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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略白衣入交趾

孟晨等人自现代穿越汉末至今已二十有三,其余人等是否娶亲,无关旁人,只是孟晨不同。孟晨身为一方之主,岂能没有子嗣?奈何孟晨终究是从现代穿越回来,观念上终究与古人不尽相同。骨子里还想着追求爱情,只是在男尊女卑的年代里,能有多少女子懂得爱情?或者说会有多少女子是为了爱情而成婚。如果都是那样,那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也就不至于流传千古了。

所以在众人明里暗里的提示下,孟晨也只得妥协。只是即使不谈爱情,也终究要找一个看得过去,或者门当户对的吧?

项岳得知此事之后,来到孟晨府中,跟他提议道:“主公,我听说许靖有一幼女,未曾婚配。那许靖乃是名满天下之士,以主公的身份,娶他的女儿也算是门当户对。”

孟晨哦了一声,说道:“你知道那许靖现在哪里?”

项岳回道:“那许靖如今正在交州避难,他有幼女的消息,也是我布置在交州的密探传回来的。”

孟晨听后,伸指点了点项岳说道:“老六,原来你早就探听好了是不是?”

项岳耸了耸肩,说道:“这可不是我的主意,是老七吩咐我留意这个事的。”

话音刚落,程策推门走了进来,高声说道:“六哥,背后说人坏话可不是好习惯,当心隔墙有耳!”

项岳大喇喇的坐在椅子上说道:“我什么时候说过人的坏话,不是你让我留意有甚女子与主公相配的么,我找到了。”

程策闻言一喜说道:“哦?是谁?那人身在哪里?”

项岳懒洋洋的回道:“许靖的女儿,如今在交州避难呢!”

许靖的女儿,程策听后点了点头,说道:“嗯,倒也合适。”

孟晨在一旁瞪大了眼睛,出声说道:“我说老七,我这个当事人还没表态呢,你就觉得合适了?况且,人家现在交州,山高路远,是否愿意也在两说之间呢。”

面对孟晨的提问,程策理都没理,兀自寻思着什么,半晌说道:“嗯,我这就去一趟交州,将那许靖一家接来成都。”

这一句话,不仅孟晨,连一旁的项岳差点跟着惊掉了下巴。忙出声问道:“我说老七,我只知道这男婚女嫁,都是父母之命,什么时候改革成兄弟之命了?主公还没点头呢,你就给张罗上了?”

程策疑惑问道:“什么?主公刚才没答应吗?”说着话抬头看向孟晨,只见孟晨正以怒目而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伸手挠了挠后脑勺,讪讪说道:“那主公,你意下如何?”

孟晨本被程策如此大包大揽自己的婚事颇有微词,只是多年的兄弟,他又不好多说什么,看他略显尴尬的模样,噗呲一声笑了,说道:“好吧,一切由老七全权负责!不过有一点,如果人家不愿,就算了,天下女子多的是不必强求。”程策闻听,跟孟晨告辞,拉着项岳就往外走去。

自孟晨第三次颁布求贤令后,效果显著,很多事情都有了合适的人选负责。程策也就得以抽出身来完成更重要的事情,比如,为孟晨求亲!

程策跟项岳仔细询问了许靖在交州的状况以及住址等等之后,回到家中拿了些备用衣物,跟孟晨说了一声,汇合了常同,两个人扮作商贩,出发前往交州。

本来程策打算一个人前去,只是孟晨实在放心不下,毕竟交州是士燮的势力范围,万一身份暴露,仅程策一人恐怕难以脱身。所以孟晨决定让常同随行,常同主要负责的是益州内部的情报工作,有战斗的时候也会带兵出战,只是日常操练他不参与。所以相对来说他的时间也很充裕,最主要的原因,常同武艺超群,为人冷静谨慎,有他陪同,万无一失!

两个人沿着新修的官道,一路飞驰,不过数日就到了益州郡内,太守霍雨,乃是程策二人的兄弟,已经很久未见,两个人决定在郡城逗留一日,与霍雨好好叙叙旧。

霍雨还是那副老样子,常年咳嗽不断,有时甚至让人怀疑他会不会咳死过去。刚开始程策也为他诊治过,无论用什么方法就是不见效,只是也未曾恶化,后来也就放弃了。

站在霍雨与常同身边反倒衬托的程策相当伟岸,兄弟见面,喜悦之情自不必说。霍雨将二人让进城内家中,分宾主坐定。程策问道:“三哥,前日与士燮对峙之后,此去交州,盘查是否严谨?”

