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初来乍到(1 / 1)孤鸿独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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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空,街影重重。

何墨一脸懵逼的看着他眼前的景象,此时此刻,只有疑问三连才能表达他内心的激动。

“我是谁?我在哪?这是哪?”

如果你也是一觉醒来,就发觉自己出现在一个陌生且奇怪的地方,和四周的人们格格不入。相信我,你也会有这样的疑问。

“谁能告诉我,这他妈到底是哪里?”

何墨,一所三流大学的毕业生,导演系。初来乍到,不太适应。

也好在他是导演系的毕业生,看见四周街边都是石木风格的建筑,人群里皆是古装布衣,他还能淡定的自我安慰:这只是剧组在拍摄古装剧,自己只是睡糊涂了走到片场了……没事,自己铁定不会穿越的。

毕竟,好端端的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何墨又没什么苦大仇深的理由和不可言说的高贵血统,他很满意现代的生活,每天喝喝肥宅快乐水,追追404美剧,吃吃金拱门汉堡。为什么非要去穿越到一个陌生且落后的地方?

“可以啊,这剧组挺舍得花钱,服装款式,一点都看不出纰漏。”何墨还是不死心,自言自语地往心底里打气。

何墨不知道他那一身衣服实在是太扎眼了,这也就站了三、四分钟不到的功夫,已经有不少的人为之侧目,甚至还有几个好事的干脆停下来上下打量着何墨。

直到身边围起了一圈人,何墨这才反应过来大声呵斥着:“你们干什么?看什么看?拍电影了不起啊,老子也会!”

外强中干说的就是何墨这样的,别看他嗓门大,可心底早就慌的没边了,他们围过来干嘛?我又不是什么珍稀动物。哎哎哎,你们看归看别动手摸啊!

“这厮的口音好生奇怪,不像是我大宋境内的。”

“这厮的装扮一看就不像是好人,贼眉鼠眼,花里胡哨。”

这几声议论彻底惊呆了何墨,倒不是他们所说的内容,而是他们的口音。这绝对不是方言夹杂着普通话的感觉,更像是一种不一样的官话,难道自己…………

赶紧摇摇头驱赶走心中的念头,何墨竖起耳朵认真地听着周围的议论,他好歹也算是一个南方人,连蒙带猜的总能听懂一些。

“你说……这厮会不会是鞑子的细作?”

一旁的人搭话道:“不好说,哪有鞑子细作穿这么艳的,我看那,这厮细皮嫩肉的更像是楼里的姐儿。”说完还发出一阵猥琐的轻笑声。

“依我看先抓住送官,其他的,挨一顿板子什么都招了。”

什么鬼?这他妈有毒吧,怎么刚见面没几分钟就商量着要抓去打板子了?何墨可不敢再呆下去了,将脑中纷乱的思绪强压下,眼下最要紧的是如何脱身。他确信要是再不走真的会被当作异端给抓起来,到时候在公堂之上何墨怎么说?该说些什么?你好,我来自中国2019?

“走开,走开!”

何墨一边大吼,一边往人群里挤,只想快点离开这里。

“快追,别让鞑子的细作跑了!追!”

“快追上这辽狗鞑子。”

鞑子是什么称呼?请称呼别人的全名——辽国,行不行?

由此可见何墨这货到底有多么不着调,被人像撵鸭子一样撵着屁股追,还在心里吐槽这个。不过这也不全是坏事,至少让何墨明白什么叫做慌不择路,以后再有成语解析,他能很好的诠释出这个成语所代表的动作。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何墨还是明白他穿越了,穿越到无数文人墨客梦寐以求的大宋朝。穿越到那个‘华夏之文化,历数千年,造极于宋’的大宋朝。

得益于宋朝时城市规划的极差,到处倒是羊肠小径,七拐八拐之下,何墨也总算是逃过了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不过何墨还不能停下来喘口气,他知道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当务之急是找一件衣服,21世纪的衣服在宋朝实在太过另类显眼,如同指路明灯,又如鹤立鸡群。

说来也巧,何墨正好看见有户人家的里晾着衣裳,喵了一眼应该是男装长衫。他当即一步跨上土围墙,手往那儿一伸,薅下来就往身上披。

“哪来的小贼,都偷到家门口了!来人呐,抓贼了。”

一个大妈探出头来叫骂,何墨头也不敢回,披上衣服接着跑,他可不想在经历一次被人围观的场景,要知道不远处还有一帮人要抓他见官挨板子呢。

“对不住了大姐。”何墨心中默念,手里慌忙的系着衣带。不过……这该死的东西要怎么系?

