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在龟兹城狂欢一夜的乌孙骑从们,陆续从各处汇聚到龟兹王宫前。
他们有人喝得醉醺醺的,掘地三尺找到了龟兹城所有的葡萄酒有的身上披着厚厚的丝帛,是从富人家抢来的有的脸上留下明显的女子抓痕,至于受害者挣扎反抗的结果如何,任弘不想知道。
他昨晚见识到了乌孙人凶残的一面,真如同饿了几天,被放进羊圈的饿狼,杀戮凌虐在龟兹城各处发生,有些地方燃烧的火仍未扑灭。
可即便如此,任弘却仍必须与之为伍,因为这是他手里最好的牌。
任弘恍然想起,自己与刘瑶光初见时,她于烽燧上指着乌孙人说的话,对这些人又爱又恨。
爱他们的质朴勇武,恨他们的野蛮残忍。
刘瑶光此刻正站在龟兹王宫城头,面容前所未有的肃穆,乌孙右大将和元贵靡也在。
满脸纠结的元贵靡是今日的主角之一,要与之唱对手戏的,则是被缚住双手,跪在城头的龟兹王绛宾。
这是任弘第二次见到绛宾,他不再是那个能歌善舞的优雅王子,而是狼狈的亡国之君,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头乌黑长发。
据说,龟兹王每天都要用油脂进行膏沐,并加入香料,让头发在有光泽之余,还能散发诱人的清香,回旋飘动。
据说,昨夜有龟兹奴婢力劝绛宾割了头发,伪装潜逃,天色黑,或许能侥幸脱身。但绛宾却拒绝了,披散着显眼的长发,用葡萄酒将自己灌得烂醉,在金狮子胡床边束手就擒。
“任君,这是要做什么?”韩敢当见乌孙人越聚越多,而且还出奇安静地盘腿坐在周围等待,不由感到诧异。
“待会要举行一场仪式。”任弘淡淡说道。
“乌孙人的成年礼,类似中原豪贵之家或儒生的冠礼。“
“谁成年?”韩敢当更好奇了。
任弘指着上头的元贵靡:“大王子,元贵靡。”
解忧公主虽然和亲乌孙已二十余年,可直到十九年前,才嫁了肥王,元贵靡竟然还没满19。
而瑶光,亦才是二八少女。
“看到那些乌孙人马匹缰绳上的东西了么?”
任弘朝旁边努了努嘴,韩敢当便看到,几个乌孙武士的马匹缰绳上,拴着血淋淋的人头皮。
“乌孙人记功的方式与大汉不同,不斩首级,只割其头皮,经过处理后用缰绳吊在显眼的位置。”
“而乌孙人贵人的成年礼也与之类似,除了杀人,割下其头皮外,还要饮用他杀死的第一个敌人的血,被杀的人地位越高,成年后的战士就越得尊敬。”
“喝人血?”
哪怕是砍过许多匈奴人脑袋的韩敢当,也听得毛骨悚然,任弘却只喃喃道:
“只不知这元贵靡,下得了手么?若是众目睽睽之下做不到,他在乌孙国,就彻底扶不起了!”
绛宾已是待宰的羔羊,但哪怕如此,他仍试图与瑶光说话。
“公主,可要转译?”译者如此询问瑶光。
她却立刻偏开了头:“不必了。”
不管是唾骂,诅咒,还是求饶,都毫无意义。
尤其是,这些话可能会影响到兄长的决心。
若是杀羊前,能听懂羊在咩咩哀求什么,你还下得了手,还能吃它的肉么?
“这一切,都是龟兹王一家咎由自取,我的侍卫,任君的袍泽们,不能白死。”
瑶光公主努力说服自己,却还是觉得,龟兹,尤其是普通人为龟兹王愚蠢行径付出的代价,确实太大了。
“大王子!”
