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一群孩子正摇头晃脑的读着这首骆宾王七岁便作下的诗作。一名长须飘飘的先生,正手拿着戒尺,满意的听着孩子背书。学堂外边麻雀正在嬉戏,蜜蜂忙着采蜜,不时有花香随着微风飘入学堂。多么美好的一幕风景画啊,但有一个孩子却是愁眉苦脸,满腹心思。
这孩子名叫李曦,约莫三四岁的年纪,一张小脸红扑扑微微有些婴儿肥,如同一个熟透了的苹果,分外可爱。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圆溜溜的转来转去,透着灵气。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啊”,李曦重重的给自己的脑袋上来了一拳。“咚”的一声闷响,虽然声音很快便被读书声给盖了过去,但先生还是觉察到了异样,睁开了眼睛,一看是李曦,一向严厉的先生竟然又闭上了眼睛。这一幕让李曦更加的郁闷,恨恨地用双手将头抱住。
李曦怎么也不会想到,平日里小说中才会出现的穿越情节竟然会发生自己身上。他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因为家境贫寒,他勤学苦读终于考上了让他向往的大学,勤工俭学终于是将本科读完,这其中的艰辛是一般人所想像不到的,有时候为了买一本书,他只能一天只吃一顿饭,饿了只能多喝些水充饥。本科快要毕业,李曦终于开始一帆风顺了,他被学校保送研究生,毕业后又被导师推荐到了一家心怡的公司上班。老板刚好是李曦的学长,对于这个恩师极力推荐的学弟,老板也是颇为器重,将一单大项目交给了还是新人的他,并在话里话外透露出只要李曦能拿下这单,便破格提拔他,到时候工资可就要翻倍了啊。李曦自然是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好几晚没怎么睡,将这家公司的所有资料都看了一遍。后来李曦与这家公司的接触便是水到渠成了,凭借着对这家公司的理解,很快便与他们达成协议。签约结束后,几人相约一起去喝酒,虽然李曦从没喝过,但心里高兴也就跟他们一起去了。几人都是青年才俊,有理想有抱负,便越聊越起劲,酒也越喝越多,最后李曦实在是不胜酒力,倒了下去。
当他醒来后,只觉得头疼欲裂,如同被针扎了一般,宿醉的感觉还真变化受啊,李曦暗暗决定,以后再也不这么喝了。
李曦伸手在床头摸索,他想找手机看看时间,今天可不能迟到了。说不定老板已经在等着自己过去好宣布将自己升职为经理呢,想到这里,李曦觉得头也没那么痛了,嘴角更是扬起了一抹微笑。
“嗯?怎么没有,不会昨天喝醉了弄丢了吧,不要啊,哥刚花了两个月的工资买的啊”,李曦心里一阵紧张,也顾不得头疼了,一骨碌便爬了起来,在床上摸索了起来。
“不对啊,这不是自己的床啊,自己这是在哪里?这双小胖手是谁的?”,李曦刚鼓捣了几下便发现不对了,一系列的问题瞬间便涌上了大脑,加上刚刚起的有些急了,李曦紧紧的抱着了脑袋,仿佛抱的松了,头就会炸开一样。
“快来人啊,小王爷醒啦”。
“小王爷醒啦”。
“醒啦”。
迷迷糊糊间,李曦听到了几个尖利的女声,刺的他的脑壳嗡嗡作响。
“小王爷?自己进剧组了?这怎么回事啊,虽然哥长的确实比较帅,可还真没想过要去混娱乐圈啊,贵圈太乱不适合哥”,李羽依稀听到了小王爷什么什么的,还以为自己被昨天的那班兄弟整蛊了呢,于是强忍着疼痛开了个玩笑。他记得昨天喝到后来他们又叫来了几个朋友,其中一个就是个编剧,想来也只有他能搞来这么些道具吧。
李曦的话将那几个少女给说懵了,看着那几个侍女打扮的少女如同看怪兽一般的看着自己,李曦心中隐隐的觉得有些不对了。随着进到这间古色古香的房间里的人越来越多,李曦的一颗心也不断的往下沉。满屋子里不但有侍女,还有太医,最可怕的是连太监都有。看着他们那一身的阴气,若这真是演员,那演技也太好了些吧。
“曦儿”,就在李曦满脑子乱麻,越缠越乱时,一个中年贵妇喊了一声,便将自己抱住,眼泪哗哗的往下流,不一会儿,李曦便觉得自己的肩膀湿了好大一块。
看着这妇人流泪,李羽的心中不由的一颤,他虽然不记得这人是谁,但却从她身上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而且李曦也能感觉的到,她是真的在为自己担心。
