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献礼的事情,天赐立刻就忙开了。
当然,也不会放过他的两个小跟班啦。
“地里已经没有太多事情了,壮牛,这几日你就进山去打些野味吧。”
“诺!达达,还是像平日一样,有啥打啥?”
“有啥打啥。”
绢那个尖耳朵,一听到打野味,丢下手里的活计就窜了过来。
“啊?又可以有肉吃啦?”
“你呀,就知道吃哩。让你编的东西编好了么?”
“嗯~~~还没弄好。”
“那还不快去编。”
“噢~~~”
打发了绢,天赐转头接着对壮牛说。
“有啥打啥不说,这关系着献礼的事情,所以不管几日,一定要打到。兔子也好,野雉也好,都行。”
“壮牛晓得了,放心吧。”
转眼就到了收获的时节。
一个个金黄的南瓜,安静的躺在天赐编好的草垫上。
瓜熟蒂落。
从南瓜的重量中解放出来的瓜滕,终于又开始随风摇摆。
像是在庆祝自己努力的成果般,发出了阵阵沙沙声。
承盛叫了几十个家仆,来收获南瓜。
刚到地里的众人,都发出了无声的惊叹。脸上的表情,就像第一次大捕的时候,在场的靠山村村民一般。
一边收获,一边过秤。
过秤的人口中高声的呼喊着重量。
承盛听着呼喊,颤抖着手,一遍又一遍的在竹简上刻下标记。
8000斤啊!
足足8000斤啊!
就这3亩地!
承盛其实已经估摸到了大致的产量。
但是听到最后的数字时候,心还是难以抑制的高声鼓动,像是要跳出胸口般。
“盛伯,盛伯!”
承盛失神在这如天文数字的产量中,全然没有听见天赐叫他。
直到天赐拉了拉他的衣袖,这才回过神来。
“啊,是天赐啊。”
反应过来的承盛,急忙的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泪痕。
“老仆这是吓坏了,没想到啊~~~~没想到啊~~~~~”
“盛伯不是时常来看么,怎么就没想到啊?”
“老仆是真没想到啊,你小子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
“盛伯言重啦~~~”
“府库怕是要被这南瓜塞满大半啦!”
承盛双手举起天赐,抱着他开心转起了圈。
随行来的其他家仆们也开心的欢呼起来。
放下天赐,承盛问道:“找老仆有事?”
“献给相国大人的膳食,有何特殊要求么?”
“没有,做你最好的就行!”
“明白!”
壮牛果然不负期望,在无果数日后,终于打回来了一只大野兔。
嘴上虽然不说,但是天赐知道,壮牛是专门冲着大只的猎物去的。
不然以壮牛的身手,是不会数日都无果的。
这好心呀,差点办了坏事嘞,以后重要的事情还是要明确交待清楚。
还好赶在了献礼的前一日,要不然只能做一道素南瓜羹。
那就差远啰。
献礼之日,天赐三人早早就起来开始准备了。
献礼是从午时开始,正好够时间做好他精心策划的南瓜羹。
多亏了他之前让墨家做的柴刀和锅,要不然他这“南瓜羹大计”还很难实现嘞。
相比起其他的事情,对于吃这方面,绢倒是挺有兴趣的。
“达达,你说的南瓜羹怎么做啊?”
“我做好了你就知道了哩。”
“那绢可以不以在旁边看你做啊?”
“可以看,但是不可以乱动哦。”
“嗯!”
清理好兔子,天赐小心的把兔腿肉剔了下来。
“哇!只用腿肉的么?”
“这是献给相国大人的,自然是只用腿肉啦~~~~~”
虽然不是什么持证的大厨,天赐对自己的厨艺还是很自信的。
因为喜欢做菜,也就会去潜心研究了。
菜做的好不好吃,很多时候不在于下锅舞勺的那几下,更多是在于食材的提前准备上。
盛伯多次讲过老公叔喜欢吃南瓜,
那么进献南瓜羹以后,公叔品尝一下的可能性就非常高了。
天赐自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要用这一道精心准备南瓜羹,敲开老公叔这扇门。
既然决定做,不全力以赴怎么行呢。
既没有生粉,也没有小苏打,如何让这兔肉的口感更好呢?
