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门岛在登州府城西北方大海中,从蓬莱阁往北方远眺,可以看到此岛全貌。岛上的凤凰山前修建了天后宫,又称显应宫、娘娘庙,因此沙门岛又被叫做庙岛。
那日纪浩跟毛希哲看到这沙门岛,听闻以前此岛被当做海外仙山,而且据说在沙门岛上有更大的几率见到海市蜃楼,不由的心生想要出海去此岛一观的兴趣。他们莱州府虽然也靠海,但是海中却少有海岛,是以他还从未有过登岛游览的经历。
纪浩对于沙门岛也是颇感兴趣,此时正值夏季,看到海市蜃楼的几率最大,而且据说岛上经常有许多海商售卖各种稀罕物件。
真说起来,其实他对看景倒是不是太看重,倒是很想去岛上看看那些海商有什么稀奇的东西售卖,是以便答应毛希哲陪他上岛一游。
今天是沙门岛逢十海商交易的日子,纪浩和毛希哲找了一艘渡船,从登州水城小海出发,前往沙门岛。
沙门岛在登洲水城北面五十里,顺风不用两个时辰便可航至。
沙门岛上设有一个巡检司,建有烽火墩两座,分据岛的南北两端,是登莱地区沿海备倭的重要据点。
正德十年,沙门岛曾有倭寇来袭。据说当时“倭舟至以千计”,袭掠沙门岛及大竹、龟矶诸岛。据说当时沙门岛的大火的都能映彻到登州府城,声势很是骇人。
自此之后,登州官府更加重视沙门岛的防御。除了增调守御烽火墩的弓手外,还增设水寨,以停泊刀鱼船,以增强防御能力。
…………
对于这座位于沙门岛“重型监狱”,纪浩在后世的时候,就算是耳熟能详了。
他第一次知道沙门岛,还是在看《水浒传时知道的。
《水浒传多处提到把犯人刺配沙门岛。铁面孔目裴宣落草饮马川山寨,就是在被刺配沙门岛的押送途中,途经饮马川时,被杨林、邓飞杀了防送公人,才被推为寨主。
还有卢俊义被李固陷害,押入死囚牢中,梁山英雄到北京大名府上下打点,梁中书等受贿后免了卢俊义的死刑,“差董超、薛霸,管押前去,直配沙门岛。”只是路上,两公差因受李固贿赂欲害死卢俊义,相反却被燕青放冷箭射杀。
据记载在大宋,这沙门岛实在是重刑罪犯的“集中营”。
其实沙门岛作为关押重犯的地方,在大宋之前就开始了。五代后汉乾三年,一个城池失守的节度副使被流放到这里,沙门岛自此作为重犯的流放地。宋太祖赵匡胤在建隆三年,也下令把一些军事罪犯都配流该岛。
但是在大宋建立之初,只是很少一部分刺配罪犯流放沙门岛的。大部分还是有根据五代以来的旧制,把重罪犯人刺配西北边陲去戍边。
其实,沙门岛一开始是主要是作为大宋一处专门用来养马和造船的地方的,并不主要用来关押罪犯的。
大宋建立之初,太祖建隆二年有西北的“灵武节度史冯继业献马五百”,建隆三年有瓜州节度使曹元忠献马,乾德元年,有北方的女真人进贡了一批优良名贵种马,太祖赵匡胤把这批种马运到了沙门岛培育驯养。
大宋建立之初,朝廷将犯人发配西北边陲的本意是为了巩固西北边防。但是随着党项人李继迁开始对抗大宋以后,却有许多刺配犯人投奔塞外,反而增强了敌国的力量,削弱了大宋的边防。
于是,到了宋太宗时期,便开始将刺配西北的犯人大量的改为刺配岭南以及一些蛮荒之地。
而随着宋朝造船及航海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宋朝的影响力也开始辐射大陆周围的海岛。宋朝建立了相当规模的水军,对海岛的控制也已成为可能。因此除了岭南及一些蛮荒之地外,这一些沿海海岛也成为流配重罪犯人的地方。
因为这些海岛地理环境特殊,孤悬海外,四面僻水,只要控制住岛上的船只,海岛就成了与世隔绝的禁地,犯人插翅也难逃离,把犯人刺配海岛,便于对重罪囚犯的控制。
