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于博书醒来,发现自己睡在家里的床上,灿烂的的阳光,从窗外照在床上,让人感觉暖洋洋的,甚至还有些热
“做了个梦吗?没想到这次的梦看起来这么长,这么清晰。”于博书打了个哈欠从床上坐起来,梦中的记忆虽然还比较清晰,但看起来就像是电影一样,然人觉得缺乏真实感。
他的身边,没有躺着白甜甜,也没有陆菲,更没有所谓的梦魇乐园和游戏者了。
“我真是想女朋友想多了,而且一次还做了有三个女朋友的梦。”他为自己的贪婪有点点害羞,好在家里没有别人,自己是独居的,而且只要不和别人说,也没人知道自己做了个这么羞耻的梦来。
他向床头看去:“啊,糟了,上班要迟到了。”
用力掀开被子,从床上跳起来,匆忙的穿起衣服,钟上的时间,已经是早上八点半了,还有半个小时就要迟到了,不赶紧的话,这个月又要被扣钱了:“我为什么要说个又字?”
摇摇头,没有理会,时间已经不多了,需要争分夺秒,他连脸都来不及洗,更别提漱口了,随意那把梳子将睡觉弄乱的头发梳了两下,就算是打理外表了。
走出卧室来到客厅,与梦中不同,他并没有居住在七十平米的房子里,现在住的是个五十六平米的房子,还是租住的,自然也没有什么次卧和宽敞的客厅了,厕所很小,根本不能摆放浴缸,只能站着洗澡,阳台也很小,摆放着一个小巧的单人用洗衣机,连转身都有些不方便。
这些都是与梦中完全不同的,差别很大,但他能够理解,梦嘛,不都是些夸张离奇的东西,有自己幻想的,也有经过自己记忆胡乱组装而成看似合情合理,却又破绽百出的,虽然昨晚的梦异常的长,也异常的清晰,但梦毕竟是梦,作为一个较为成熟的成年人,他当然不会把梦中发生的当真了。
提着自己装着公司文件的包走出家,刚关好门,对面的邻居也正在出门。
与梦中不同,他住的并不是高层住宅小区,只是一个有些老旧的小区,一栋楼中,每层只有三户人家,而他住的房子在四楼。
这是一个有着四十多年历史的老小区了,虽然居民楼外观还算干净整洁,但一眼就能看出陈旧感来,与梦中的高层住宅小区有明显的不同,因为是老小区,小区里也没有丰富的空地能作为小公园。
“早啊,冯先生。”于博书微笑着习惯性的向邻居打了声招呼,打一声招呼,并不会浪费他上班的时间,老小区的住户变化很慢,都是居住多年的人了,往常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彼此之间都眼熟,就算不想和邻居有多少交集,作为成年人,也不能冷漠的无视。
于博书的邻居叫做冯小丑,是个与女朋友同居的男人,他的脸很白,脸上也没有多少毛发,就像带着一个白色的小丑面具一样,平时,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时,都是一副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让人看着有些心情郁闷,但这却是他平日常用的表情了,并不是代表他心情不好,只是天生那样而已,人还是挺热情开朗的,而他的名字也和他的外表相匹配,小丑、小丑,让人觉得这名字起得太符合了,仿佛是从他出生时就已经印证了他的一生。
不过于博书并没有露出什么怪异的神色来,世界很大,什么名字什么外表的人都有,作为一个成熟的成年人,他觉得嘲笑别人或是对别人与众不同的外表和名字露出好奇或是有趣之类的神色,都是不礼貌的,更何况冯小丑的外貌和名字,相处时间久了以后,也不会感到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了。
“早啊,于先生,怎么这个时候才上班吗?”听到于博书的问好,冯小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热情的回应,他脸上如同小丑面具一样的脸,也随着他的话,表情有变化,这也是证明着他并没有戴着面具的一个证据,毕竟如今没有一种这样的小丑面具能随着人的说话和情绪波动,而有这么大的变化的,真有这样的面具,也只能是那种据说特工间谍用的人皮面具,而不会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有些怪异的小丑面具了。
于博书有些不好意思:“昨晚睡晚了,今早就起晚了。”他不好意思说出自己做了个非常羞耻而夸张的梦:“不说了,我敢时间,再见。”他向冯小丑露出一个歉意的微笑,然后挥了挥手,向楼下匆匆忙忙的跑去,与梦中不同,他并没有电动车代步,上班需要走路去,这也是他慌乱的一个原因,毕竟路上还有两个红绿灯,现在正是上班高峰期,路上走路的人很多,如果倒霉的两个红绿灯都是红灯,那上班就有可能迟到,而迟到就代表要扣工资,他还打算攒钱买房交女朋友呢,这点钱怎么可能愿意白白丢出去。
