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骄阳下,还响着那些许想抓住盛夏尾巴的蝉鸣。
承盛走在田埂上,两旁的稻穗就像是向他行礼一般,纷纷弯腰低下了头。
自从抽穗以来,每天的田间巡视就成了他的例行事务,一天都没有落下过。
一阵风吹过,稻穗纷纷摇摆起来,发出阵阵沙沙声,亲切的和他打着招呼。
“好好,都长得很好哩。”
像是回应般,承盛自言自语的说着。
今天是他本季最后一次巡视了,明天就要收获了。
他已经派人回府报信给了公叔痤,天赐讲的话一点都不假,虽然还没有过称,这产量定不止亩产200斤了。
翌日,他早早的就起来了。
参与的收获的人都热情高涨,在天赐的指挥下,他们不仅提前了月余就收获了,而且收获的量是如此的惊人。
承盛亲自守在田边,收完一块田,就立刻过称。
“423斤!”
“彩!”
每一次都高声报数。
每一次收获的人群都会欢呼。
“报——主公到!”
老公叔亲自来了。
他怎么能不来呢,这么重要的事情,何况承盛的报告已经点燃了他的心。
一声马嘶,一架双马拉的双轮马车停了下来。
车上所坐之人正是公叔痤。
他没有理会一旁准备搀扶他的仆人,快步下车,急切的走了过来。
“主公!”
承盛激动的迎了上去。
“产量?”
“400斤有余,库房已经不够了。”
“先去库房。”
地里的庄稼还没有收完,库房已经满了,层层叠叠的堆满了粮草。
所有的库房都只留下了一条狭窄的搬运通道。
老公叔没有说话,只是呆呆的看了一阵。随后转身出门,快步的走向稻田。
他站在田边,凝视着这块他再熟悉不过的土地。
这块初云泽,在公叔痤还是公子痤的时候,就封给了他。
如今,这里已经变得他根本不认识了。
看着一捆捆收上来的稻,又看着田间那一片片还未收割的黄金,公叔痤潸然泪下。
在他眼中看到的,不单单是这沉甸甸的稻穗。
更是一个强盛的大魏。
一个望天下的可能。
“相,相国大人,呼,天赐见过相国大人。”
天赐之前在指挥另一边田地的收割,老公叔又到的突然,直到接到了家仆的报告,他这才气喘吁吁的跑过来。
公叔痤先抬手,拭去了脸上的泪,正了正冠,才转过身来。
“天赐。”
轻轻一礼,但却重如泰山。
一国之相,向天赐行了礼。
“本相要大祝,谢天、谢王、谢你。”
“相国大人,此礼太重了。”
老公叔温暖的笑着,伸手抚去了粘在他脸上的泥土和禾苗碎渣。
“收获的事情,就让下面的人去做就好了,人手不够,就同盛讲。”
“回相国大人,天赐必须去监督收获的工作。”
“这其中也有特别的门道么?”
“主要是得赶时间。”
“已经提前月余就收获了,产量还远超预期,何故还要赶时间?”
天赐深深的回了一个大礼。
毕竟是五十岁的脑子了,任凭内心如何汹涌澎湃了,面上的气还是得沉住的。
此刻,是他可以乘胜追击,扩大战果的时候了。
天赐准备打出他策划已久的组合拳。
“回相国大人,天赐还要种一季麦。如若不抢下几日,就赶不上季节了。”
“还能再种一季?!”
“然。产量定是不及本季,但是也能再补足些。天赐先前育苗插秧,就是为了提前这月余的时间,才好种两季。”
“你可真是天赐与我大魏的人才呀。。。”
公叔痤百感交集的看着眼前这个童子,半晌之后突然发出了宏亮的高呼。
“太好了,我大魏真望天下矣!”
说完老公叔牵着天赐的手,急急的就往屋里走。
“你要好好跟本相讲讲,这第二季要如何种。”
进屋后,跟着来的其他府中官员都立候在屋外,没有进入。
屋中只有这一老一少两人,聊的火热。
天赐仔仔细细的把如何进行两季种植,并且在第二季种麦的过程中还能间种大豆。
他的第二季选择了种麦,因为麦的抗寒能力很强,就算冰雪覆盖,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唯一紧迫的事情就是要抢时间,在寒冬来临前,要让麦苗长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安全过冬。加上他打算采用的垄耕技术,一定可以让这次开天辟地的两季种植获得成功。
垄耕,就是把田地整理成一道一道像田埂一样的垄,垄内打上基肥,然后在垄上进行麦的窝播。这个技术看起来实在是太简单,
可是,垄耕真的是耕种史上革命性的技术。
覆盖麦苗的冰雪在融化时,除了会让气温急剧降低,冰冷的化雪水会冻死麦苗的根系!种植在垄上的麦苗,它们的根系就能高于垄沟里的化雪水。冰冷的化雪水也会沿着垄沟顺利的排到水渠里面去。
然后再引入温暖的春水一灌,麦,就到收获的时节了。
春江水暖鸭先知?