因此这些海岛逐渐成为大宋朝廷关押那些最严重的的刺配罪犯的地方,这些海岛刺配地中,最为有名的便是沙门岛。
后来沙门岛因为刺配到沙门岛的囚犯越来越多,这些罪囚倒是承担驯养西域良种马和建造运马船和战船的劳役。
大宋的刑法,对于死刑还是很审慎的,很少直接判处死刑。而正是因为此,造就了大宋成为历朝刺配罪犯最多的朝代。
据《宋刑统规定,大宋刺配刑法由重到轻分几个等级:“配隶最重者刺配沙门岛;其次是海南及通州诸海岛等,其次是刺配岭南;其次是流配三千里至边州;再其次是“迁乡”,最轻的一种是“就地羁管”。
这刺配沙门岛,在刺配之刑中是最严厉的一级,是仅次于死刑的刑法
刺配沙门岛中的罪犯基本都是:累计窃盗满五万并强奸殴伤两犯致死者;窃盗达二贯并谋杀致死者;犯十恶死罪者;以巫蛊杀人者。
这些重犯依照《宋刑统中的规定,本来足够判处死刑了,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被减免了死刑。但是死罪可饶,活罪难免,于是他们大都会在“监押一百日期满,脊杖十,送沙门岛牢城营”。
除了这些民间的重犯,很多军中的重要犯人,也会发配沙门岛。太祖赵匡胤就亲自下令把军事罪犯都配流该岛。随后成为惯例,大宋军中“军人逃亡做强盗杀人放火者”都会被送往沙门岛看管;
可以说这沙门岛上关得基本都是杀过人放过火的亡命徒,当然也有个别因为别的原因关进来的。
这关押的大部分是杀人放火的亡命徒,按照后世的监狱标准,自然算是“重型监狱”了。
沙门岛的囚犯,根据罪行的轻重分为“永不放还”和“遇赦移配”两种。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活着出沙门岛的囚犯是极少数。
古代的监狱是人间地狱,沙门寨牢城内当然不会例外。
这沙门岛牢城想要活着离开的可能性有多低。据宋仁宗时期一份奏折中提到:“发配沙门岛的犯人“如计每年配到三百人,十年约有三千人,内除一分死亡,七百人为遇赦移配外,合有二千人见管。今只及一百十,足见其弊。”
按照大宋官员的看法,犯人的死亡率达百分之十,尚属正常的、可接受的范围,但是根据奏折中的庶子显示,这沙门岛犯人的死亡率竟高达百分之九十多,可见想要活着离开沙门岛有多难。自然不由的令人闻风丧胆了。
宋期流配之刑,流放地分为十个等级,其按轻重的顺序,分别是:本城、本州、邻州、五百里、一千里、二千里、三千里、广南、远恶地,沙门岛。
宋朝时发配远恶地,也就是发配“远恶军州”,已经属于是非常重的刑罚了。
所谓远恶州军,指得便是南恩、新循、梅、高、雷、化、宾、容、琼州,万安、昌化、吉阳军。这些地方,在北宋时都属于广南地区,那时候还没开发,有瘴气之毒,生存环境相当恶劣。可以这么说,到了那里的人,很多都会死。
据《宋史记载,“春州瘴病之地,配隶至者十死九”,死亡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实在是恐怖。
然而,这流配远恶军州的危险度,只能排倒数第二,所有流放地中最危险的当数流配沙门岛。
流放沙门岛,是当时流放刑中最危险的,死亡率比之那些远恶军州还要高。
一来,沙门岛面积很小,上面也就十户人家,只能供养得起三百犯人,但是朝廷流放到沙门岛的人数却非常的多。流放到人数远远多于三百,而粮食却只够三百人吃,就意味着有许多人要饿死。
二来,因为这些重犯发配到沙门岛之后,基本上是“遇赦不还”的,所以他们都要一直在沙门岛,等于无期徒刑。山高皇帝远,没人管他们的死活,有些狱卒为了犯人钱财,就会故意把犯人害死。
北宋之时,流配沙门岛,便等于进了鬼门关。这点在《水浒传中便屡次提到。