看着他慌乱的背影,站在自家门外拉着门把手的冯小丑,脸上的哭泣表情有些变化,似乎是想笑,但与那哭泣的表情相融合,就变成了一副极为怪异的神情,如果有小朋友看见,一定会吓哭的。
冲到三楼,于博书眼前一黑,砰的撞在了一堵墙上。
“啊,于先生,你没事吧?”那堵挡住了于博书的墙,其实是一个人,一个叫做宋海的胖子,说是胖子都是在把他说瘦了,虽然宋海自称自己只有两百公斤,但外表上看起,任何人都会认为他不止这么点重量的。
宋海的家是很正常的房屋,按理来说,以他的体型,那种正常人的房屋门,他是进不去的,但他在这里住了有十多年了,每天都正常出入,从来没人见过他无法进出自己家门的情况发生,那对他体型来说极为狭小的门,根本阻拦不住他。
因为他的体型,下楼的整个楼梯口都被挡住了,匆忙下楼的于博书速度太快,即便他注意到体型庞大的宋海,也无法顺利停下脚步,一头撞了上去。
宋海虽然胖,但并不是虚胖,额头撞在宋海背上的于博书,顿时感觉到有些头昏脑胀,而且额头上黑很痛。
但自知是自己鲁莽的于博书,只能自己摸着刺痛的额头讪笑着回道:“对不起,我没注意,我没事。”因为想着上班,他没有停下了,由于宋海挡住了下楼的路,他抓住旁边楼梯的扶手栏杆就从一旁直接向下到四楼的楼梯跳去:“对不起,我赶时间上班。”
“啊,小心。”发出尖叫的,是同在四楼居住的一个叫做蓝铃的女孩,她长得很柔弱,据她自称,她是个写言情小说的作家,常年在家,很少出门,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这么早就出门了,以前曾有抄水表的人上门,所以这栋楼的住户大多都知道,她早上都在睡觉,只有下午和晚上才清醒的,特别是凌晨。
“真是太危险了。”宋海看着于博书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动作很缓慢,但做事十分稳当,对于于博书这种匆忙慌乱的行为根本无法理解,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稳当做事更重要的了。
“宋先生,你没事吧。”蓝铃担忧的看向宋海,毕竟于博书身形也不小,而且下楼时的速度很快,这么猛的被撞在背上,任谁都不会舒服的。
“不用担心,我没事,谢谢你的关心。”宋海对蓝铃支起右手,鼓起肱二头肌炫耀:“我还没有这么弱。”事实也正如他所说的,于博书从楼上冲下来撞在他背上,事实上一点都没有给他造成任何伤害,他就感觉被柔软的枕头砸了下背一样,身体连晃都没晃一下。
在二楼,冲下楼的于博书也看到了三个正出门的住户,一个是叫做马超的帅哥,一个是叫做慕容巧巧的美女,还有一个是叫做关胜的年轻单身汉。
马超和慕容巧巧是夫妻,年纪轻轻,但一个年轻有为,帅气英俊,一个花容月貌,温柔如棉,两人站在一起十分般配,也十分恩爱,很难让人想象这样的两个人,会和于博书等人一样,居住在这样一个老旧的小区里。
另一个同时出门的关胜,名字和水浒传里的大刀关胜一个样,此时也是一脸的慌张,看得出来,他和于博书一样也起晚了,正赶着上班呢。
“于先生,关先生,早上好。”帅气的马超向两人打招呼,非常有风度。
“早,抱歉,赶时间。”但忙于上班的两人同时回了一句,就一前一后的冲下了楼,都没功夫嫉妒这个帅哥了。
一楼的住户有两家此时也非常巧的出了门,一家的住户叫崔忠诚,是个四十二岁的中年男人,他也是于博书租住的房子的房东,看起来很懒散的样子,平日也是日上三杆才起来,然后去打麻将混日子,只有在收房租时才会早起。
另一户出门的是个叫做高盛的人,一个男人,如姓氏一样,长得很高,大约有一米八九的样子,至少门框的高度比他的个子矮点,所以他进出都需要低头,他虽然长得高,但很瘦,而且一副尖嘴猴腮的样子,看起来就不像是个好人,不过这栋楼里的人都知道,他其实也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并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和奇怪的行为,此时他也一副慌慌张张的样子,看起来和于博书、关胜一样,都起晚了,这是一个十分奇怪的事情,毕竟如果只有一人起晚了还算正常,但一栋楼里的人大多数都起晚了,这就非常奇怪了。
这是于博书他们忙着上班,没空细想。
“早,崔先生。”于博书慌乱出门之间,不忘和崔忠诚打了个招呼,虽然还不到交房租的时间,但他还是得和房东打好关系的,否则就得搬家了,搬家是很痛苦的事情。
崔忠诚一副懒散的样子看了他一眼,却没有回应,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站在自家门口,突然露出一些思索的神情来,但随即又变成了有些苦恼的神情来。
于博书没有看到,他已经和关胜、高盛一起,匆忙的冲出了住宅楼,跑着去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