霍雨咳了两声摇了摇头,回道:“只是不得携带武器,往来商贩并不阻拦。你可放心前去。”

得到这个答复,程策将心放下,与霍雨闲聊起来,常同向来少言寡语,任他二人海阔天空的聊着,自己坐在旁边自斟自饮也不觉有什么无聊。

到了第二天早上,程策二人与常同告别,临行之前,程策与霍雨低声说道:“此次我交州,一则是为主公求亲,二则是趁此机会刺探交州虚实。主公有意进取交州,一旦开战,三哥本部必为前军。仔细在意。”

霍雨听后,点了点头说道:“嗯,此事我会放在心上,祝你们一路顺风,此去进桑关皆是坦途,出关之后,不是我们的地盘,你们千万小心。”

两个人点了点头,与霍雨拱手告别之后,往进桑关而去。霍雨目送二人直到没了踪影,方才回头,寻思着临行之时程策的话语。看来,自己舒坦日子也要到头了。低声嘟囔了一句:“士燮!”

程策与常同告别了霍雨,一路往南,路过进桑关之时,简单补充了一些干粮。出关不久,即遇到士燮布置的哨卡,正如霍雨所说,只要是客商的身份,守卫的士兵就不会过多阻拦。简单的搜查之后,给与放行。

又过了数里,二人寻得船只,走水路进入交州。一路顺流而下,到了平坦之处,弃小船改乘大船。站在船头之上,程策不禁感叹,谁说交州尽是不毛之地?仅这红河两岸,便有不少村落存在。红河的渔船,不说有如过江之鲫,也差不太多。

程策正在船头欣赏岸边风景,冷不防被人撞了一下,这一下来的突然,他又是个文若书生,毫无防备之下险些被撞出船头,幸得后面有人拉住,这才幸免。

回过头刚要出口训斥,却见一位少女怯生生的站在他的身后。这少女明目皓齿,圆脸细眉,举止之间,可爱非常,一身的绫罗,显然是富贵人家的女儿。程策被他的模样吸引,登时没了脾气。

低声说了一句:“船板湿滑,小姐应小心些才是。”

那少女闻听脸上就是一红,脆生说道:“刚才不小心撞到了你,对不起啊。”

既然人家出声道歉,程策又不是那不依不饶之辈,更何况是如此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忙出声说道:“无碍,无碍。”说着,便想返回舱中休息。

只是步子刚刚迈开,就听后面那女孩说道:“喂,虽然是我撞了你,但是后来若不是我将你拉住,你已掉进水里。我既然已向你道歉,你也该跟我说声谢谢不是?”

程策听她说的果有几分道理,摇头苦笑,暗道自己失礼,刚要出声道谢。哪料那少女见他摇头以为他并无道谢之意,怒声说道:“不谢就不谢,谁稀罕么?没礼貌的家伙!”说罢转身朝另外的方向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程策呆呆的站在那里。

好半晌,程策才回过神来,望着少女远去的背影,指了指自己,无声说道:“我没礼貌?我。。。你。。。唉!算了。”

经此一闹,程策也无心欣赏风景,闷闷的回到自己住处,只是那少女的身影却深深的刻在了脑海里,无论如何也挥之不去。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左右不是,又坐了起来,看了看对面假寐的常同,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嘲笑自己是不是对那丫头一见钟情了?

由于是在船上,所以众人的伙食都由船上集体供应。以前没注意的时候,程策也并没发觉船上有这么个女孩,只是与她邂逅之后,稍加留意,果然在就餐之处与她相遇。

他看见了那个女孩,那女孩也望见了他。见程策正呆呆的望着自己,脸上一红,扭过头去,不予理睬,打过饭后,返身走了出去。

程策见她对自己理也不理,心中莫名的涌起一种失落之感。只是自己有任务在身,不便横生枝节。心里暗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我若真的与她有缘,他日交趾城中也必定会与她再见。”

一旁的常同,见他饭也不打,呆站在一旁不由出声说道:“七哥,吃饭了,想什么呢?”

常同的话语将程策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来,晃了晃脑袋,心不在焉的回了一句:“没什么,赶紧打饭,吃完了睡觉去。”

常同性格沉闷,见他说没什么也就不再多问,拿了吃食便往住处走去。

这个未知的女孩出现,打破了程策原本平静的心湖。原来这世间真有一见钟情这回事情,只是他并不知道,正在这个女孩在不久的将来,搅得他方寸大乱,甚至差点因为她跟霍雨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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