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八章 暖宝(1 / 1)长弓在握5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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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无尽黑暗中,是近零下270度的超低温,而舱室内却是鲜花绽放、春意融融。庞大的军用运输客船用它冰冷、厚重的躯体,呵护着人类娇弱的身体,一头闯进了似乎完全不适合人类踏足的无尽宇宙。

军用运输客船一间不大的客舱内。

小姑娘笑嘻嘻地颠着手里的小兔公仔道:“姐,你就不要装啦。看看每次我一说到姐夫,你就这么大反应。”

长发女子微皱着眉头道:“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要总开这种玩笑,我们之间只是普通朋友。”

说着,放下手里的书卷,直起上身,看着小姑娘的侧脸道:“该不是你这丫头思春了吧?见到帅哥儿,就迈不动步、挪不开眼!在你眼里,男女之间除了情情爱爱,就没有别的事了。”

小姑娘转头盯着长发女子的眼睛道:“姐,我说你就不要再矜持啦。哪有普通朋友,送这么漂亮的玫瑰花!再说姐夫,论长相,帅就不用说啦。论才华,在咱们国家的新生代将星榜上,排行第六。论家世,更是老牌儿世家大族,爷爷更是国家五大元帅之外,排名第一的大将。论痴情,咱姐夫可是整整追了你20年,这20年中,更是从来没有过一丁点绯闻。”

小姑娘轻轻摇晃起小脑袋,抻长声音道:“古人曰: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姐,我看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换做姐夫追我,说不定我们俩的孩子,现在都能打酱油了。”

说着故作苦恼的撅着小嘴道:“怎奈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

长发女子看着这个说不清道理的,春心荡漾的开启白日梦模式的圆圆脸小丫头。只好闭上嘴巴,重新拿起手里的书。

只是眼睛看着书,脑中却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校门外的围墙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被二十几个小男生围住,三、四个男孩儿把他紧紧地压在墙上;其他男孩儿排着队,挨个走到他的面前,用手跟小男孩儿的脸蛋儿来个亲密接触,直到小男孩儿嘴角,流出了一丝鲜血,二十几个小男孩儿,才一哄而散。

镜头一转:在上学的路上,一场吕布战三英在上演,只见还是那个小男孩儿,和一个男孩儿扭打在一起,双双摔倒在地,又开始不停的翻滚,旁边两个男孩儿瞅准机会,就给小男孩儿两脚。直道旁边大人,“嗷”一嗓子:打架,不上学,告诉你们家长去。地上的两个小男孩儿这才松开手,四个小男孩儿狗撵一样争先恐后的向学校跑去。

自己转学过那么多学校,从来没看到过一个男孩儿,拥有如此强的吸引仇恨的能力,每次见到他,总是一个人,跟一帮小男生在打斗。

以为不过是一个路人甲、路人乙般的小男孩儿,直到有一天,一个阿姨给自己家端来一盘饺子,说是自己家包的,给邻居尝一尝。而后面跟着的,正是那个小男孩儿。面带微笑地对自己的妈妈,说:“阿姨好。”对自己说:“姐姐好。”自己才知道他竟然是自己的邻居。

知道了是邻居,自己好奇的问阿姨为什么上学的时候,没有在大家住的一条胡同里见过他。才知道小男孩儿每天五点多就上山跑步去了,然后去粮站的食堂吃点儿东西就直接上学了。

邻居吗!自己身为六年级的大姐姐,难免仗义相助了几次,免了邻居傻小子几顿皮肉之苦。见谁都不怎么说话的傻小子,终于开始和自己说话了。

跟小男孩儿的偷偷的单独交谈也知道了,因为他不合群儿,别的小男孩儿就联合起来欺负他,不让他上学;为了上学,他就只能一路打到学校。

问他为什么不找大人帮忙,这小屁孩居然,一边用袖子擦掉长长的大鼻涕;一边挺胸腆肚的说什么,自己男子汉大丈夫,告状不是好汉。

傻小子还拍着自己那瘪瘪的胸脯,仗义的道:“咱们是朋友了,以后谁打你,找我,我帮你打他!”

打架倒是没用上。可每次自己忘带雨伞,这傻小子都会把自己的雨伞给自己,然后,自己就像一个小疯子,“哇啦”、“哇啦”大叫着,跑进漫天的风雨里。

还有一次,傻小子的脚崴肿了。自己骑自行车,带他上学,每到一个上坡儿,傻小子都会提前跳下来,撅着屁股、弓着腰,在后面,一瘸一拐的使劲推。

三年的快乐时光,一起上山放风筝,一起下河捉鱼虾,生活里充满了傻小子的身影。

后来自己父亲的生意好转,自己和母亲离开了姥爷家,搬去了苍龙国。

自己还记得车辆启动的时候,傻小子满头大汗的跑来,塞给自己一个小包裹。车辆启动了,自己叮嘱他,以后能服软就服软,省的总挨打;可看着傻小子一句话不说,笑嘻嘻的看着自己,自己就知道这句话白说了。

启动的车子,在弯弯曲曲的山路间飞驰,转眼就不见了送行众人的身影。当行驶了一段时间的车子,拐过一道山脚,自己最后一次回望,那几乎每天都会去爬的熟悉的山丘,就见山梁之上一个小黑点儿,飞快的在山丘顶部移动。自己有个感觉,那个远远的小黑点儿,就是傻小子。

长发女子看着自己枕头边的小布娃娃,这个小布娃娃当初就躺在傻小子塞给自己的小包裹里。

这个胶皮做的婴儿头,是自己和傻小子,一次在一起放学,在路边儿看到的,自己说挺漂亮的婴儿娃娃,可惜只剩了一个头。

没想到傻小子居然偷偷的把婴儿头捡了回去,进行了一番粗加工送给了自己。

这个手掌大的布娃娃,没有手和脚。只是用塞了棉花的花布,简单的缝了一个小身子,和两个短短的小胳膊、小腿儿,再配上两个小兔耳朵。自己却在身边放了20多年,还被旁边发现这个秘密的小姑娘,嘲笑过不少次。

回想起来,那是一段美好的童年,与傻小子兄弟般的友谊中,有稚气、有傻气,更充满了真诚、真实,与真心。

这些恰恰是在自己这20多年后的学习和工作生活中,所缺少的。

追求自己的这个男子,固然如自己的闺蜜所说,几乎样样优秀,似乎无可挑剔。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与他可以聊事业、聊志向、聊天下大事。但彼此之间却总有一层隔阂,也许正因为太完美,没了缺点,就难以让自己产生关心和爱护他的感觉,所以他在自己的心中,更像是一个成功的男人,而不是一个需要自己的可亲爱人。

他就像天上的太阳,高高在上,发散着炙热的光和热。让自己没法生出一种亲近感。

而童年的傻小子,就像一只暖宝,傻傻的、笨笨的,但却是可以握在手心儿里的,温暖心窝儿的。

虽然那只是童年的友谊,跟情爱没有丝毫关系,但却让自己对爱情多了一份期许。自己的他,也许就是一个可以彼此温暖的暖宝吧!

手抚额头,长发女子暗笑自己的胡思乱想,心道:也可能是自己对于他的了解太少了吧?也可能是二人共同的经历太少了,也许再过几年,自己就会知道他是不是自己的“暖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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