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俞见这胖子,还是不肯交出银子,用剑尖拖着他的下巴,抬了抬。
“你不会是真的要钱不要命吧!虽然我有些赶时间,但这竟然是你的心意,我也不好意思拒绝。我这人从来不喜欢拒绝别人的美意。”
说完挥剑一剑斩下。
王大老板心知,今天遇到恶魔了,一个杀人不眨眼、以杀人为乐的大恶魔。他能怎么着,毕竟有再多的钱,没命花,都是给别人做嫁衣。
就在刘俞斩下的瞬间,他立马出言阻止:“大爷饶命,我这就带你到金库中取钱。”
刘俞将斩下的剑停了下来,他心血涌动,毕竟他还真没杀过人,这心里多多少少是有道坎的。
“哼!杀你全府上下是小事,耽误我的大事,就是加上你祖上的脑袋,也不够我发泄。”刘俞嗔怒的口不择言。
王大老板看着地上散落一地的头发,后背直冒冷汗,要是自己再慢一点,如今脑袋就真要搬家了。他伸手,想要拿条裤子穿上,却被刘俞用剑身拍打屁股。
“你还有时间穿衣服,赶紧带我去金库。”
王大老板连连点头称是,正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自己现在就是砧板上的肉,哪里还敢有丝毫耽搁,走到身后架子上,将一个不是很起眼的瓷器拿开,然后用力往暗格上一按。
“轰隆隆!”架子缓缓向一侧挪开,地上出现一个通往地下的阶梯。
王大老板拿着桌上的台灯,左手挡在台灯前面,率先走了下去。
刘俞紧跟其后,将手中的剑顶着王大老板身子,警惕的看着四周,余光紧盯着王大老板的一举一动,生怕这家伙在密室中布置有机关。
还真别说,这王大老板确实请人布置了一个极其厉害的机关,可是他冥冥之中的第六感告诉他,不能使用机关,否则,这将是他这辈子做过最错误的决定。
刘俞看着眼前,几箱金银元宝和架子上挂着形形色色的珠宝,不由感叹这胖子真会敛财。
他一脚踹到胖子肚子上,将其踢到墙上,要不是王大老板身上的肥肉做缓冲,以刚刚刘俞那一脚的力度,早已散架,虽然还不至于直接毙命,但落个终身残废是不可避免的。
刘俞自行将认为值钱的珠宝放进储物袋中,看都不看箱子里的元宝,也根本不理会这些珠宝的原来拥有者就在身旁看着。
王大老板看着眼前的男子,伸手拿了好多珠宝,也不见他将手中的小袋子装满,心底里翻起惊涛骇浪,真是活久见。他的心在滴血,才一小会的工夫,就被男子将架子上的珠宝收取了一大半。
刘俞将储物袋装得满满的,这才转身,拽起一锭金元宝,别在胸前,缓步走到王大老板面前,蹲下来,嘿嘿笑道:
“你能被本大爷抢劫,真是幸运,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记得大摆筵席庆祝,也不知道你祖上,积了多少德,让你这么有钱被我抢劫,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我怎么没有这样的祖宗!真不知道那种坐享其成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滋味?”
王大老板喷出一口老血,被你抢劫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被你抢劫是一件该大摆筵席庆祝的事情;被你抢劫是我祖上积德,我坐享其成,那你算什么。这是他有生以来听过最无耻、最令他感到恶心的一句话,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刘俞说完这话,也不拖泥带水,直接冲出密室,破门而出,翻墙远去。
穿过几条街后,他将头上戴着的斗笠摘下,并把手上和小腿上缠着的布条解开,一并扔到墙角,这才快步向着城门走去。
在离城门口不远处,有一个马商,此时他正躺在椅子上愁眉苦脸:“也不知道这几天撞了什么邪,竟然连一匹马都卖不出去,要知道这马匹在商里多待一天,就会吃更多的草料,这都是钱啊!”
他颓然一叹:“这生意越来越难做了。”
就在这时,他眼前多出了一个脸孔,看起来只有十二来岁,他正准备训斥,这又是谁家的孩子又来捣乱,却见到少年嘴巴微动。
“那匹马我要了,将它给我牵过来。”
他顺着少年的手指所指望去,那不是店里最好的千里马?他看着眼前,穿着普通的小屁孩,你在逗我玩呢!
就欲开口呵责,却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砸中胸口,那种感觉他很熟悉,又一时想不起来,他起身查看是何物。
映入他眼中的是闪烁着金灿灿光泽的金元宝,他有些不信,将元宝放到口中用力一咬,“诶呀!”是真的。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给我把马牵过来。”
马商跳起身子,赔笑着跑去牵马,很快就将少年指定那匹马牵了过来,将绳子交给少年。
刘俞翻身上马,双脚一蹬,骑马离开,只留下一句让马商大喜的话语。
“不用找了。”
马商看着刘俞远去的背影,惊喜之余,还不忘嘴里不断喊着:“少爷慢走,公子常来。”
其实心里却在唾弃:“哪里来的阔少、纨绔子弟,以前怎么没有见过。这有钱人真不把钱当一回事,自己咋这么命苦,投错胎。”
要是刘俞此时能听见马商的心声,非得回头,将他打成猪头,已泄心头之愤。只不过他现在赶着‘逃跑’,才便宜你这个小马商。你倒好,非但没有感恩戴德,还背地里骂人家是没有出息的纨绔子弟。
很快他就出了城门,骑着马在黑夜中快速奔腾。
……
安远城,城里最出名的酒楼,二楼的雅间中,一名少年正在大口地咀嚼食物,餐桌上杯盘狼藉,犹如被洗劫的村庄。
少年那风尘仆仆的模样,一眼就能认出,他是刚刚进城就直奔酒楼大吃一顿的。
门外的掌柜,撇着嘴,嘿嘿的笑着,看着雅间中穿着普通的少年,心里冷笑:“等下,看你怎么掏出足够的饭钱,到时候……”
一想到将要有好戏发生,嘴上的笑声,就更加的尖锐。他明知眼前的少年,付不起饭钱,却为何还放他进来吃这么多好吃的饭菜呢!
