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就连瞎子都能看出来,陈初夏两人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这让大伙笑的肚子都抽筋。
你说这两人,从小在一起,这都多少年了,一路历经风雨,所有人都看得出两人互有好感,甚至陈二驼多次想来个互诉衷肠,都已经就差临门一脚了,却最终败退。
而陈初夏也不是无动于衷,对陈二驼的照顾可以说无微不至。
就这样两人硬是脱了这么久还没修成正果,搁在别人身上,孩子都打酱油了。
对两人有了进一步发展,所有人都是乐见其成的。
陈初夏的美,天地会所有人都见识过,平日里都是轻纱罩面,就这样也能让路边的行人多看两眼。
若不是现在天地会里都是一群变态,只想着如何多杀几个人,多宰几个魔仔子,不知道多少人会倾慕陈初夏。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自古就是一个道理。
不因身份地位有什么不同。
美女谁都喜欢,不喜欢的要么是天阉,要么是变态。
天地会就是一个充斥着变态的地方。
所有人都有强烈的战场综合症,几乎是不可治愈的那种。
要不然也不会凝聚起那么重的杀气。
极端的性格造就极端的人,受到自身杀气的影响,天地会众人已经是杀神中的杀神。
就连七杀宗也很少培养出这种杀材。
杀戮太多,就会积攒杀气,杀气太重就会影响人格。
如今天地会一帮杀材。已经被自己的杀气催成一帮变态。
每日若是不砍谁两刀,总觉得吃饭都不香。
这也是陈二驼一直带着大伙出城猎魔的原因。
自从苦海给他讲了众人的情况,陈二驼就一直记在了心里。
他倒是不在意众位兄弟的病态。
喜欢砍人那叫事儿吗,虽然人不能乱砍,可魔族不是人那。
反正大伙不挑,砍谁都行,只为了过那种生死一线的瘾头,或者说取人性命的兴奋劲儿。
魔族实在是最好的选择,况且人族这边巴不得有无数个这种不要命的疯子。
最好是所有世俗武者都变成这样的疯子,把魔族都砍死最好。
陈初夏和陈二驼的事儿,只是个插曲,众人说说笑笑就过去了。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陈二驼三人进入魔族北域的事情。
天地会积攒的大功小功都被用来换去魔族腹地的信息。
需要准备的着实不少。
魔族境内,深入腹地,那是纯种魔族栖息之地。
与人族这里大为不同,虽然以前那里也是人族的地域,可经过魔族多年的培育,那里早已化作一片魔土。
世俗武者进入就是个死,除非有宝物护身。
魔族的生存环境与人类不同。
他们需要的不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而是无尽的魔气,深邃的魔土。
就好似景国之乱时,魔族的秘魔府被妖师指定在经过北方。
一夜之间黑雾漫天,由于雾气刚刚成型,毒性还没散开,只是生了一些孤鬼幽魂的,还不足以毒死凡人。
当时的天地会众人,正是在黑雾将成未成之际,逃出秘魔府边境,进入了无定河。
若是在待一段时间,恐怕也是要化作累累白骨的。
现在的景国北方,依然笼罩在黑雾之中,秘魔府和万圣妖宗,依然没有决出胜负。
那秘魔府地域已经一个人族都看不到,残留在景国北方的百姓,不是被雾气毒死,就是被魔族转化成炮灰魔兵。
类似于前两天杀的那种魔族哨兵。
战力虽然低了点,可胜在想要多少,抓人就能得到。
如今陈二驼要进去魔族腹地,那里的环境只强不弱。
情报上说,魔族腹地,终年笼罩在无边黑雾之中。
凡人呼吸一口即时毙命,就算修炼有成的世俗武者也拖不过一时三刻。
而且那里的地形早已经大变样。
为了能顺利进去。天地会需要搜集的信息很多很多。
幸好天地会还有些战功,这些情报都可以在七杀宗兑换到。
这些情报也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机密,陈二驼尽可能的把所有有关于魔族的信息都兑个遍。
直接导致天地会寸功不剩,彻底变成穷光蛋。
陈二驼带着韦浩在屋内仔细研究魔族情报。
洪胜就在一边抹擦自己新的的礼物。