天赐把剔下来的腿肉改成成型的肉方。
他并不急着切丁,而是将肉方置于木板上,有肌肉粘膜的一面朝上,而后用刀背反复轻拍。
“为什么要拍啊?好麻烦哟。”
“麻烦是麻烦了一些,但是可以更好吃哟。”
“可以变的更好吃?那还挺不错,嘿嘿。”
天赐看到绢还真有兴趣学这道菜的样子。
“这里的诀窍在于——不需要很大的力道,而是拍够时间和次数。”
拍打肉的原因,是可以把肌肉的纤维都拍碎拍断。
这样不需要任何佐料的辅助,就可以让肉达到“入口即化”的美妙口感。
用小力快速拍打还有一点,是防止肌肉粘膜的破坏。
因为肌肉纤维都被拍碎了,要是肌肉粘膜被破坏,那么肉就无法保持“丁”状,而是散成肉渣。
“你看,像这样肉都拍茸以后,就把肉反过来,切成小块。”
确认肌肉纤维都拍碎后,天赐小心地将腿肉翻了一面,而后改成了一个个小丁。
为了好看,天赐决定用两个南瓜来做这道南瓜羹。
一个是削皮以后,切成块状,用来熬南瓜羹的。
而另一个,是天赐专门挑了一个形状好,色彩饱满,个体适中的瓜出来,来做盛南瓜羹的容器。
把熬好的羹放进做容器的南瓜盅,一起蒸一次。
等做容器的南瓜一熟,这道羹的彻底做好了。
蒸?没有蒸笼怎么蒸?
这事也好办,前几日天赐已经让绢编好了一个“大草帽”,用这个做盖子,自然也就可以蒸啦。
“原来达达让绢编这个,是用来盖这个锅的啊。”
“这叫做蒸,现在把这个瓜蒸熟,这道南瓜羹就做好了。”
“这样蒸,吃起来也会更好吃么?”
“嗯,会比单单熬出来的更好吃一些。”
听到能变得更好吃,绢不住的点头。
随着作业的进程,南瓜的清香混着些许肉香慢慢的填满了整个屋子。
天赐清晰的听到了绢数次咽口水的声音。
壮牛干脆的走出了屋去,闻不到了,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下次再做给他们吃好了。
“天赐,准备好了么?”
屋外传来了盛伯的声音。
“都好了!”
天赐换上了他那身“仲叔麻袍”,端着他的南瓜羹出现在了承盛面前。
承盛瞪大了眼睛。
“不是要做南瓜羹么,怎么陶盆里装的是个南瓜?”
天赐缓缓揭开瓜盖,露出了南瓜体内的南瓜羹。
“盛伯,这不是羹么?”
“啊,你小子果然出奇!这样好吃么?”
“比通常的做法会好吃很多。”
“好好好,咱们走。”
跟着承盛的下仆接过了天赐双手端着的陶盆,带着天赐往内府走去。
大祭的场地设在了公叔府的主屋。
很可惜的是,以天赐现在的身份,自然是没有资格进去参加祭祀的仪式的,只能在旁边的院子等候。
在他身旁也有很多同他一样没有资格进去的人。
这些人大概是由封地而来,也是等着给公叔献礼的。
“献礼开始!”
开始献礼了,天赐有些小紧张。
在家仆的招呼下,天赐随着众人进到了主屋所在的院子。
老公叔是坐在主屋里面的,离天赐他们其实老远了,只能看见一个人影。
众人在院内排好后,随着盛伯的一声唱喏,献礼就开始了。
“平阳地,产粮草百万斤~~~~~献麦穗一束,祚肉一条!”
