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一十三章 疯子的千里刺杀!(1 / 1)蹲马桶的老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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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两个人都长大了。

铁血将军想要将他的掌明珠嫁出去,但是偏爱军装的少女不愿意,两个人因此而时常争吵。

“你不要在胡闹了,你以为你一个女孩子能的了战场吗?你以为你可笑的成绩是真实的吗?和你对战的那些人,不过是看在我的面子让着你罢了。”

铁血将军毫不留情的继续道:

“我跟你打个最简单的赌局,你如果赢了他,我就同意你加入军队,如果你输了就按照我的意思来。”

血胭脂不可置否的看着铁血将军指着的人,是她的跟屁虫,永远的跟随者她的玩伴,那个一直被她保护着的人。

“你在看不起我吗?”血胭脂尖叫道。

也不怪胭脂会这样说,两个人也不是没有比试过,但是疯子从未赢过她。

“明天这个时候,你们比一场。这是你唯一的机会,你知道我的,要不是你是我的女儿,我决定的事情是不可能改变的。”

阎罗将军冷冷的丢下这么一句话就走了。

留下一脸尴尬的疯子,

血胭脂看了看木讷的站着的疯子,眼神中全是不可置信。

她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父亲,没有把握的事情从来不做。

虽然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赢过她一次,但她仍旧有些担心。

当天晚,疯子敲开了将军的门。

“您找我?将军。”

“我要你明天赢了她,有问题吗?”铁血将军头也不抬的问道。

“我、我并不是小姐的对手。”疯子的眼神有些躲闪。

“所以你宁愿她参加军队,也不愿意她找个不错的人嫁了?”

铁血将军稍稍抬头问了一句又道:

“你知道我这里的死亡率吧,虽然她是我的女儿,但是我是不会袒护她的。她会执行很多危险的任务,这也无所谓吗?”

“即死他死了?”

疯子张了张嘴,有些挣扎道:“我会保护她。”

将军笑了,他专注的看着他的眼睛,半响后道:“你喜欢她。”

“你觉得你配吗?要我提醒你的身份吗?我的干儿子?”

疯子脸色一僵咬了咬牙,深呼气后道:

“我从来未奢望我可以得到她,我只是想保护她。她如果真的想嫁人,我也会支持她。我会祝福她,我想她成为世界最幸福的人。”

铁血将军笑了。

“不错的觉悟,但是你真的觉得你可以保护的了她,年轻人这些年你确实很努力,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只为了多训练一会儿,现在都很难将当年那个小孩和你联系起来了。但是还远远不够啊。我们面对的是妖怪。你这点实力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你还想保护她?”

“我知道你是聪明人,现实点吧。你要认清自己的能力,在做什么样的事情。”

“她的夫君是威廉公爵的长子,未来她将是公爵夫人,你会贴身去保护她。如果她受了半点委屈,就告诉我。你会像个守护骑士一样,保护她。”

“还是选择另外一条路,每天过着朝夕不保的日子,在黑暗大陆跟那些野兽玩泥巴?”

“你以为我这个当父亲的不爱自己的女儿?有的时候一时的残忍却是对她一辈子的好,你懂吗?”

疯子失魂落魄的走出了书房,第二天他艰难的险胜了女孩,其实他可以很轻松的获胜,但是他宁愿肚子挨了一剑,也要让女孩的面子好看一点。

就像是不小心,就像是大意的险胜。

但是他的小心翼翼并没有让女孩的脸色缓和下来。

但是血胭脂看着他一句话不说,然后转头就走了

她不想嫁人,但是她从小的玩伴背叛了他。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立场,无关对错。

婚期终于定了下来。

疯子还是一步不离的跟着她,只是两个人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但是疯子很开心,虽然肚子面的伤口还未痊愈,但是至少还可以跟着她不是吗?

两人毕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

一天晚,血胭脂扶着阳台的护栏,看着天空的星星,轻声问道:“伤口好点了吗?”

虽然女孩的声音像是在自言自语,但是疯子很开心。他有些结巴的连忙道:“没、没事。”

沉默了许久,血胭脂终于没忍住问道:

“这些年你一直让着我?每次比试都是我赢,为什么?哄我开心?”

“那只会让我觉得你看不起我。”

血胭脂毕竟不是普通的女孩子,会躲在男人的怀里撒娇卖萌。她是铁血将军的女儿。

疯子沉默,他不会那些花言巧语,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知道女孩的骄傲,所以一直都让着她,因为女孩赢了就会露出他喜欢的笑容。

“我不想嫁给威廉公爵的孩子,我都不认识他,连面都没有见过。但是威廉斯堡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大公子折磨妓女,养着三四个情人。他成天混迹在酒楼里面。如果不是有一个当公爵的父亲,那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什么都不是。我是不会嫁给他的。”

“你要怎么做?”疯子问。

胭脂笑了,一如当年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模样,笑容纯真而甜美。

他发过誓,会一辈子守护这样的笑容。

“我会在婚礼的当天杀了他,那种货色,不会是我的对手,我的父亲是铁血将军,他们不敢拿我怎么样的。最多就是软禁我。”

“明天你就去军部报道吧,替我看一看外面的世界。你看着星空多大,然后写信告诉我。”

疯子强忍住将那句,我们逃走吧,说出口。

他觉得他不配,他也不想她受苦。他有更好的办法。

以前他随遇而安,得过且过,但是当你遇到真正在乎的东西时,所有的问题都会有办法解决。

总会有办法的,不是吗?办法总比问题多。只要你想。

当夜,疯子一个人离开了边界,离开了军队,带着一匹马,一把刀,一把枪和一张照片开始了他的千里刺杀之旅。

她要杀的人就让他来好了

那一年他十四岁不到。

他用常人难以想象的坚韧,不眠不休的三天三夜赶到了威廉斯堡。

公爵的大少爷在这里很有名,他很轻易的就打听到了地点。

他装作乞丐在周边晃荡,这是他的老本行,没人看的穿他的伪装。

三天后他就掌握了他的行踪,他潜伏到大公子最爱的情妇家里。

守株待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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