一把圆桌大小的镜面开天斧,斧刃就赶上陈二驼身高了。
斧锤更是化作狼牙一般的尖凿,成人手臂粗细的斧柄,听说是黑铁木制成。
这种铁木生长在妖族地域,是由妖族树妖一族培育的木材,专门用来炼制兵器的。
放在这把巨大的开天斧上正合适,又结实又有弹性。
洪胜一把就能抓起近千斤的开天斧,小心翼翼的在屋内擦拭,看那样子简直爱不释手。
这么一把大斧,既能当做屠魔凶器,又能化作守护盾牌。
这是苦海和尚花光了个人积蓄,又和会中兄弟拆借了银钱,在七杀宗兵器堂为洪胜千辛万苦求来的。
这么一把重兵器,不是高品武者。都不一定能挥舞起来。
就连陈二驼也只是能提起,若想如刀剑般自有挥舞。也是力有不逮。
没想到这黑熊罴洪胜,这两年竟然进步如此之大,看成恐怖。
虽然还没有成为品级武者,不过凭着手中的巨斧,也能称雄一地了。
弱小一些的宗门武者,都不一定能打得过他。
无视了洪胜投来的笑脸,陈二驼继续与韦浩商量路线。
洪胜自从得了这把巨斧,又得陈二驼点将带他进魔族腹地,这一天总冲着陈二驼抛笑脸,也不知道是不是苦海给他讲经讲的魔怔了。
“驼爷,走迷雾岭过坠龙峡,虽然距离上近了,可危险几倍增长,先不提迷雾岭内的危险,就一个大雾遮天,不见去路,这一点就把咱们困死了,还有后面的坠龙峡,魔族练兵之所,咱们去了不是自投罗网吗”韦浩不解的问道,他一点头绪都没有呢,陈二驼就说要直插魔地,走迷雾岭过坠龙峡,。
这在他来说不亚于主动送死。
“迷雾岭只需要多带解毒丹,追龙领咱们可以偷偷潜入。我已经让人收集,去除踪迹体味儿的药物,等咱们进入坠龙峡不得与魔族照面,这点你不用担心,我的功法修炼到现在已经颇具神异,既能依靠雷气指明方向,又能通过体内雷霆之力提早发现魔兵,除非躲不开的,一般情况不会被人发现”陈二驼听了韦浩的担忧,一一把自己的优势展出。
这两年天地会众人在成长,陈二驼也没有原地踏步,反而比众人更加出色。
自从修成雷祭金身,虽然没有圆满,可很多小能力已经被他开发出来。
类似这个轻易不会迷路的雷气指引,就是他这两年慢慢体会到的。
体内的雷霆之力用处广泛,这个世界只有无能的人,没有无用的功法。
陈二驼能发现几个小能力,也是应有之义。
他现在雷祭金身第二段圆满,已经不需要再去追逐雷云,吸雷找虐了。
背上的宝贝驼峰,已经化作一个人肉雷池,每日里都会自动产生不弱的雷力。
这些雷力一大半被他用来锻炼自己的雷祭金身,一小半让他转化作雷炎,充斥在自己体内。
不用追逐雷云,对他是个大好消息,终于不用每天四处奔波,有时候明明雷云已经形成,也许因为气温。也许因为一股小风,等了半天也不见一颗雷霆落下,让人好生懊恼。
这也是陈二驼敢带人闯入魔族腹地的原因。
虽说他的雷炎导引术还没达到生生不息的境界,不过有驼峰雷池的供能,也大大增加了他的续航能力。
即使长时间的战斗,也不用怕没有雷罡雷炎可用。
可以说雷祭金身在他身上得到了最充分的运用,也是无比契合他驼峰异能的一门功法。
对于进入魔族的路线选择,从来没有最好最合适的,世俗武者基本很少去,高手也不用考虑路线。
陈二驼没有参照,只能靠自己参研。
韦浩也没什么太好的意见,既然陈二驼决定走迷雾岭过坠龙峡,那他就舍命陪君子。
两天后,一切准备妥当,三人在众人的送行下来到城门外。
洪胜两米多将近三米的个头在整个城门前都是最亮眼的存在。
本就魁梧异常的身体,如今又穿上了那副魔族甲胄,手持开天巨斧,简直比魔族更像魔族。
三人告别众人相送,直奔迷雾岭。
七杀宗的伏龙岭,连接着迷雾岭,铁线岭,铜石山,在贡嘎山脉中都属于末端山岭。
山势起伏,层峦叠嶂,有秃石,巨涯,密林深谷密布其中。
伏龙岭周边属于天地会经常活动的范围,至铁线岭初段都曾来过。
在往后就是天地会的盲区,也是一般世俗武者的盲区。
那里属于魔族,属于人族高端战力,远不是天地会众人可以横行无忌的。
陈二驼手中有一直到魔族腹地黑沼泽的地图,尤其以迷雾岭,坠龙峡一路最为详细。
三人打马轻装简行,没有大队人马的拖累,三人行进的速度很快。
迷雾岭就这样成现在三人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