这时候,乌孙右大将将刀子双手捧着,递给元贵靡:“众人已经聚齐,该动手了。”
这便是右大将为元贵靡找到的树立威望的方式,右大将能保证,辅佐元贵靡打个漂亮仗,并纵容参与的乌孙人劫掠,满载而归,回去之后,他们会向所有乌孙人吹嘘王子的慷慨。
但元贵靡也有必须亲历而为的事:当着众人的面,杀死龟兹王,割他的头皮,喝他的血,完成成年礼!
这件事会成为乌孙人口口相传的壮举,从而帮助元贵靡在继嗣一事上,赢得更多人支持。
但元贵靡接过刀子后,手却是微微哆嗦的。
他从小受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教育:解忧公主希望儿女们不要忘了汉家外孙的身份,于是教他们识字,为他们读论语孝经。耳濡目染之下,仁义这两个字,已融进了元贵靡的血液里,他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位书上的有匪君子。
可在受汉式礼乐教育之余,他却又得接受乌孙人的狩猎杀戮淬炼,以贪狼为荣,以仁爱为耻,只是他的骑射之术,连乌就屠都赶不上,更别说妹妹瑶光了。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几乎要将元贵靡撕裂开来,只能疲倦地应付。为了母亲,为了家族,努力成为一个乌孙人,担当起责任,做这场战争的主将。
一路上,乌孙人习惯性地掳掠与屠戮,都让元贵靡频繁皱眉,想要阻止,右大将却告诉他,不但不该阻止,更要鼓励纵容。
“如此才能赢得乌孙人的心。”
元贵靡无奈,只能每天都离不开酒,让自己麻木。
他也杀过人,在路上时,右大将便将抓获的龟兹俘虏给元贵靡练手。但元贵靡往往用箭远程解决,拒绝沾染鲜血,也不敢去看死者的眼睛。
此刻,看着元贵靡持刀缓缓靠近,绛宾意识到了什么,抬起头看向元贵靡,目光里满是恐惧。
站在绛宾背后,元贵靡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喃喃道:“我还是做不到。”
右大将有些愠怒,十多年前,他被解忧的侍女冯嫽所吸引,不顾家族反对,娶了她做夫人,也死心塌地加入了楚主的阵营。
而他们唯一的指望,便是元贵靡。
他靠近元贵靡,逼迫他道:“大王子,你必须动手!这是赢得乌孙人敬仰,日后与泥靡争夺昆弥之位的唯一法子。肥王身体大不如前了,你难道想眼睁睁看着楚主落入匈奴公主及其子嗣手中,任由她被凌辱?”
瑶光也走了过来,作为强势的妹妹,人生头一次,用恳求的语气对元贵靡说道:
“兄长,吾等依靠了母亲十余年,可母亲年岁大了,我在乌孙给她梳头时,见到她有了第一根白发,而次日再梳时,她已偷偷拔了,不愿让我知晓。”
“瑶光与万年要去长安为结盟之质,说服大汉天子和诸卿给母亲更多支持。大乐与素光尚母亲在乌孙能依靠的,就只剩你了!”
“兄长,若有可能,我愿代兄长行此事,可瑶光是女儿身,这刀,必须由你来割!”
一左一右的声音,让元贵靡耳边嗡嗡作响,心中理念和现实剧烈搏杀,终于咬咬牙,重新站到了绛宾背后。
“告诉绛宾。”
元贵靡还是留了一丝仁爱和怜悯,对译者道:“我必须当众割了他的头皮,但我可以留着他的性命。”
绛宾听完后,神情激动地回应了一句话。
当译者将他的话转述给元贵靡后,乌孙王子惊呆了。
“绛宾说,大王子可以取了他的性命,但还请留着他的头发,按照龟兹的规矩,若没了头发,就无法去见祖先了。”
“哈哈哈。”
元贵靡笑了,笑出了眼泪。
龟兹人对头发的偏执,这病态的礼仪。
乌孙人对头皮的热衷,这入骨的凶蛮。
共同构成了这荒诞的一幕。
元贵靡摇摇头,往前一步,猛地揪住了绛宾的头发,刀刃刺入其头皮里,在绛宾凄厉的惨叫,和乌孙人狂热的欢呼声中,锋利的刀子一点点割了下去!
