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诗意的路与沉重的步(二:起行)(1 / 1)锦官花社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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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村口。

陈叔、罗叔带着靠山村所有家的家主,等候着捡来一行人的到来。

“仲叔!”在陈叔、罗叔的带领下,众人一同行礼。“仲叔!”“鞅子!”“鞅子!”

之所以先向捡来行礼,自然是因为,对于靠山村的人来说,捡来对于他们的恩情,是远远高于鞅的,虽然鞅的地位是比一介布衣的捡来要高上来不知道多少个等级了。

“乡亲们有礼了,捡来谢乡亲们不辞辛劳,来给捡来送行。”

“乡亲们有礼了。”

“仲叔此行,是为了我靠山村,我等理应来为仲叔送行,为仲叔祈福!”老练的罗叔率先开了口,“不过仲叔,真的不考虑带上我家大雷么?”

“还有我家春萍也~~~~~~”

看来这两个叔,还是想为自家的人在做最后的争取与努力啊。

虽然跟着捡来,踏上这未知的旅程,很可能是有去无回。

但是见识过捡来的那些“神迹”后,他们其实都隐隐的相信着,相信捡来一定能有一个他们无法想象的成就,会达到他们无法企及的高度。

捡来心中暗叹着“该来的还是会来呀。”

一边回道:“陈叔、罗叔,之前捡来已与三位叔共同商议过了,此行前途未卜,不宜带多人。且捡来是为了外出赚取青金,待到赚到足够的青金,自会回靠山村。两位叔放心,捡来不会忘记大雷、小牛和春萍的,待捡来找好立足的地方,定会回来带他们同去的,毕竟要赚那么多的青金,没有帮手可不行呢。”

其实陈叔和罗叔也知道,出行这种大事,定下来了,是不会轻易更改的,他们只是想再次确认一下捡来的意思。

“仲叔,我等明白了。那么,靠山村全村村民,在此为仲叔祈福!仲叔此行,定能平安无事、完成大业!”

“仲叔此行,定能平安无事、完成大业!”众人齐呼!

捡来扫视了送行的村民,为他们的真心,默默的送上自己的感谢。

不过这时,他发现春萍不像小牛和大雷,并没有来送行,他突然想起了一件已经想好了的事情。

“陈叔,捡来有件物品要交给你保管。”说着,捡来拿出了那张写有罗野11村公推陈春萍给他做女仆的绢,递给了陈叔。

“仲叔,此为何意呀?”陈叔有些着急,“你不也说不会忘记我家小牛和春萍么?怎么这就不要春萍了么?”

“陈叔误会了,捡来不是此意。各位叔均知,捡来此行前途未卜,且罗野今年遭了大灾,路上恐多盗匪。捡来相信,有众乡亲祈福,且有鞅子同路,捡来定能平安无事。但若真遇到盗匪,被掳走些食粮却是极有可能的。此文书极其贵重,盗匪若见,定会抢走!因此,捡来才会将其暂时交给陈叔。”

“仲叔言之有理,但既然暂为交还春萍的文书,为何不交还绢的文书呢?”老陈虽然嘴上认可捡来的说法,但是心里总还是有些不是很舒服。

“陈叔,绢的那份让孟姨缝在了肚兜内里了,只要人没事儿,肯定丢不了,您老就放心好了。”壮牛在一旁笑着说道。

“壮牛!”捡来回头瞪了一眼壮牛。

壮牛脸上的笑一下子就收了起来,赶忙低头,“达达,壮牛知错了。”

捡来这才回头,轻轻作揖,同陈叔解释:“陈叔,是这样的。绢与我同行,只要我捡来没事,定不会让她遇到危险。她的文书与她的身体同行,这是自然的道理!春萍的文书,捡来只是暂为寄放于春萍生父陈叔之处,待到捡来安全返回靠山村之时,自会取回,绝无他意。此事,还请陈叔一定要明白捡来的用心。”

陈叔是何等的精明,他一下子就听明白了捡来的意思。世事难料,况且还是在这个时代呀,要是捡来真的死在了外面,至少这份文书不会落到不知谁人之手。

“仲叔!老陈明白了,是老陈心窄了!小牛,上酒!”