平阳这个地名,在这片华夏之地有许多处。
其实,它是一种对地形的描述——原野旁有河,远处有山,两边山中间是一块平原,则可叫平阳。
这就和楚国的鄞类似,鄞在楚国就是“都城”、“京”的意思。
有些时候,这两个字也写成平壤,其实就是平阳。
随着承盛的唱喏。
队伍中的一人走了出来,恭敬的捧着礼物,走到了主屋门前。
一个贴身家仆走出主屋,接过礼物,回身献到公叔案台前。
这时,公叔拿起了一支麦穗,左右瞧了瞧,竟然直接剥了一粒下来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好!粒大而饱满,好!传平阳使者。”
“传平阳使者~~~~”
听到这一声,方才献上礼物的人面露喜色,快步的走进主屋。
公叔高声赞扬起平阳的使者。
“平阳地处魏西,离罗野灾区很近。今年能顺产,实属不易。当赏!平阳地今年全部领户税赋减半!”
“谢主公恩典!”
献礼仪式一步一步进行着。
在来的路上,承盛有告诉天赐,他的献礼是最后一个。
因为他们的地,本就只是给鞅补贴家用而已,无须上税也没有产量要求,产出物也可全部自留。
本是不需要献礼的。
而天赐的南瓜确实种的太好了!又献给了公叔。
承盛才有意安排了天赐来献礼。
天赐自然明白承盛的好意,心中默默地表达了感谢。
终于,轮到天赐了!
“献南瓜羹一盅,祝今年各地丰收~~~~祈来年风调雨顺~~~~~”
南瓜羹!?
公叔听到南瓜,两眼中放出了光。
“盛,楚人又来献了南瓜么?”
“回主公,此瓜,不是楚人进献的。”
“嗯,不是楚人进献的,那从何而来啊?”
“此瓜乃是府中所种。”
“本府也能自己种植南瓜了啊,好好!”
见老公叔心情大好,承盛也赶紧端上了天赐做的南瓜羹。
见到那盅南瓜羹的时候,老公叔瞪大了自己的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盛,不是南瓜羹么,怎么是个瓜?”
承盛把陶盆放到了公叔案台上,缓缓的揭开了瓜盖
“主公,羹在瓜中。”
香气扑鼻而来。
“快盛于老夫尝尝!”
轻舀一勺送如嘴中。
南瓜的清甜完全融入到汤羹中,淡淡的咸味过后就是一阵回甜。
公叔之所以喜食南瓜,是因为他已经来到了“尚能饭否”的年纪。
松软的南瓜吃起来自是极为舒服。
而天赐的南瓜羹,不仅汤羹美味,肉丁也是入口即化,就更是美妙了。
不知不觉间,老公叔竟一口气食了两碗,然后长长的舒一口气。
“好啊~~~~~此瓜为府中何人所种啊?”
“由鞅子书僮天赐所种。”
“此羹又为何人所弄啊?”
“也是鞅子书僮天赐。”
“啊!快,传他上来。”
在天赐朝主屋走的时候,承盛弯腰附耳同公叔讲了几句话,估计是报告南瓜产量巨大的事情。
天赐朝前走了几步,就看到鞅居然坐在公叔左手第一位,他心里着实为朋友感到高兴。
刚一进门,就见鞅满脸笑容,冲他点了点头。
他也笑着冲鞅点了点头。
“没想到是你啊,小书僮。”
“相国大人记得我?”
“哈哈哈,你想出那句歌的下句了么?”
“回相国大人,天赐不才,尚未想出。”
老公叔捋着胡须,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
“如此,说明本相是记得你的了吧?”
“相国大人~~~~~~”
天赐深躬行礼。
几句话之间,让他心中无比感动。
这,是一国之相啊!
“你很不错啊。种瓜,是大功一件;弄羹,也是大功一件。当赏!今日你先下去吧。”
“谢相国大人。”
说完,天赐就退出了主屋。
老公叔笑容满面,温暖的目光,一直目送着他走回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