当任弘来到内城时,看到双手沾满鲜血的元贵靡趴在地上,吐空了肚子里的所有东西。
包括他饮下的一整碗人血,绛宾还是死了,元贵靡割完头皮后,竟干净利落地给了他一个痛快。
就是那一刀,让任弘觉得,这元贵靡,似乎还有点救。
万幸,在城墙上时,元贵靡好歹扛住了恶心,在右大将主持下完成了自己的成年礼,否则若给乌孙人看到眼前这一幕,恐怕要变成乌孙国永远的笑柄。
元贵靡不敢去看墙角那带着乌黑长发的头皮,只蹲在墙角,望向站到他面前的任弘,苦笑道:“任谒者,我真羡慕你啊,能生在大汉。”
“如此,便不必像我一般,做下这茹毛饮血的禽兽行。”
“你错了,大王子,大汉也不是一开始便是礼乐之邦啊。”
任弘摇头:“我听说,周公定礼制前,周武王也亲自砍了纣王和妲己的头在文景孝武完善大汉礼制前,高后也曾逼迫诸侯们吃下彭越尸体做的肉糜。”
“周汉尚如此,这世上,哪有不经先野蛮,就忽然礼乐勃兴的地方?”
任弘递过帛巾,让元贵靡擦掉嘴边的血和唾沫,却笑着问他道:“大王子想改变乌孙这凶蛮的礼俗么?让他们不再贪狼残暴,而像你一般,心存仁义么?”
元贵靡抬起头:“当然想,可是”
“可是,你得先成为王,成为让乌孙人信服的乌孙昆弥,才能改变。”
任弘拍了拍他的肩膀:“大王子今日走出了为王的第一步了,但你的路还很长,勉之,勉之。”
元贵靡还在回味任弘的话,任弘则朝城墙上缓步走去。
刘瑶光仍在上头,她亦不是好杀之人,以报复为名的杀戮过后,心里只留下了空虚,方才听到了任弘与元贵靡的对话。
然后瑶光惊讶地发现,兄长似乎振作了一些,这任弘在说服人方面,确实很厉害,难怪母亲说他颇类纵横之士。
“任君是否也觉得,乌孙之俗太过残忍贪暴?”她讷讷地问道。
任弘笑道:“我窃以为,对敌人的过分仁慈,就是对袍泽的残忍。”
“对了,公主知道么?孔雀全身是宝,肉可以食用,胆可以做药,尾翎可以作为装饰。”
他拔出了刀,第一次在瑶光面前,展现了自己冷血的一面:“龟兹王也一样,人都死了,终归得物尽其用,乌孙取了绛宾的头皮和鲜血,大汉需要的则是他的头颅。”
杀活人他不擅长,鞭尸死人他倒是挺厉害的,任弘走向绛宾的尸体,高高举起了手中刀!
“长安北阙,楼兰王安归的脑袋挂了好久,是时候取下来,换一颗新的上去了!”
到了下午时分,乌孙人终于结束了屠戮和狂欢,陆续出城。
在任弘提议下,除了白礼一家外,龟兹城的贵族大多被掳走,系着双手成了乌孙的奴隶,大多数平民则活了下来,带着伤痕,擦着眼泪收拾残破的家园。
任弘让白礼做了城主,维持城内秩序,元贵靡也重新打起精神,做事更加积极了些。他们打算让一千人押送奴隶和战利品先回乌孙,剩下的三千骑则继续随任弘东进,去解救轮台汉军之围。
但还不等大军出发,乌孙人就在城外抓获了几名回来报讯的龟兹信使。
而从其口中,任弘得知了一个让人揪心的消息:
“轮台外城,已于三日前被攻陷!”
:第二章在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