实际上有知识的人也是知道的!
天赐还发现已经有胡豆和豌豆的种植,但他这回还是选择了大豆进行间种。清爽的豌豆尖汤?咂咂,还是先忍忍吧。
大豆是为数不多原产于黄河流域的作物,并且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这片土地上的人植物油的主要摄取来源。
间种大豆不仅可以提高产量,大豆的根瘤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恢复被耗费的土地肥力,一定程度上缩短休耕的时间。
“两季的种植虽然总产量高,但定要安排好轮植休耕,让土地恢复肥力。否则不出几年,产量反而会大幅降低。而且第二季的种植还是受天候的影响较大,产量终是要低一些。算上全部收成,亩产估计也就200斤的样子。”
“还能再收200斤?!”
老公叔听的笑容满溢,不住地点头,全然不知太阳已经不知不觉快要落山了。
不经意间天赐的肚子发出了咕咕声,才提醒到了他。
“听你讲农事,真是不知时光飞梭。”
“相国大人,今日就在天赐这里用膳可好?”
“甚好。”
心情大好的公叔痤,当然是不会拒绝天赐的邀请。
虽然这初云泽收了很多粮,但存量并没有太多的品类,自是弄不出什么上得台面的膳食。
话讲完了,外面等候的官员们这才得进屋来。
不多会儿,今天的主食就盛了上来。
一个个白乎乎的大馒头,冒着腾腾的热气。
老公叔和同来的官员们都没见过这是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吃,愣在那儿无从下手。
天赐没多说话,拿起一个馒头,就咬了一口。
明白了吃法,老公叔也拿起一个馒头一口咬下。
“此物,此物是何,竟如此松软可口,细嚼之下还有回甜?”
“此物不稀奇,就是麦子做的。”
“这——这是麦?”
“天赐做了一套工具,可以将麦子外壳去除,再将这麦子磨成粉。磨成了面粉,就能做出很多不同的膳食了。这馒头,只是其中的一种。”
这时候的人,除了医疗条件差限制了平均寿命外,还有一个非常致命的因素——消化系统的老化。
在没有食品加工工具的时候,大家都是吃着未脱壳的粗粮,消化系统的负担本来就大。随着年岁的增长,消化系统的逐渐老化,能吸收的营养越来越少,身体自然也就不行了。
所以才有“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故事。
连“饭”都不行了,还能带兵上阵么?
老公叔年纪已是不小,吃着松软的馒头,那肯定是非常舒服的。
“这工具在哪儿?快带本相去看看。”
“相国大人,工具就在后屋。吃完馒头,天赐就引你去。”
老公叔内心早已激动不已,三两大口就吃完了手中的大馒头。
“好了,本相吃好了,快带我去瞧瞧。”
天赐带着老公叔参观了这一套工具,并且讲解了他们的操作原理。
老公叔听完,原地沉思半晌。
突然炯目聚神道。
“天赐,这馒头还有么?本相现在就要带着它去面王。”
要去面王?!
“相国大人,倘若是要献与大王,那天赐应该尽量弄点更好的膳食,这才合乎礼数嘛。相国大人可否等天赐三刻?”
“好,那你就快去做吧。本相就在这儿一边享用这馒头,一边等你。”
哇!公叔今日就要去面王!
天赐当看到地里作物长势的时候,已经预料到了公叔上报魏王是迟早的事情。而走到魏王的面前去,本来就是他阶段性的目标!
他没想到的是,事情居然来得这么快。
实际上,他在一个关键因素上的确是因为疏忽,把事情给想叉了。
一开始亩产200斤的军令状,他是按照脱了粒来算的净重。
全然忘记了这时候储存也好,运输也好,都是未脱粒的。这样会比较方便,用麻绳一扎就可以搬运、摆放了。
所以公叔痤说的重量是粮和草一起算的。
粮草粮草,就是这个样子。
这样一来,改田后的产量大大超过了预期,达到了每亩400多斤。再加上这一套粮食加工工具,要说不让老公叔震惊,那是不可能的。
老公叔本来就是个重农的人,三朝老臣的他,现在又贵为相国,非常清楚这时候的国家基础实力,是由哪些因素构成。
也难怪会这么着急,立刻就要去面王。
既然要去见魏王,天赐自然不能怠慢。馒头并不是不好,只是既然还能做得更好,为何不做呢?
所以,他要做包子给魏王吃。
只是奈何肉食不多,手边只有还未吃完的小半块祚肉,这还是赵千里带来的。这一回,赵千里这个朋友真的算是帮了大忙。
天赐做了4个肉包子,并用食盒装好。
老公叔轻轻揭开该瞧了瞧。
“此物形似馒头,外观略有不同,和之前本相吃的有何不同啊?”
“回相国,这叫肉包子。面中包肉,遂称包子。”
“面中包了肉,好。天赐,本相这就回安邑去了。你就在这种好你的第二季麦,有什么缺的东西,就让盛去整备。”
“诺!天赐定不负相国之托。”
老公叔满意的点点头,亲自抱着食盒,登车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