在陈叔的指示下,陈小牛抱上来一个陶罐。

“仲叔,此酒是春萍出生时所酿,实乃待春萍出嫁时陪嫁。今日,我家春萍虽未能与仲叔同行,老陈还是要用此酒,为仲叔送行!”

“春萍出生的那一年,可是难得一见的大丰收啊,哈哈哈”罗叔在旁补充道。

“哇!这就是传说中真正的女儿红?哎呀,算下来也是十年陈酿了呀,肯定不错!老陈还藏了这么一手呀!”捡来一下子来了兴致,这真正的女儿红可不容易喝到啊,于是回道:“那捡来就谢过陈叔了!”

满心期待中接过陈叔递过来的陶碗,捡来一下子傻眼了。

天!这哪里是酒呀!浑浊的深褐色液体,飘散着明显的酸味,这根本就是老醋呀!

还在犹豫中,众人已经将分发到自己手中的“酒”一饮而尽了。

捡来转头看了看鞅,发现他也喝了,还面带笑意的喊了声“好酒”且郑重的把陶碗还到了给他递酒的村正手上。

回过神,捡来发现大家都盯着还没有喝的他,虽然心里还有些嘀咕,不过喝还是得喝的。

他学着自己看过的电影中,那些少数民族在类似场合喝酒的动作,双手捧起陶碗,仰头45度,一饮而尽。酸,真酸!好似其中包含着靠山村村民生活的辛酸!

“哈!好酒,好酒!”

喝完,捡来也像鞅一样,郑重的将陶碗还给了给他递酒的陈叔。看看日头,太阳已经在山尖露了头。

“不早了,捡来上路了。”捡来突然想起了那天大祝时他无意做出的罗马礼,于是一挥手,行了一个罗马礼。

村民们也齐刷刷的跟着捡来,行了一个罗马礼,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是什么礼,但是仲叔这么做,那就跟着做吧。

只有鞅不明就里,还是标标准准的行了周礼。

“起!”

“行!”

一轮朝阳跃上了东山的山巅,绚丽的光彩让寒风里旋舞的枯叶带上了金色。

村民们静静的站立在村口,没有人,连捡来的小伙伴们也没有人出手帮他们几人背东西!

因为这时代的人们懂得,就算能够帮他们背一会儿,也绝对无法帮他们背一路!这‘担子’终究得他们自己背,这路终究得他们自己走完!

充满挚爱的心化成有质的目光,‘送’着所爱的人远去。这心,这爱也一直伴着去了。‘立’,‘送’,‘别’这就是最重的礼!

一行四人的身影,不多久就消失在了村前的弯路后,村人们也慢慢的散去了,只有荀鹰和孟姨久久没有离去,孟姨抱着荀鹰,脸上泪水还没有褪去。

在集体送行时,她有意没有站到前面去,因为怕孩子们看到她哭着的脸,真的后悔不出去了。

虽然不舍,但是她知道捡来是要出去的,她是相信捡来出去定能创出一片天地的,只是作为一个母亲,在这个时代,她是真的为孩子们的安危在担心着。

“鹰,孩子们会回来的吧?”

“恩,捡来说了,一定会回来的。”

“你知道的,我是真的怕了。”

“别怕,捡来,遭了天雷不死,那是天选之子,天赐仲叔!”荀鹰亲亲的抚摸着老妻干枯的头发,安慰道“开春,咱们一道去郡城,给两个孩子卜一卦,回家挂起来。”

“嗯,我每天都要为他们唸三遍!”

从此,两人有了‘牵挂’!

从此,两人有了‘掛念’!

“别哭哩,等孩子们回来的时候,说不定我都当爷爷了呢。”

“噗嗤,你想的倒是好呢,捡来这年岁,至少还得等4-5年呢,我可不想等那么久。”

荀鹰对未来美好的展望,成功的让孟姨破涕为笑了。

“好了,回家吧,咱们得好好的把这个家守着,好好的活着。别等孩子们回家的时候,没人给他们开门呢!”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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