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九章 血精灵到来(1/2)(1 / 1)下雨的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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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荨昆突然觉得,自己既然回到了这个年代,那就有着得天独厚的“考古”优势。

自己要人有人要枪有枪要粮有粮,这些本来就让他牙根痒痒的文明,自然是要去查看一番。

但是现在,交通速度的问题让李荨昆不得不把心中这种绕着海岸线去西方埃及的心情。

目前,首当其冲的还是北上幽州边关,把东部打通了,至于之后是怎么发展,李荨昆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想法。

一路往西打过去,能赢是一回事,但是伤亡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抵御异族入侵不是李荨昆一个人的义务,是整个华夏族群每一个人的义务。

“北上!”

这一次,李荨昆的亲卫队从三千骑兵变成了五百红衫军。

李荨昆去陪了李泰宇一天后,便离开了丹阳,一路北上,目的地直指边关。

李荨昆的这支队伍,是非常耀眼的,路过的城池,那些年轻人的眼睛都要闪瞎了。

难道改战甲了?而且看着貌似很轻,主要是很帅!老子要参军!

啪!

“参军?参什么军?先给我把媳妇娶回来,然后再参军!”

这套鲜艳浮夸的红色军服似乎是活脱脱的一只大龙虾。

可能有人会很好奇,李荨昆沙雕嘛选这样让人一眼就能看到的服装?日不落帝国行军打仗穿的时候,都是穿着这种明摆着向敌人喊“向我开炮”的军服吗?而且似乎欧洲国家传统的军服颜色都比较华丽鲜艳?打仗时似乎隐蔽性全无,完全一活靶子排队枪毙?

咳咳,虽然李荨昆有一些耍帅的想法,但这都是次要的!

首先,军装漂亮,可以勾引年轻人的参军热情。在战场上提振军队士气。

第二,在战场上醒目,在这个没有无线电的年代可以方便指挥官看清自己的部队位置并加以有效指挥。

其实,军服强调伪装也就是20世纪才开始的事儿,即使是古代,主力部队的铠甲一样是尽可能的鲜艳醒目。

而且华夏古代军队军服的鲜艳丝毫不让欧洲国家,比如受华夏文明文化输出严重的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和棒槌,他们花里胡哨的装备也侧面印证了华夏古代军队显眼的武装。

当然,在古代因为染色技术不到位,衣服洗两次就掉色变白了。

至于电视剧里那副破破烂烂的样子,只是剧组大多数都比较穷而已……或者说是钱都用在请人上了。

近代清军正规军军装也同样是尽可能的鲜艳,和同期欧洲军队军装的差别在于少了两排亮闪闪的纽扣,毛料也差且容易掉色。

洋枪队等雇佣兵很喜欢欧式军装,证明这种差别不是东西方审美差异所致。

至于会不会成为活靶子?

当然会啦!

但在前装枪时代,对线列步兵来说,隐蔽根本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既然已经排成线列作战,那么一大群人,一开枪火光四射附赠大团醒目的白色烟雾,你就是穿成数码迷彩也莫得用。

而欧洲近代的一些散兵部队一样会穿较为隐蔽的军装。

例如李荨昆选的英军狙击兵部队,也就是精英轻步兵,“绿夹克”!

因为线膛枪在交火时几乎没有复装的可能,要的就是隐蔽好,然后打一枪就跑,真特喵刺激!

顺便辟个谣,很多人以为线列步兵很笨拙,这只是影视剧的误导。

其实线列步兵的机动性相比古代部队已经大大提高了,因为线列步兵可以按照鼓点齐步行军,而古代的步兵方阵每行进几步都要停下来整队,不然就走乱了。

这也是为什么鸦片战争时期英军经常可以突袭清军侧翼,而清军只能被动挨打的原因。

而且线列步兵的密集度相比于方阵已经大大降低了,一发炮弹下去,线列兵死三四个,可要是打到方阵上那可就是一大串,二十几个人当场去世。

要是打赢了就直接殡葬一条龙了解一下,打输了敌人能给你埋地里就谢天谢地了。

至于线列步兵为什么不全部散做散兵作战呢?其实步枪的精度差,倒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举个例子,难道散兵步枪命中率是50米70%,排成密集队形就会变成100%?

其实主要原因在于,燧发枪这种步枪还无力抗衡骑兵冲锋,线列步兵可以迅速组成方阵用刺刀对抗骑兵,就算是遇到波兰重骑或者立陶宛铁骑什么的,也不至于平推,火枪的声响也是能够惊吓马匹发,而散兵,则只会被骑兵屠杀。

但轻步兵加以有效指挥依然能重创线列步兵,例如耶拿战役法军散兵痛打普军线列的经典。

如果线列拿来和散兵对射往往要吃亏,线列应对散兵的方式是几轮射击后直接冲锋击退散兵,如果由于种种原因限制不能有效冲锋就会死伤惨重。

至于步枪齐射,主要作用在于瞬间给敌人造成大量伤亡以击垮敌人士气,和用的是燧发枪还是栓动步枪并没什么关系。

只是欧洲在19世纪逐渐发现在大规模会战中,步兵以横队队形严格按照口令齐射并不一定比瞎鸡儿乱射一通,然后直接纵队乌拉更实用。

法军:阿嚏!谁讲究我?!

