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再遇(1)(1 / 1)易东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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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种人,他们穿着得体的西装,享受着咖啡店里昂贵的咖啡,但是他的行为依旧粗鲁,他的眼神依旧令人厌烦。

冯六就是这样的人。

他大口喝着咖啡,一双眼睛在刘芸身上肆无忌惮不停地瞄来瞄去。

她确实越来越漂亮了,以前的她瘦弱得像竹竿。而现在,冷艳的妆容配上丰盈的身材,即使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透露出成熟女人该有的韵味。

他冯六爱好不多,女人就是其中一个。

以他的眼光来看,有的女人是女人,有的女人是风情。而刘芸就是那抹风情。

刘芸面若寒霜,从包里拿出一张卡放在桌子上:“五十万,一分不少。”

冯六笑了,露出满口黄牙:“刘总果然爽快。”

“我说过会还清这笔账。”

“当然,我们从来没有怀疑过你的诚意。”冯六把卡揣进钱包里。

“这是最后一笔。”

“是啊,最后一笔,”冯六环顾四周,有些感叹,“咱们在这儿也见过很多次了,你看看这环境、这氛围像不像约会?一想到这是最后一次,我都有些舍不得。”

刘芸不应,只是眼神变得比脸更冷。

“你放心,蔡老板是个讲诚信的人。人财两清,绝不会再找麻烦,不,再找你。”

“但愿如此。”刘芸提包准备离开,在这里,她一刻也不想多呆。

手却被人拉住:“来都来了,怎么着也得喝杯咖啡。”

“放手!”刘芸挣扎着沉声说道,她极力压抑住自己的火气。

大庭广众之下,冯六也不好太过份,只好放开她的胳膊。

整了整西装,看向她:“怎么,不给我个面子?”

刘芸再也按耐不住,怒道:“面子,我为什么要给你面子?”

“好歹我们也相识一场,那句话怎么说的,是上天的缘分。”

刘芸冷哼道:“你太高看你自己了,无非是蔡三通的一条狗。”

“你!”冯六扬起手掌。

“你敢打?”刘芸把脸贴过去,无所畏惧,“除非你想坏了规矩。”

他不敢,冯六强忍着怒火把手讪讪地收了回去。

刘芸冷笑一声,转身离开,他还没有那个本事把她留下来。

冯六重又坐回去,不耐烦地扯了扯领子,灌一口咖啡,嘴里嘟囔了句:“婊子。”

从咖啡馆里出来,天气变冷了不少,大概是因为光线被乌云遮蔽。

宁市就是这样,天气变换无常,前一秒还是万里无云的晴空,下一刻就有可能来一场瓢泼暴雨。有经验的市民出门前都会带上一把雨伞以备不时之需。

刘芸没有带伞,但是哪怕被大雨淋个通透,她也是开心的。

因为从今天,从现在开始,她也是一个没有债务缠身的人。

为了等这一天她已经等得太久了,久到麻木,久到……习惯。守得云开见月明,她不需要云开,更不会幻想去见到明月,她只相信现实。

现实越是血淋淋,她才会愈加清醒。

……

“亲爱的同学们,如果你们已经准备好承担责任和使命;如果你们已经准备好享受独立和自由;如果你们已经准备好付出努力和坚持,那我,很荣幸的宣布,我们开学了!”

啪,啪,啪,底下是稀稀拉拉的掌声。

大部分同学都在低头刷手机,显然网上的事情远比这无聊的会议有趣得多。

辅导员李飞飞的热情瞬间被浇了一盆凉水,连火苗都熄灭了。她连夜精心准备的演讲就是这样的结果?

她很生气,后果也很严重。

李飞飞双手叉腰,恨铁不成钢地怒道:“你说说你们这些新来的,刚来就这么懒散,以后还怎么得了!天天就知道玩手机,你们去看看自己同系的师兄师姐,人家无时无刻不在奋斗,再瞧瞧你们,跟懒驴差不了多少!”

导员发火了,有点儿眼力见的同学赶紧把手机收了起来,专心听讲。

“你们知道开学后要军训吗?”

“知道。”声音大了不少。

“那你们知道军训结束后有拉练吗?”

“啊……”这次的声音更接近于哀嚎。拉练,为什么会有拉练?这种东西很累人的好不好。

李飞飞笑了,先前的阴霾一扫而光。这事儿要怪只能怪他们来之前没有做足功课,其它的大学不知道,但是拉练一直都是宁大的优良传统。

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逛学校贴吧的,也许是师哥师姐们畅聊的时候保密工作做得太好,想给他们一个惊喜也说不定。

现在看来也的确是个惊喜。

“完了,完了,”周莎莎捏了一把手臂上的肥肉,“完了,我又要瘦了。”

“……瘦了还不好。”鲁欣翻了个白眼,这个舍友是奇葩。

“不好,”周莎莎哭丧着脸,“我暑假好不容易养起来的肉。”

“……”

鲁欣无话可说,别人是努力减肥,她是拼命增重。

鲁欣扭过头去,想找个正常人说话:“莫星,莫……”

“嗯?什么?”莫星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活像一只树懒。

“你怎么了?这么没精神。”

“没事……”

“你是不是生病了?”鲁欣一手摸自己额头,一手摸她的额头,“温度差不多,也没有发烧啊。”

“我真没事。”莫星直起腰来,只是眼里还是……颓废。

这可不像她。

记得刚进宿舍时,大家都在忙活着收拾东西,她突然推开门进来,手指着下铺说:“这个位置我包了,其它的你们随意。”

当时把大家唬得一愣一愣的,周莎莎的半截薯片都吓掉了,以为宿舍遭难来了个大姐头。

谁知她扑哧一声笑了:“开个玩笑。”

从此记住沈莫星。

其实也不怪她萎靡不振,谁让她会再次碰到他,而且还是一个那么讨厌的人。

她有早起跑步的习惯,当天微亮,舍友还在熟睡时,她就收拾妥当轻带房门出去了。

还有什么比在清晨戴着耳机慢跑更惬意舒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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