何墨的运气不错,薅下来的男装大小正好合他的身,淡蓝色的衣裳被浆洗的有些发白,有几处还打上了补丁。可麻烦的是他并不会穿宋服,想想也对,换成任何人穿越到宋朝,估计也都不会穿这身衣裳。无奈之下,何墨只能胡乱的用带子扎起,远远地看上去还是能够掩人耳目的。

再一次感谢宋朝没有市政规划这一概念,错综复杂的房子,七进八出的大小胡同。绕的七荤八素之后,何墨确保自己暂时安全,总算能抽空歇息一会。

“老……老子,从……呼……从小到大就……就没跑这……这么远过。”

大口地喘着粗气,何墨坐在路边的石墩上,趁机让自己冷静下来,顺带梳理梳理现在的处境。

穿越是肯定穿越了,如果是恶搞节目的话,这成本下的也太大了,只是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什么时候,听那些人说什么大宋……鞑子之类的话,何墨估摸自己应该是穿越到宋朝。

只是不知道是到了北宋还是南宋,什么年月,身处何地,哪座城哪条街,那就是更不知道了。

“咕噜……咕噜。”

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何墨他确实是饿了,一觉醒来就在宋朝,又连续跑了两个多小时,水米未进,不饿那才叫有鬼。人一饿总归是要找东西填饱肚子,可在这个鬼地方,何墨该上哪去找吃的?他翻遍了全身上下,连一个钢镚都没有,哪怕就算有,别人最多也就当个新鲜玩意,也换不来半张饼。

正所谓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

饿了一天的何墨连走路都觉得浑身轻飘飘,路边摊上叫卖的炊饼、糕点、肉糜面哪一样不是勾引着他的馋虫。可何墨不敢靠的太近,他怕自己一个把持不住抢了东西就跑。已经当了一次小偷,何墨可不想再当一次强盗。虽然他的道德底线正在被饥饿吞噬,脑子里一直有种冲动,把吃的抢过来一口咬下去,塞满自己的肚子。但他觉得,他还能忍忍,再忍忍……

何墨在宋朝的第一个晚上,是在一座破烂不堪的木屋里度过的。他也不知道是哪里,反正看样子不像是有人住的房子,自己就凑合凑合得了。何墨苦笑着,啃着从垃圾堆里刨出来的小半张炊饼。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当一个人实在是饿极了什么干净不干净,什么好吃不好吃的,都是屁话。就像他,以前这样没有馅的白面炊饼看都不看一眼,如今不也啃的欢实吗?

小半个炊饼根本吃不饱,三两下的功夫就啃的干干净净。好在有东西垫着,肚子总算不叫的那么厉害。何墨将手指头沾上的白面舔了一遍,这才心满意足的靠在破旧的梁柱上休息。

木屋早就没有了屋顶,靠着半截的梁柱,何墨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一时思绪纷乱,就这么呆呆地抬头看天,望着月亮。

古人不见今时月,古月何曾照今人……

等何墨醒来,他已经彻底告别干净两个字了,蓬乱的头发,冒芽的胡渣,呆滞的眼神跟肮脏的长衫,他完全可以胜任乞丐这个角色。

也只有乞丐这个角色,才能让他先活下去,融入这个时代。

“走走走,别过来,上别的地要饭去。”……

“快滚,我这里不要人了。”……

“滚滚滚,再不滚爷爷打断你的腿,你个贼胚也想来我们店里找活计?”……

对于别人的轰赶,何墨已经习惯了。他操着蹩脚的宋朝官话,靠着捡别人不要的饭菜过日子,几天下来,总算是问清楚他现在所在之地,便是大宋的京城——汴京。

天圣十年,正是上好的时节。可我们的主人公何墨,饿了就捡一些别人不要的剩菜剩饭,渴了就随便找点看上去不脏的水喝。这样的日子,他过了七天。

何墨不是没想过先找一份能够果腹的工作。可这堂堂大宋首都,繁华无比的汴京,想要找一份酒楼伙计的工作都不容易。何墨已经被拒绝了是十几回,不是嫌弃何墨口音奇怪,就是嫌弃何墨没个人模样。

换你捡七天垃圾吃试试看?还能不能有个好模样。

何墨心中吐槽归吐槽,这样的日子他是真的过够了。鬼知道大宋天圣十年是啥时候,他又不是历史系毕业的高材生,他也不是随身自带百度百科的天之骄子。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只是一条咸鱼,一条脾气比较犟的咸鱼罢了。

就好比他至始至终也只是捡一些饭菜吃而已,从来去没有乞讨过一文钱,也没有去抢过别人摊子上的炊饼或者糕点。因为何墨知道,他不是小偷也不是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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