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四十七 指环,王(1 / 1)形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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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各府衙、官宦人家的宅院,但凡能藏下三百兵卒的,打听一下,谁那儿藏匿了兵卒。”

“不是吧?”安固惊得后仰了一下,“养私兵可要杀头的,谁如此胆大?”

“杀不杀头我不管,别在咱们地界上搞事,才是要紧。”

“明白了。”安固擦了擦惊出来的冷汗道:“那我现在就去打听。”

处理完所有事,闫寸那根绷紧的弦稍微松了些,他总算睡着了。

一觉醒来,日头正渐渐西沉,不见吴关。

他走出屋门,见一名书吏捧着卷籍自典吏衙匆匆而出,便问道:“见吴关了吗?新来那小子。”

“吴郎在吏舍前的空地练骑马呢。”

“多谢。”

闫寸信步走到吏舍区域,远远看到吴关骑在一匹枣红马上,正拿鞭子抽打马臀。他想让马儿跑起来,马儿却不肯,一人一马皆急了一身汗。

“现在知道瘸腿的好了吧?”闫寸站在距他一丈远的地方。

“要不你把瘸腿再借我几天?”吴关有些气馁地捋着马鞭。

“想得美。”闫寸上前,抓住马缰,道:“我有个窍门,能让你立即学会骑马,想知道吗?”

吴关捂住钱袋:“你不会要收费吧?”

闫寸:“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吴关心道:你们这些封建官吏果然心黑。

“不说笑了,我跟你讲。”闫寸正色道:“马是最聪明的,它能感觉出你会不会骑,你若不会,它便要欺负戏弄你一下,任凭你如何驱赶,它就是不好好跑。”

“你的意思是……让我骗过马,使它以为我会骑?”

“正是。”

“这也行?”

闫寸抬手在吴关大腿上拍了一下,“你夹太紧了。”

“哈?”

“放松点,初学者因为紧张,腿总是牢牢夹住马腹,生怕掉下去,其实不用,你夹太紧,反倒不易平衡,况且马有感觉,它就是这么知道你不会骑的。”

“好像有点道理。”

吴关慢慢松开了腿,又拿马鞭不轻不重地抽打了一下。

“它还不走。”吴关露出狐疑之色。

“因为它不傻。”闫寸苦笑,“它已知道你不会骑了,换一匹吧。”

闫寸一边扶吴关下马,一边道:“学骑马这事儿,等脚上的伤好一好再说,急什么。”

“没急,我这也就是抽空。”

“哦,对了,你马鞭用得也不对。”

“怎么?”

“在城里,马一般跑不起来,只能快走,用缰绳引导方向即可,用不上马鞭。”

闫寸命一名皂吏将马牵走,重新换来一匹。他又扶着吴关上了马,并提醒道:“可记住要领了?”

吴关“嗯”了一声,上马,学着熟手的样子松松垮垮地坐下。闫寸将缰绳递给他,道:“你试试。”

吴关向右微微一拽缰绳,那马果然走了起来,走到吏舍东边的矮墙旁,吴关又向左拽缰绳,马随他所指的方向拐弯,继续前行。

就这样,吴关骑马在吏舍前的空地饶了两圈。

他试着喊了一声“驾”,一抖缰绳,马小跑起来。

“诶我好像学会你的窍门了……哈哈果然管用,多谢闫县尉。”

闫寸站在空地中心,抱臂看着吴关,问那牵马来的皂吏道:“这匹马叫什么?”

“四九。咱们县衙第四批采购的马里,编号老九。”

闫寸点头,对吴关道:“你记着,它叫四九,以后出门办事,就骑它。马要认准了一匹骑,人马有了默契,能省许多事。”

“好。”吴关已自顾自玩嗨了,应答的声音十分雀跃,“闫县尉,我请你吃饭如何?报答你教我骑马。”

“你是想找个路远的地方吃饭,这样就能骑马出门了,又怕自己不行吧。”

被拆穿想法,吴关也不否认,只道:“你去不去?”