更何况步兵会因为紧张,在三轮齐射打完后就会不受约束的自由装弹射击,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军官都不会要求步兵必须齐射了。

所以,无论是从各种类型的正面战场还是指挥和士气鼓舞,鲜艳的军服,最起码在这个时期,它是完全有必要和优势的。

你要是整的颜色特别暗,让已经习惯于夜晚袭营的李氏集团的武将们怎么指挥?老子自己都看不见自己人!

………………………………

就在李荨昆北上的同时,边关外,半兽人也是蠢蠢欲动。

“尊敬的半兽人族长萨满祭司凯恩·血蹄,我接受您的召唤并且率领军队前来援助。”

他一身靓丽的装甲,满头银白的长发,散发着幽绿光芒的双眼,散发着王者的气势,却故作下位者的姿态。

“洛瑟玛·塞隆,不必和我客套,你我各有所需,你要每五年送上五万人族奴仆,而我要生存的领土,至于你怎么和布拉达分享这片富饶的草原和广袤的北方森林,那就是你的事情了。”

因为血精灵人口虽然多,但是银月城不能飞行不方便,血精灵本族也不喜欢在主城待着,心中阵营领袖的存在感甚至没有联盟方高,而联盟方也是为了杀阵营领袖而记着。

所以在血精灵王子凯尔萨斯堕落之后,足智多谋的洛瑟玛·塞隆成为了他支离破碎种族的坚强后盾,以及复兴族人的先锋。

“好的,自从我趁着卡利姆多大陆沉没这次灾难,解决了那些败类,我血精灵一族的实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等到我彻底镇压了那些异类,那布拉达对我的态度也要掂量掂量。”

洛瑟玛·塞隆说到这里,原本轻松的神情也是变得有些狰狞。

这件事情,倒是说来话长。

以达斯雷玛·逐日者为首的一部分上层精灵由于坚持使用奥术,而被大部分暗夜精灵所放逐。

他们建立了奎尔萨拉斯王国,自称为高等精灵。

留在埃雷萨拉斯的上层精灵法师,一部分远离永恒之井的上层精灵逃过了爆炸的力量和暗夜精灵的放逐。

辛德拉,就是这些上层精灵中的一个组织。

在战争期间,这些上层精灵们只能尽他们所能,保卫他们的城市埃德萨拉斯。

在大爆炸之后,辛德拉组织就一直躲藏在这座已成废墟的城市中,也就是厄运之槌。

之后的若干年,这些与世隔绝的上层精灵们就一直与其余的暗夜精灵社会断绝联系,就在这种不被外界察觉的情况下,他们后来渐渐地做出一些危险恐怖的举止。

他们没有被驱逐岀卡利姆多,也没有一位辛德拉变成高等精灵或者血精灵。

他们仍然坚持着上层精灵的名号,直到大灾变前夕回归暗夜精灵群体,将魔法带回暗夜精灵社会。

然而……

投靠燃烧军团的上层精灵被邪能腐化,成为萨特。

女王及身边近臣在深海中受上古之神的祝福成为了娜迦。

以达斯雷玛·逐日者为首的一部分上层精灵,再一次退化,但是仍然自称高等精灵。

而部分远离永恒之井的上层精灵成为了最后的上层精灵。

在魔兽争霸时代,高等精灵王国,受到了巫妖王阿尔萨斯的袭击毁于一旦。

高等精灵精灵王子,凯尔萨斯,号召高等精灵牢记仇恨和族人的鲜血,自此高等精灵改名为血精灵。

可惜,凯尔萨斯走上歧途,开始吸取生物的魔力,投靠燃烧军团首领基尔加丹。

部分血精灵不认同凯尔萨斯的做法,他们仍然自称高等精灵,并坚持当年与联盟的契约,即使在凯尔萨斯死后仍然留在联盟,不认同摄政王洛瑟玛的政权。

由于并未受到邪能的腐化,以温蕾萨·风行者为首的银色盟约高等精灵保持着蓝眼睛、白皮肤的高等精灵特征。

与之相比血精灵的眼睛变成了绿色,肤色比高等精灵略深。

一部分与凯尔萨斯最为亲近的血精灵受到更为强烈的邪能影响,他们外观发生了改变,皮肤的颜色开始变的铁青发绿,力量以及魔法能力大增,有些吸取过多的血精灵皮肤变成的暗红色,甚至长出了恶魔的犄角。

他们已经成了血精灵中的异类,重蹈了邪兽人的覆辙。

“洛瑟玛·塞隆,我不想卷入你和温蕾萨·风行者之间的恩怨,这是你们种族内部的事情,我们现在应该讨论,这么拿下那面高大的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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