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夫子折磨的不轻的胖子躺在马车上,喘着粗气,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不仅仅是**上,就连精神上也被摧残的不轻,刘杰算是见到了夫子整人的本事。那胖子挪了挪,靠在马车上,说道:“季哥,你怎么回来了?还走不走?”
“走肯定是走。”
“那还回来干嘛?”
“想回来看看。”夫子说道。
“所以想走的时候就走?”
“嗯。”
胖子倚着马车,一阵无言,叹了口气。马车进了城,到了施府刘杰夫子下了马车,那胖子探出头来,道:“季哥,在外边多保重。”本来已经转过身的夫子。没回头,说道:“这些年辛苦你了。”
本来刘杰看着还好的胖子瞬间泪如雨下,“季哥说哪的话。我要是辛苦能长这么痴肥?”
“行了,行了,回去吧。”
“记得帮我跟姐姐问好。”
“嗯。”
“上次抢走的锅好用不?”
“好用。”
“那些钱有没有够花。”
“够了。”
“记得回来的时候在来看我啊。”
“好。”
马车驶离了施府。刘杰夫子回到了施府。
……………………
已经睡下的夫子披衣坐起,这几日都是月色最好的时候,月光从窗户里照进了地面。人走在其中就像是走在水面上。
他来到桌前,借着月光,在桌面上铺开了一张纸,用黄木的镇纸压好,在砚台里倒了些水,开始耕砚。
从笔架上取了最细的一根毛笔。吸足了墨汁,悬笔在纸上,一时间竟是不知道该怎么落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说一些自己要离开的理由?那些所谓的抱负志向?请求他们的谅解?
夫子看着窗外的月色,听着夜里传来的小虫的叫声,还有夜里仆人起夜上厕所的哈欠声,夫子让自己在提笔的一瞬间有些茫然的心重新静下来,在笔上那一滴即将滴落的墨汁落下时,他在纸上落了笔,微微用力,笔腹抹开那滴墨水,让第一个字显得有些大,后边,清一色的蝇头小楷。
刘杰的字与之对比称之为辣鸡一点都不过分。
夫子写的小楷,法度森严,大小合宜同时又并不尽相同,每个字都像是有自己的内涵,写进了人生阅历。
“吾已离家三十载有余,今朝再见,自觉已是物是人非,能再见故人安好,已是邀天之幸……”落笔以后,夫子的心已经完全安静下来,重新恢复以往波澜不惊的状态,笔随心动。三十多年离家出走,所经历风雨,所看人间冷暖,娓娓道来,寥寥几百字仿佛写进了前半生。
“念及往事,年少轻狂时,总让人悠然神往,错,亦无悔恨锥心之痛,对,亦无欣喜感怀之情,只觉人生白驹过隙,只有短短几十载,难以书尽胸中抱负,今决意走……”落笔极稳,即使写到胸怀抱负不能尽抒,人生憾事实多的时候,感情浓烈如火,在胸膛炙热燃烧,依旧是落笔极稳,所书所思,好像不是给自己所写,在为上半生的不尽如人意和胸中抱负画一个句号,又是在为以后的生活展开一副画面一角。
“姊自不必为吾感伤,离家已来,家中为余劳心劳力者良多,每每回想,于心中愧疚难当者,唯老父与阿姐,家人为我,母于吾早年丧,今父亦走,心中所牵挂者益少,吾惟愿姊一生平安喜乐,吾能有一牵挂者,草长莺飞时,敲门而归……”平铺直述,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一位离家三十多年游子,对家中亲人的愧疚,无法陪伴长久,寥寥几日,便又需要远游,上次离家无缘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再次远游,只希望最后牵挂之人能够平安喜乐,有机会再次见面。
“今所思所想,余生所活,为之牵挂者,唯大道与弟子矣,愿大道更易如新,万民生活如意。”
“人已走,心甚安,勿念勿念。”
夫子思虑良久,在纸的最后,画上了一个简笔画,做挥手告别状。
“夫子,我们就这样悄悄地走了会不会太失礼。”刘杰摸着石头的长脸,问道。
“相见不如不见。”
“哦,那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溯游而上。”
在夫子等一行人离开后,房门迎来了一双手,手的主人踏着晨光进来,来到书桌前,拿起桌上的一沓纸,看完一张就把这一张放到下边,来人一张张的看,直到最后一张。
“混蛋啊,你真的是好狠的心。”那人轻轻的说。
另一只手拍了拍那人的肩膀,温声道:“不是早就想到了?还生气干嘛。”
“我只是没想到他连最后一面也不见我。道别都没有一句。我们家怎么会养出这样一个混蛋?”
