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零三章 昔日的没脖儿(1 / 1)不祈十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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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美味风鹅在论坛上发给自己的回复,流浪的孩子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逼刚才绝对是慌了。

他和美味风鹅认识这么多年,对这光头的性格早就有所了解。

如果美味风鹅不害怕,刚才他就应该自己开个帖子,洋洋洒洒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和思路决策都写出来,然后在下面吹个逼画个饼,再把他们这些人都艾特进来听他吹逼。

看他现在连个帖子都不开,挨个谢完了就一声不吭人没了,八成是真的慌了

但在幸灾乐祸过后,孩子又忍不住有些担心。

“也不知道他们那边情况如何。”

“放心吧。”

德芙坐在他身边撸着猫,随口说道:“我觉得问题不大。

“如果没脖儿那边反应快的话,应该能及时断尾。酒儿他们的身份是干净的,还是能进入王城的。

“而有安南在远远看着,他如果真的出事应该也会有反应时间的我认识没脖儿很久了,他只是平时不太喜欢动脑子而已,一旦开始思考他的脑子还是很好用的。”

“是啊,聪明的脑袋不长毛嘛”

孩子点了点头,赞同道。

这里已经到了遗迹门口,不需要再赶路了。

等其他两人上线,他们就可以收拾收拾准备进遗迹探险了。

现在他们两个闲的没事干,就又抓了头小鹿、又抓了一些虫子和能吃的蘑菇,在遗迹门口烤着吃打发时间。

这个时候,孩子就很庆幸幸好他走的时候,顺手带了一份茶叶。

他原本的想法,是在犯困的时候可以咀嚼茶叶来提神这种茶叶是特殊的提神红茶,就是萨尔瓦托雷每天上午喝的那款,所以安南这边还有些存货。

这个世界的茶叶算是比较便宜的是那种普通人稍微咬咬牙就能买得起的程度。

诺亚这边的船只和航海技术,才刚刚发展到十五、六世纪的水平。

但因为有分解与孕育之神蛾母这位正神的存在,像是糖、茶叶、棉花甚至可可等作物,早在几百年前甚至千年前,就被祂的信徒发现并培育,还做好了育种优化。

甚至还有一些被精灵们带来的,譬如精灵茶叶之类的濒危植物品种,也被蛾母顺利延续。教国那边作为蛾母信仰的大本营,不光是对外出口类似化肥的某种营养液,据说最近已经点出了无土栽培技术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科技树点的稍微有点歪。

这也是除了诺亚之外、其他国家能够耕种的土地不多,却很少有地方会因为饥荒而饿死的缘故。

出现大量死伤的原因,更多都是因为亡灵、严寒、洪水、沙暴等天灾。

这也算是诺亚的优势之一。

这都多亏了银爵士当年选址的眼光毒辣他们圈的这个地方虽然面积不大,但恰好不存在任何天灾,因此质量反而很高

孩子将打开壶盖,把茶叶放进了沸水中。随后孩子将盖子扣上。

这个看起来像是电饭煲一样的东西,其实不是茶壶,而是他们的锅这个锅是双层的,下面存放着绿火作为加热燃料,虽然不是明火、但其温度至少可以让水沸腾。能够避免食用生水导致的疾病,也能用来煮粥。

更换一次燃料,可以持续加热三个小时。一份燃料大约是两斤重他们一人背了一份备用燃料,结果省着用到了遗迹门口,第二份还没用完。

按这个进度,等他们回去也肯定用不完这五份燃料。

感觉非常稳。

已经可以霍霍一阵了。

等待煮茶的时候,孩子有些好奇的向德芙随口问道:“话说,你和老鹅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的?我记得几年前就听他提过你了。”

“啊,得挺久了吧。”

德芙望着天,撸着猫思索了一下:“差不多得十四五年了吧。

“他那个时候上高一,他妈介绍的他来我这学的复合弓。没学两个月就鸽了但那时候开始他就认识我了。”

德芙说到这里,嘴角微微一抿轻笑道:“那个时候,我记得他还想追我来着。我就跟他说,你太胖了我看不上。他才愿意去健身的

“你知道吗,没脖儿这名字就是我给他起的。”

“我这个还真不知道。”

流浪的孩子连连摇头,顿时对着积年老八卦起了些兴趣。

就是有一点让他很困惑

他看着德芙茶色的马尾、矮小的身材,过于稚嫩的面容,陷入沉思。

这看起来,最多也就是十几岁吧?

撑死也就是二十出头。打扮的年轻点,说是初中生都有人信。

怎么十四五年前,她就能教美味风鹅箭术了?还能和项天歌他妈认识?

这女孩今年到底多大啊?

但流浪的孩子很聪明的没有把这个问题问出来。

他总感觉自己要是真问出来了,身上可能就得扎点东西了

他只是专心问着八卦,看看能不能摸到点美味风鹅的把柄,从他身上诈一顿全蟹宴出来:

“请讲,大佬请讲。”

孩子把煮好的茶汤倒在被子里,恭敬地对德芙递出一杯热茶。

德芙笑眯眯接过茶水,也不急着喝,只是有些怀念的思索着:

“那个时候,没脖儿还是有头发的,不过也没现在聪明。他那个时候,脾气爆的不行、而且还愣,打架全靠王八拳和体重身高优势。一边打人还一边噗嗤噗嗤自己给自己配音,仿佛这样伤害就会变大一样要不是他那个时候够胖,早就被人打傻了。”

“他那个时候脾气很大吗?”

孩子有些讶异。

他认识美味风鹅的时候,这个光头筋肉卡牌游戏主播,已经是一个做事沉稳的老大哥了。

“很大的。那个时候,项天歌总觉得自己很牛逼他是他们班里玩游戏最厉害的,也会打篮球他高一的时候就一米八五了,只是我没想到他到现在愣是没长,刮了头发后还缩了点。

“他家里又有钱,跟我学箭术之前,还学了击剑和骑马,但都是一般水平。不过他喜欢找同学请客吃饭,所以他身边还是有一堆狐朋狗友的虽说他那个时候为人挺愣,但他记性从小就挺好。初中、高中水平的知识,我记得他还能拿个班级前五的。”

德芙抿了一口茶,低声说道:“要说他是什么时候改变的不是我拒绝他之后,应该是他高考的时候。

“他那个时候,什么都只是学个半截。觉得自己学会了,就放下了。高一高二的时候,他在班里一直都是名列前茅但等到高三开始复习的时候,他就没那个功力学了,开始去研究吉他、然后是摇滚、之后是散打。但哪样也就是勉强称得上是会的程度,哪样也不精通。

“他模拟考的成绩就已经不理想了。但他直到最后,都觉得自己紧急复习个十几天,恢复一下实力、考个一本还是没问题的结果成绩下来,他连本科线都没到。”

德芙发出她那标志性的沉稳声音:“大约是那个时候,他才开始悟了吧。什么事都不再浮夸,变得谨慎而成熟了起来,脾气也沉稳了下来。

“把他染的花里胡哨的头发剃了个干净,把那些有的没的爱好都扔了。戒了烟戒了酒,老老实实复读一年,考上了魔都大学。他的全甲格斗,应该是在他上大学后才抓起来的新爱好我在他复读半年后,就去了澳大利亚。后面的事就不知道了。”

她看向流浪的孩子,认真的说道:“项天歌是个好孩子。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知错能改、而且说改就改。

“所以放心吧。就算他所遇到的状况再危险,他也能处理的了我可是看着他长大的。”

德芙双手抱着茶杯,一字一句的答道:“我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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