一个原因是他有虐童的变态心里;第二原因是,他发现最近有一些宵小之辈打酒楼的注意,他要拿这名少年震慑他们,省得他们来捣乱,将宵小之辈都杀光倒也不算事,破坏了酒楼的名气和气氛那才是最严重的。
假如你知道,自己坐过的位置或者旁边,曾经死过很多人,你还会吃得心安理得?要是因此,丧失了大量顾客,这可不是他想要看到的。
就在他吩咐伙计到后院,将那几名剑客请出来对付少年的没多久。少年已经吃饱了,随手用酒楼准备好的毛巾将嘴角都擦干净,这才冲自己招招手,示意他过去。
掌柜看见少年这个动作,心里暗道:“坏了!”
刘俞直接从衣袖里掏出一锭金元宝,放在桌子上,语气带着吩咐道:“给我安排一间上房,我要在这里小住一段时间。”
掌柜看着桌上的金元宝,连忙赔笑,谄媚道:“我一看公子就非普通人也,没想到比我想像的还要有身份,我这就带公子看客房,公子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掌柜这番谄谀取容,其实心里却暗骂:“明明很有钱,非要装出一副穷酸样,先前的谋划都泡汤了。”
刘俞跟在掌柜后面,刚从扶梯走出,就被一伙怒火冲天的剑客拦住,其中的两人已经撸起袖子。
刘俞很自主的后退几步,意思很明显,我和这老东西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自然不会认为这伙人是想要找自己麻烦的,随即侧头古怪地看了一眼掌柜,两人目光相对,一人目光单纯人畜无害,一人目光狡诈老谋深算。
那伙人就要越过掌柜,抓住刘俞,拖到外面狠狠地痛揍一顿,打致半死,然后抛弃城外,令其自生自灭。
可就在这时,掌柜轻咳一声,一双眼睛冰冷的盯着他们,紧接着两只眼珠子往左边不停的转动,左手还在肚子前面前后摆动。
为首壮汉看见掌柜的给他们使眼色和撤走的手势,自然明白其意思。
可是他们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顿住脚步,停了下来,并连忙双手张开拦住其他剑客。就这么离开好像不太合理,他眼珠子滴溜溜转动,余光瞥见身侧不远处的小二,心里灵光一动,有了一个不错的注意。
壮汉一把抓住小二的手臂,对着掌柜大声质问:“你店里的人,怎么办事的,我说过‘没有我的允许,不得进入我们的房间。’结果,刚刚这小子就闯进我房间,害我差点走火入魔,你说这事该怎么解决。”他便说着边捂着胸口,似乎刚刚确实因为修炼时被人打扰,导致功法反噬,而受了不轻的内伤。
这店小二也是个憨子,根本不明白其中的所以然,明明是掌柜叫我到后院请他们,出来打掌柜身后面的少年,怎么就说自己闯入他们的房间呢!还修炼走火入魔,他真是一头雾水,就要张口解释。
掌柜对着小二吼道:“你闭嘴,这里没你什么事了,去干活,我等下再收拾你!”
小二虽然不明白其中的缘故,但还是听话的走开了。
这时掌柜才对着三名剑客,面带歉意的柔声道:“是在下管教不周,还望几位原谅,我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还请几位等我给这位小哥安排好房间,再登门赔不是。”
“竟然掌柜都这么说了,我们就先回去,不过!你可不要让我们等太久,否则!将你这破店拆了。”壮汉声音冰冷刺骨,不客气道。
掌柜的看着三人离去,这才转身,对着后面的少年略带歉意道:“让公子见笑,我这就给公子安排房间。”
刘俞点点头,表示并不在意。
掌柜见到少年没有因此而不悦,松了一口气,转身在前面带路,但步子明显比原先快上不少。
掌柜给少年安排了天字三号的房间,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刘俞将房门关好,这才从储物袋里拿出几个小巧的黑色铃铛,铃铛之间似乎有什么牵连着,定眼仔细一看,原来是透明的绳子,要是不注意细看还真看不清。
这些铃铛,都是他在离开天远城之后,在一个小店铺购买的。
他将铃铛分别在门上和窗上的隐秘地方挂好,有了这些铃铛做“探子”,只要有人进来,他就能第一时间知道。
自从离开宗门到现在,他都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每天都在赶路,困了就随便找个地方睡上一小会,醒来之后就继续赶路。
从天远城到安远城,他自己都知道自己换掉或者丢弃了多少匹骏马。现在已经到离迷泽密林最近的凡人城池,这所谓最近凡人城池是相对于他的路线而言,在前往迷泽三号城之前,他得好好准备一些用得到的东西。
否则,到了迷泽三号城再准备,虽然东西的品质会好上很多,但是花的可不是银子,而是他现在急需的灵石。
他现在连半块灵石都拿不出来,这叫他拿什么给炼器师,总不能拿凡人用的金银珠宝吧!刘俞倒是还剩不少的珠宝,但是人家不肯收啊!到时候,东西没有拿到手,人就交代在那里了。
他将背着的长剑取下,躺在床上,安稳的、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