“好了好了。”温声安慰,接过那一沓纸看了起来,读完后,手摸着胡须,说道:“他比我们更苦一些,也比我们更快活一些吧。”
船速相对于顺流而下自是缓慢了很多,在这长江下游,江水缓慢,平静如镜,浩浩汤汤如海,鼓满风帆船,在江面就如同蚂蚁于桌面。人在其间更是渺小不可见。
船一路向西,在刘杰一行人逆流而上的时候,在黄河南岸,一个穿着破烂棉袄的年轻人,划着一个羊皮筏子,上边有两个人,老汉和一个小女孩,羊皮筏子晃晃悠悠的过了河,在距离河边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撑羊皮筏子的年轻人就停下手,看着那两个人,那老汉也很麻利的拿出了四个铜板,青年指了指固定在羊皮筏子上的一个柳条框,老汉把钱放进去,年轻人继续划着,很快把人送上了岸。
“后生,问一句,北边遭灾厉害吗?”
“有天灾,不过还能活人。”那少年抹了把鼻涕,说道。
“多谢。”那老人在小姑娘的搀扶下下了船,往北而去。年轻人看着两个人消失在眼前,把羊皮筏子拖上岸,拆了木板,从柳条框里,掏出十几个铜钱,这是他一天的收获。要是搁在以前,这一天十几个铜板足够他吃饱肚子,还能余下些,可是现在不行了,这几年下来,这天下乱糟糟的,草头王不计其数,他在这黄河上划羊皮筏子不知道听过了多少称号惊人,威名远播的强盗首领,这些草头王的唯一作用的把粮价提高了一倍。
把羊皮袋解下来,扛在身上,十多个铜板装在破袄里,十月份的天气里已经有些冷了,这种见鬼一样的天气。摸了一把鼻子,已经很久没有鼻涕了。他也不清楚他已经什么时候不流鼻涕的,也没有人叫他小鼻涕虫了。
自从他来到了那个村子吧,自从娶了那个寡妇改名叫张土根?他不知道了。扛着羊皮袋,走了一会,在一个山坳里看到了一个村子,村子前边有一个老死的柳树,改名叫张土根的小鼻涕虫,看到树下熟悉的身影,咧嘴笑了笑。
挥了挥手,迈开步子跑去,谁也不知道,原本有些瘦瘦弱弱,总是流鼻涕的那么个人,怎么在几年里出落成了一个身形挺拔的大青年。
“怎么才回来?”那个寡妇埋怨道。
“今天人很少,没赚到几个钱。”张土根说道。
“没赚到就没赚到,咱家又不缺那几个钱。”那寡妇小声埋怨道,说着就去拿他背上的羊皮袋,不容张土根拒绝,两个人抬着四个羊皮袋往村里去,张土根无视村里人的指指点点,跟着寡妇进了门,寡妇拴上门。隔绝了外边的视线。
“不用管那些破落户,咱过得好就行。”
张土根笑了笑,点点头,看着那寡妇在锅台和桌子之间忙碌,不是他不想帮忙,而是这寡妇根本不让他沾灶台,针线等这些东西,说是男人就该干男人该干的事,那次张土根下意识问了嘴男人该干的事是什么,那寡妇大笑,拿着他的手就按在了自己胸上,说,只要不是女子该干的就是男子该干的。
张土根觉得他说的很对,因为这世界上除了女人就是男人。
擦的发亮的桌子上不一会摆上了饭菜,两素一荤,三个大饼,油汪汪的大肉在碗里,上边铺着一层菜叶,这种饭菜再这样一个小村庄按说是不可能存在的,可是这个寡妇家里就是有,而且不止吃一顿。
“咱哥又来了。”看着饭菜张土根问。
“嗯。”那寡妇把饼子撕开,油汪汪的大肉夹在饼里,在摆上两菜叶,一按,蒸锅肉碎成沫,咬在嘴里,配烤小麦饼的香味,是你无法想象的美味。
寡妇把饼子给了张土根,咬一口,对于一个偏南方的人来说,这真的是一种新奇,百吃不厌的味道。
张土根觉得自己现在很幸福,他从没有想过他离开自己家乡会过上这样的日子,他发誓这日子神仙也不换。
别人不知道,作者可是知道,在这里简单介绍,他从小就只有父亲,母亲死的早,能在学堂里上学不是他父亲有多仁慈,而是他实在太小而且他家里也没什么他能帮忙的,所以他才能有机会蒙学。后来父亲也死了,地也没了,他就走了,走南闯北,来到了这里,也从一个小孩变成了青年。意外在这里安了家。
以上就是对小鼻涕虫人生前十七年的简单概括。至于后半生自会在这本书有个交代,毕竟他是我着重要描写的几个人之一。
“好吃吧。”
“嗯。”
“来,多吃点菜。”
“你也吃。”
“嗯,我也吃。”寡妇塞了一口菜,又塞了口肉。
“你吃肉啊。”
“你吃,吃饱了晚上才有力气折腾我。”
“……”
“对了,你为什么老是在床上喜欢叫我娘。”说到这里那寡妇痴痴的笑,张土根面红耳赤,大口咬着饼子,那寡妇看着他也咬了口饼子,哪料到,张土根两三口吃完了,一把就抱起了她。
抚摸着寡妇不算纤细的腰身,看着这张也不算多么好看的脸蛋,张土根却觉得这是上天对自己十几年吃过苦的最好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