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城内
城南的肉菜街市,开始渐渐的热闹起来,这条一里长三丈宽的大街上,被驴车和人们挤得并不宽绰。
清晨,当开饭馆酒楼的老板与菜贩们结算完菜钱,赶着放满一筐一筐青菜鱼肉的驴车,向城中赶去的时候,红火的太阳才刚刚露出笑脸。
阳光温暖到全城每个角落的时候,整条菜市街迎来了挎着篮子的主妇和老太们的碾轧。她们束着自以为流行的各种盘头发式,别着千篇一律的银簪子,尖呼高叫或窃窃私语着走近各个摊子。
偶有一两个别着镶金边簪子的大婶,可劲的把下巴抬的老高,不断的用手拢着自己并不乱的头发,呼朋唤友,摇摆头颈。
她们高声的为了一两个铜板儿,和小贩们讲着价钱,在朝阳初辉的映照下,可以看到她们喷射出的口水沫雾团。仿佛,谁的嗓门最大,谁的口水喷的最远,谁就有权买到最新鲜最便宜的青菜一样。
公输幻看到这样的情景就恶心的要命,马上一个箭步闪开,生怕那些吐沫星子喷射在自己脸上。
他对这些大姐大妈与小贩们的争吵行为,一点也不担心,别看现在争的面红耳赤,剑拔弩张的样子。但只要是谈好价钱,秤杆高高的,马上两人就如同小别新婚的情人一样好,临走时还要相互约定:“明儿见!”
公输幻,是这条街的巡捕,职责所在,必须每天在此时此地巡逻,这是他主动求来的。
他虽不喜欢此处喧嚣的场面和世俗的气息,但好过在夜间巡逻遇到什么真正的危险。并且在回去的时候还能收到摊位上给自己留好的果蔬食材,那才是一天里最新鲜最便宜的。
至于这里的治安,他只要大摇大摆的走几趟就够了。
那些只偷些买菜钱就知足的惯犯,只要嗅到他的味就会跑得老远的。
所以自己很少能先发现他们,就算是发现了他也懒的去追,除了被当场抓住。
那时,如果公输幻再不出现,惯犯们很可能会被大妈大婶们打死,或淹死在口水中。
对此,惯犯们对公输幻从来都是感激的,过年过节会在他家门口放些精美的吃食。
对外来的小偷小摸,公输幻就更不必操心了,不必他出手,就肯定会被本地的惯偷们打跑。
所以,别看这里是全飞龙城最喧闹最混乱,三天两头有人报案失窃斗殴的一条街,在他眼中,此处堪称全飞龙国治安最好的地方。
今天,他照例巡逻在菜市街上,发现朱屠户的摊子边多了一个奇怪的乞丐。
之所以一眼就断定他是乞丐,是因为他的造型太标准了。
一只破边的烂碗放在前面,里面有几个铜钱,多月不剪的头发里好像有几只跳蚤正爬出来晒太阳。
一张黝黑的脸上,浅些地方是因为被泥土盖住了,全身上下只有一条麻绳系着的短裤头,裤头里露出来两只全是泥斑的黑腿,手臂有些变形,腿看上去也是残疾,这样的人不要饭当乞丐,难道还有别的活路吗?
之所以说奇怪,是因为这个乞丐不在那里认真的乞讨,反而拿着一本书看。
朱屠户卖过了肉,要先说一句:“您可怜一下这乞丐,赏他几个子吧。”才说:“您明天再来啊。”
然后,又骂那个乞丐几句不堪入耳的脏话,而那乞丐仿佛没听见一样继续用变形的手翻看那本书。
本着自己的职业操守,公输幻走上前来,左手扶着从来没有当街拔出来过的腰刀,右手插着腰,用标准的捕快问话姿势说道:“朱屠户,一日不见,又清瘦了啊。”
朱屠户看见公输幻走了过来,早就擦干净了自己的油手,移出摊子,冲着公输幻点头哈腰了。
此时他卑微的说道:“公输大人,慧眼如炬啊,小的生意不好做,又要接济这个乞丐,着实是累瘦了些。”又指了指身边的夏一诺。
夏一诺听到公输大人这个称呼合上书,想到此人是捕快姓公输,难道就是公输玉的儿子?
抬眼看了一下来者,只见这人相貌平平,长着一张标准的庸俗脸,若不是穿着一身捕快制服,属于放在哪里都能被忽视的人。
这种人好像每个人身边都有一个,但是真的又记不起他的名字。
公输幻低下头,看了一眼这个小乞丐的眼睛和他看的那本书——《公输般记》。
公输幻眉毛一挑,心想:“我家祖传的书,如此深奥晦涩,何时乞丐都能读了?”
