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总会有办法(1 / 1)古子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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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岭内心深处确实也有想过认识一下那个女孩,不然中午放学时他也不会在那等了。

但现实的事情有些残酷,清水初中,一个年级六个班,一个班足足有五六十人,和小学一比,一个班的人数就足足是小学一个班的三倍。就算林岭是初中生,要去认识另一个年级的人,都不是嘴上说说就可以的,更何况现在他还是个小学生。

四年级和初三差了多少个年级呢?通常来说,初三的学生应该在十五岁上下,也就是说比林岭大了五六岁左右。

当然这个年龄确实不是什么问题。但林岭就觉得了,一个初三的还处于叛逆阶段的人会把小学生当一回事?

这是非常明显的事了。

当然,作为一个大叔,他相信如果他花一段时间的话,应该还是有可能认识到的。可就算认识了,林岭能改变这个女孩?这简直就是开玩笑啦。更重要的是那件事的发生,林岭是否有那个时间去认识她?他不得不承认,到现在,这么一件本来不算太难的事已经彻底把他难倒了。

林岭觉得这时候,还是应该谦虚点,所以他就问林公了,“如果是你,林公你会怎么处理这种可能会发生的事?”

看着林公那平静的脸庞,林岭觉得确实很有必要请教下,说不定,这在林公眼里是个很简单的事呢,那么自己又何必为难自己?既然林公信自己说的一些事,那么说明自己完全是可以把林公当成自己人的。嗯,好吧,这个想法挺怪的。

想想,林岭忽然又觉得自己的确挺幸运的,重生回来,身边有个这样的人。而上辈子,自己竟然就这么错过了…

林公嗯了一声,似乎在考虑这个问题,他想了一下,才轻声说道:“不知道事情发生的时间,这件事怎么去阻止呢?比起等这个方法,去认识他们更有效了。你要明白,只是等的话,会比较麻烦了,你们小学不是有一篇守株待兔的故事么……”林公没有说下去,但林岭完全明白,这也是他担忧的。

如果他等来的只是那女孩的尸体呢?

把别人的事完全当成自己的事,自己还真是伟大。林岭心中莫名的自嘲了起来。

认识那女孩的确是更有效的方法,比如了解她和刘旺是怎么一回事?是单纯的交往吗?那为什么刘旺后来会把她碎尸,做出这种找死的傻事?而这个女孩的性格到底又是怎样的?为什么半夜还会和他出去?

有很多事林岭都不知道,但林岭在一步步中了解到了前生不知道的事。

然后他就莫名奇妙的想起了柯南,心中忍不住的就一笑,难道说,成为名侦探才是他的最终宿命?

想想那个小学生,解决了多少杀人事件啊,难道说,同是变成小孩的自己,连一件可能会发生成案件的事都解决不了?变成小孩子前,他只是高中生,而自己是大叔。变成小孩子后,他是一年级,而自己好歹可是四年级啊。和动漫人物比,这样的行为实在有够傻气的,何况对方在变成小孩子前就已经优秀到可以碾压大部分成年人的高中生。

不过林岭还是觉得自己不能再找借口了,不然就真的丢脸丢到家了。

林岭点了点头,说道:“我去试着认识下…对了,林公,相比起我而言,林月弯不是更容易去认识吗?”

他忽然想起了更好认识那女孩的方法,先让林月弯去认识啊,那不就相比起来方便很多了?

“你觉得可以的话跟月弯说一下就可以了。”林公呆了一下,然后就很平静的说出了这句话。停顿了一会儿,他又想起了什么,继续说道:“你说的这事她不知道的,毕竟做梦这种事她是不会信的,月弯比一般小孩要早熟,所以怎么说服她,那就是你的事了。”

看着林公此刻有些似笑非笑的表情,林岭忍不住的就苦笑了下。

看来到现在林公也不是完全信的,林岭完全能理解,至于林月弯,再早熟,也不可能在心理上有林岭成熟,但有点是真的,那就是林月弯不可能会信这种事。

只是他想了想,也没必要一定要告诉林月弯自己的想法才能请她帮忙吧?

林岭没有想自己的姐姐帮忙是因为他并不想家人牵涉到这种事中,而且相比起来,要姐姐林彩娟去认识初三的人的话,估计难度也不比林岭去认识的可能性小。

比起守株待兔,这种方法当然更科学啊,话说今天晚上到底要不要去等呢?

好吧,目前来看,这种傻事还是要继续做下去。也许,过一段时间后就不用了吧…

林岭看了一下时间,到了该去上学的时候了,午休课,对于林岭而言是最重要的课。他跟林公说了一下,就去上学了,中午的太阳极为的炎热,虽然现在已经十月份了,但在这个城市而言,秋天,和夏天的区别并不是特别的明显。或者说,这座城市,四季并不是如书中所形容的那般美。

这曾经是很困惑林岭的一个问题,他从来没有在现实中去好好的体会过课本中文章里对季节的描写的那种感觉。

而他第一次看雪,还是在出来工作的第一个年头,不知天高地厚的独自一人跑去离自己城市近四十个火车车程的山东…

那是他一直未曾忘记过的经历,林岭眼中出现了一种完全不符合他身体的沧桑,有些事,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而至于春天,林岭就完全从来没有好好真正的感触过,或许很久以前,他自己就不善于发现这些东西。

看着临侧的围龙屋,那发黑的砖瓦,那经历无数风雨而致使开始发黑的破旧的墙,那并排的窗口,围成极为特色的建筑,而在墙侧,已经长满了不少野草,那些他完全叫不出名字的野草,在未来,林岭从未曾想起家乡的这些东西。

说起来,家乡的更多回忆,还是贫穷这个字眼。

心中的莫名的就有股说不出的悲哀。

很多人不停的拼着老命努力,就是为了离开这座城市,而有一部分人就真的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家人离开了这里,再也没有回来。而没有出息的,在外面成家后,会把小孩送回老家让父母照顾,而本人则依旧做着那卑微的工作,把希望完全的寄托于下一代,然后很大的可能就是这样的轮回。

即使知道一线城市里的房屋贵的出奇,依然会梦想着有着一天能在那城市里拥有着自己的一套房子。

这是林岭曾经的轨迹,只是他当年未曾成家,所以连这种奢望都不在有。

想着想着,林岭就不仅握紧了双手,很多事虽然一定不会重来,但他也不会忘记。

想着自己现在还是小学生,林岭心中就有了股欣慰。

只要有机会,自己一定可以做成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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