李曦伸手想去安慰一下她,却发现抬起来的就是刚刚的那只胖手,李曦赶紧掀开被子,打量了一番自己,随后便是一声惨叫,又晕倒过去了。
李曦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再次醒来后,他不停的对自己说:“这一定是梦,这一定是梦”,随后猛的睁开了眼睛。但令他失望的是,那些不可思议的画面并没有消失,一切还是那么真实的出现在自己的眼中。
李曦刚睁开眼,便有一位白胡子老头,小跑着过来,给李曦号了个脉。只见他闭着眼睛一会点头一会摇头,过了片刻才起身对刚刚那位贵妇道:“启禀王妃,刚刚小王爷只是一时激动,引发了旧疾,现在已无大碍了”。
贵妇重重的松了口气,但立刻又有些担忧的问道:“那他这头…”。
“呵呵,小王爷福大命大,从那么高的地方摔到了头,竟然只是皮外伤。小孩子长的快,修养些日子便无碍了”,那白胡子太医笑呵呵的说道。
这下那贵妇总算是将一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连忙对那老太医千恩万谢,又赏赐了不少银两让一名内侍将老大人给送了出去。
“曦儿,饿不饿啊,你昏睡了三天可把母妃给吓死了”,待太医们都走了,贵妇立刻坐到了李曦的床头,关切的问道。
“看来这贵妇便是自己的“母亲”了,可自己到现在还搞不清楚状况呢,还是一句话不说好了,免得露馅”,打定了主意,李曦便闭口不言,反正自己是病人,不说话也没人会怪罪什么。但肚子确实饿的厉害,于是小心翼翼的点了点头。
贵妇见李曦点头,心中一喜,看来是真的没有什么问题了。华夏文明中,一直有这么一个观念,生病了,能吃便没有什么问题,若是不能吃了,那就离死不远了。
很快侍女便端来了一大碗稀饭,李曦抽了抽鼻子,哈,这稀饭竟然是鸡汤熬出来的。李曦口水都流出来了,他是真的饿了。侍女将稀饭端到李曦面前,想要喂他的时候,却被李曦用那只肥嘟嘟的小手将勺子给夺了过去,他可不习惯被别人伺候着吃饭。看着李曦飞快的将一碗稀饭给消灭掉了,大感欣慰,叮嘱李曦多休息,又对侍女吩咐了几句便离开了。她要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王爷,告诉他咱们的曦儿醒了,而且还学会了自己吃饭了,看以后谁还敢说曦儿是“濮王家的傻儿子”。
李曦吃完了饭,在侍女的侍候下擦洗了一把,便躺下美美的睡了一觉。接下来的几天,只有濮王妃来过了几次,见李曦睡的香甜也就没有打扰他。李曦这些天真的是累坏了,这一世的李曦的记忆不停的往自己的脑海里灌,虽然他只是个三岁多的孩子,但信息量也足够的庞大。李曦要在几天的时间将这些消化,脑袋只感觉晕乎乎的,不过也因此让李曦对这个陌生的时代有了一些了解。
现在是唐咸通十三年,也就是公元872年,而李曦便是濮王唯一的儿子,一个有些智力低下的儿子。这时盛唐早已不复存在,连年的军阀混战不断的消耗着这个帝国的元气,而朝中大臣又都是些党同伐异之辈,直搅得民不聊生哀鸿遍野。好在上一任皇帝,也就是李曦的爷爷,唐宣宗李忱勤政爱民,注重人才选拔,让帝国稍稍缓过来些,史称“大中之治”。而当今皇帝,也就是李曦的大伯,唐懿宗李漼则是昏庸不堪,渐渐的又是民怨四起。咸通六年,庞勋起义更是将帝国最后一丝的精气给抽走了。曾经强大的唐帝国,自此一蹶不振,大厦将倾,帝国的统治也是岌岌可危。
李曦作为一个全能型学霸,对于唐朝的历史也不算陌生。若是放任不管的话,那三十年后,华夏文明便会进入那最黑暗的年代,那个抹杀仁义道德、败坏三纲五常,使得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将不将、兵不兵的时代。
李曦暗暗给自己下定了决心,作为汉民族的一份子,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自然不能看着同胞遭此磨难。五代之后,汉民族足足被少数民族欺压了好几百年。
注:第一章就来个大章节吧,希望大家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