纪浩记得《水浒传中写道:吴用等智取生辰纲后,北京大名府留守梁中书派一干办到济州督促捉拿,干办威胁济州知州说:“若十日不获得这件公事时,怕不先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当时,便吓得济州知州两股战战。而董超、薛霸在对卢俊义动手时也曾说得明白:“便到沙门岛,也是死,不如及早打发了你。”可见这这进了沙门岛大牢,当真便是如同一只脚进了鬼门关。
在宋朝形容恐怖的经历时,往往用到一句谚语,干什么什么如同去“投沙门岛走一遭”。这沙门岛,在宋朝就是令人谈之色变色变、闻之战栗的存在。因为这进入沙门岛牢城之后,能活着出来的当真是少之又少。
在宋朝时,这沙门岛简直是闻风丧胆的存在,因为从历来来到沙门岛的罪犯的结果来看,这一旦被发配到这里的罪犯,几乎也等于是被判了死刑,很少听闻有能活着离开这沙门岛的。
当然,刺配沙门岛的罪犯在如此险恶的生存环境中,也有不甘束手待毙的。有的偷盗岛民,有的反抗狱吏,甚至还发生过好几起极少数囚犯相互配合,偷得看管极严的船筏逃出沙门岛的事例。
据说,在后世家喻户晓的“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故事,就是大宋时的一些文人根据沙门岛罪犯胜利大逃亡的事实,借托铁拐李、张果老等神仙之名编篡出来的。
…………
纪浩和毛希哲两人乘着渡船绕到沙门岛的北面的一个码头停靠,在此下船。
两人本以为沙门岛孤悬海外,再加上时常海盗袭扰,这岛上必定很是萧条。可是登上沙门岛之后,才发现沙门岛上竟然颇为繁华,俨然一个规模不小的镇子模样。
在这沙门岛上建于有许多的简易的酒楼茶肆,这些茶楼酒肆在逢十交易的日子里,都聚满了形形色色的人。
这岛上宽敞的空地处,已经有许多露天的摊位,此时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商品。而在这交易的摊位前,此时也是人流熙熙,很是热闹。
虽然这沙门岛上的那些行人大多衣着破旧,那些酒楼茶肆也都是低矮窄小,但这沙门岛依旧可以称得上算是热闹非凡,乱糟糟的气氛中倒是有一种别样的风情和特别的繁华热闹的气象。
纪浩当下跟毛希哲在这交易场地上转悠起来,边寻找自己喜欢的稀罕物件。
纪浩见码头上各色海商竟然推着大车小辆,在忙忙碌碌的装着从海船上卸下来的货物,不但有汉人海商,竟然还有一些操着各种他听不懂的口音的奇装怪束的些人,貌似女真海商,朝鲜海商,倭人海商等都有。
当然,之所以现在称呼他们海商,指得是他们在这沙门岛上是来老老实实的以物易物或是花钱卖货的。等到了海上他们到底是海盗还是海商就很难说了。
纪浩见货物确实多种多样,海鲜、人参、貂皮、倭刀、折扇等货物自也不少。
看着众行商兴高采烈的忙碌的样子,看来真如那渡船伙计所说,官军要是真来抓这些海盗,估计这些商人也会为他们通风报信。这些海盗的货物不但奇货可居,而且卖的便宜,是以很多商人都来找他们交易。
纪浩转了一会儿,发现这岛上的贩卖货物的汉子大都赤着脚,挽着裤腿儿,腰间系着衣服,袒露着宽厚的肩膀和结实的胸膛。看他们的皮肤黑黝黝的,隐隐透出铜钱似的纹路,就像是生了锈的古铜,充满剽悍之气,一看就是常年在海上漂泊之人。
岛上的一众海商或是用现钱,或是以物易物,不断的把交易好的海鲜、人参和皮草等货物,搬上自己的车子,然后运向停靠在海边的自家装货的海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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