他吃惊的问道:“小乞丐,你看得懂这书?”
夏一诺想了想,虽然有公输玉的注释,勉强能读,自己真看不明白上面的数术与图形结构。并且当着朱屠户,不能说出自己假死遁出天牢的事情,还是装小孩子安全些。
他立刻装做出一副幼稚的样子,说道:“看不懂,却很有趣,都是些好玩的玩具。”
公输幻收回质疑的眼神,耷拉下眉毛,心道:“别说你个乞丐了,除了自己的父亲,天下恐怕也没几人能看得懂。自己在父亲的指导下,勉强能看明白七成,已对自己的兴趣有不小帮助了。”
公输幻便不在理睬夏一诺,但心中已对他产生了一丝自己都察觉不到的好感。
他拧着眉,调侃着朱屠户道:“没想到你平常抠门吝啬,缺斤短两的,还有这份仁爱之心啊?”
朱屠户急忙为自己申辩,在夏一诺看来却是那么厚颜无耻。
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说道:“公输大人说哪里话,天地良心,我若缺斤短两,全家不得好死,是哪个臭娘们在背后叨叨我,我撕烂她的嘴!”
夏一诺佩服朱屠户胆量,并不因为他杀猪时的那果断精准的一刀,而是他拿自己全家的命,来赌那些秤砣上的小伎俩不被人发现。
公输幻忙摆摆手劝道:“公道自在人心,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别让我抓到,不然有你好看。这个小乞丐是哪里捡来的?”
朱屠户忙赔着笑脸道:“说是从边境逃难来的,还自幼是个残废,我见其在城外快饿死了,就带在身边照应着。”
公输幻摇摇头,感怀着世事无常,说道:“听说望海国在边境上放了把大火,还烧了几个村庄。哎,这个世道啊。。。”
说完转身离开,又反身回来,向破碗里扔了一个铜板。
朱屠户又开始吆喝起自己的生意,夏一诺心想,这个书是当初答应那老头要交给公输幻的,可是此时不方便相认,好在不是什么急事,以后有机会再给他吧。
在这之前,要好好学习学习,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
夏一诺在逃出天牢之后,又回到了飞龙城,他的腿由于没有矫正骨头,不能正常行走,无法回天雄城给仇狮子报信,也不能在朱屠户的监视下去接头地点。
因此,他学习这本书的目的除了有趣,还想在短时间内为自己做一辆有轮子的小板车,那样他就可以滑着车走的远一些了。
正午过后,街面上的小贩们都把剩余的菜蔬搓堆儿,坐价卖了,开始收拾摊子准备出城。
朱屠户今天心情大好,因为除了卖光了肉,还有一家要办喜事,去请他明天杀一头猪。
但是,他还是一脸嫌弃的抢过夏一诺碗里的几个铜板骂道:“你个死要饭的,就不知道开口说些好听的?就知道在那里看什么破书,你晚上想不想吃饭啦!”
夏一诺梗起脖子抬头,说道:“怎么?我今天要的三十六个铜板,不够喝你那碗霉高粱粥么?你把钱都还我,我自己去吃。”
朱屠户没想到一个残废乞丐还会数十以上的数,不免尴尬起来,笑着说道:“呵呵,有那么多么?我都没数过,哈哈。”
然后把脸一板,掰着手指头认真的说道:
“你看,我大老远的把你推来,还要把你推回去,你可顶半扇猪沉了,怎么也要分一半吧,你便只剩十八个。我供你吃供你住,还让个小姑娘伺候你,收二十二个不贵吧,算下来,一天要四十个铜板才够,所以你还欠我四个铜板。今天第一天,我不和你计较了,明天你要到四十个铜板之外的,才是你的。”
夏一诺鄙视的白了这满身油污,尖嘴猴腮的嘴脸一眼,厌恶的说道:“我若不是为小姑娘,才不会在这里受你的盘剥。好,就按你说的办,明日我要的多的,全都归我!”
朱屠户脸上继续保持着一张苦脸,心里却是乐开了花,一天白赚四十个铜板,只需要提供几碗烂高粱粥,这个买卖真是太划算了,痛快的说了一声:“好。”
夏一诺看着朱屠户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收泔水,望了望走远的公输幻,期盼着月圆之夜能早早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