“去,你往门口骑吧,我去牵马,我追你。”

“好。”

闫寸带吴关去了与西市相隔一坊的嘉会坊,他知道那儿有一整条街全是食肆,物美价廉,味道正宗。

傍晚,不大唐居民的饭点儿上,卖食物的店铺、小摊没什么人,街道上行人倒不少。

闫寸看着天色道:“终于来了片云,再不将太阳遮一遮,就要热死人了。”

“也不知能不能下场雨。”吴关道。

“有雨也等咱们回去再下吧,我可不想淋成落汤鸡。”

吴关倒是满不在意,路过一家售卖炖骆驼蹄子的小摊,深吸一口气道:“好香啊。”

看着大釜内咕嘟咕嘟的肉汤,以及炖得十分香软的肉,吴关很想买一只骆驼蹄子尝尝,可古人实在实诚,那哪儿是蹄子,简直就是半条骆驼腿。

太大了,他一个人可吃不完。

闫寸并不下马,只对老板道:“挑只大的,切成两半。”

老板以长竹筷和大木勺捞起一只骆驼蹄子,炫耀一般问道:“这个如何?您看看这肉,这筋。”

“就它了。”

“得嘞。”

骆驼蹄子被摔在案板上,肉直颤。

“剔骨吗?”老板问道。

闫寸想了想,对吴关道:“咱俩吃一半,剩下一半给安固带回去,如何?”

“那最好了。”吴关眼睛都看直了,狠狠咽了下口水。

闫寸暗自觉得好笑,又问道:“你想吃哪一半?”

蹄子和腿,二选一。

“安兄喜欢哪一半?”吴关问道。

“不用管他,他那肚子就是个杂货铺,给啥吃啥。”

“那你呢?”

“你选就是了,不用问我。”

老板看着两个大男人推让扭捏,打着圆场道:“哪边都入了味,都好吃的。”

“就那个吧。”吴关指了指带蹄子的半边。

闫寸交代道:“那就将他选的剔骨,剩下半截带骨头包好……多少钱?”

“我来我来。”吴关道。

“不用你。”闫寸拦住他,“我不让属下花钱。”

“还有这规矩?跟着你当差可享福了。”

“让属下花钱,总有种仗势欺人之感。”

“那多谢喽。”吴关痛快地收起钱袋,继续道:“我发现你这人选择困难症还挺严重。”

闫寸自然没听说过这种病症,却很快通过字面意思理解了其含义。吴关是指刚才他自己不选吃哪一边,只逼着对方做选择。

“我是无所谓。”闫寸道:“琐事而已,太计较了,累。”

闫寸提上两个荷叶包,驱马至一家胡人开的食肆前,道:“这儿的果干很是香甜,羊乳新鲜,又经冰镇,也极好喝,咱们就在这儿吃,如何?”

“好。”

两人将马缰挂在店门口的拴马桩上,店小二迎出来,招呼道:“呦,闫县尉,快请进,今日店内有胡姬表演歌舞。”

“那可好!”

闫寸抬脚进屋,在舞台近处找了张桌子落座,“我还是那老三样,至于这位……”

他指了一下吴关,道:“给他来一碗羊奶,一碟果干,包子你看着上。”

“得嘞。”

店小二刚离开,就有胡姬上前打招呼,显然也与闫寸相熟。

胡姬满头栗色卷发,眼窝极深,鼻梁高耸,睫毛又长又翘,睫毛末梢几乎能挨上眉毛,是个颇具异域风情的美人。

饭菜刚上来,她便站上舞台,唱起了胡人的小调,歌声豪迈欢快,犹如西域的风刮在人脸上。

吴关迫不及待地打开荷叶包,将一块肉筋送到嘴里,香得连连咂舌。

连吃几大口,解了馋,他指了指闫寸的手,道:“你这指环,跟那胡姬的有点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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