间,身材丰腴,肤若凝脂,面若桃花,一颦一笑都勾魂夺魄,媚骨天生,端的是狐狸精在世,美滴很。

“老板娘来一起吃酒啊,某家请你!”一名大汉拿着酒杯走过去。

“老娘这几日身子不舒服,刘大侠的酒就免了,作为赔罪,送几位二斤羊肉作为赔罪!”老板娘风情款款,最后的那一抹媚眼,真是让在场众人浑身酥软,直是酥到了骨头里。

李春风与华绍也不禁目光呆滞,就差留下口水了。

与这个老板娘比起来,罗杏儿就显得太过于青涩了,尽管漂亮,但是韵味却是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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