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苏护反出朝歌,纣王自然不会罢休,派北伯候崇侯虎与西伯侯姬昌前去讨伐。这苏护虽是一方诸侯,如何顶的住两镇诸侯之势?最终在西伯侯的劝说下,将女儿进献于朝歌。这一献,就代表着女娲娘娘的计划开始了。
那女娲娘娘曾派轩辕坟三妖乱纣王江山,那其中的狐狸精妲己,见苏护献女进京,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找了个机会就将那妲己的生魂吞了,李代桃僵,自己化作那妲己样子,来了朝歌。
那妲己一进京,沈橘就感觉到了一道妖气,略一思索,便知是妲己到了。
沈橘也不管她,毕竟是女娲娘娘的人,身负重托,目前来看,还是不要招惹。
却说那纣王,一见妲己,顿时惊为天人,只觉得是九天玄女下凡尘,月宫嫦娥履人间。对其格外宠爱。
这狐狸精,本是出身青丘一族,只是其不尊族规,犯了戒条,被族内赶下山来,她游荡到轩辕坟,与一雉鸡精,一琵琶精结为姐妹。这三只妖精,平日里也不修善果,到处掳些男子回洞中采补。不知害了多少人命。
女娲娘娘选中她们时,曾有言在先,让这三妖隐其妖形,托身宫院,惑乱君心;等待武王伐纣之时,助武王成事,切记不可残害众生。这三个妖怪平日里害人惯了,如何能忍得住不害人?也许,女娲娘娘也知道她们忍不住,所以特意选了她们,不如此,如何祸害纣王江山呢?到最后,待其犯了错,也不算不教而诛了。
那纣王,得了妲己之后,每日连公务也不管了,整日里呆在后宫与妲己玩乐。这其实是妲己的一项天赋能力。准确的说是青丘狐族的能力,就是魅惑,不过,青丘狐族的魅惑,只是让自己更有魅力,使另一半的伴侣更喜欢自己,双方之间更不容易闹矛盾,使家庭和睦。再加上青丘狐女天生忠于爱情,容貌美丽。这也是为什么自上古以来,青丘狐女一直是百族中的良配,连上古时的人王都以娶青丘狐女做妻为荣耀。
这妲己的天赋是魅惑中的一个变种,能通过与人交合,渐渐迷惑其心智,时间短了还好,若是其能够警醒,则此术立刻失效。待的时间一长,若是不警醒,就会将人心中黑暗的一面放大。
此术主要是一个潜移默化,一点一点的加深,也不会强行改变人的性格,只是会将一个人的下限不断地拉低。以前觉得不行的邪恶欲望,随着受影响时间越长,就越觉得没什么。这就是此术的可怕之处。
当然这天赋想要发动,就需要对方已彻底色迷了心窍不可,不然容易被对方发现。而纣王是什么人,自闻太师出征以来,他就越发的显露处自己的本来心性了,连一个雕像他都能有感觉,你指望他不好色?
这边纣王整日里与妲己玩乐,那朝歌城里的冲天妖气,确实惊动了一个仙人,话说那终南山有一练气士,名曰云中子,是元始天尊座下弟子之一,位列阐教十二金仙。那日他正进山里采药,忽见东南方有一道妖气冲天,云中子连忙使一望气之法,一看之下:“原来是一千年狐狸精啊,看其满身的恶气,料想也不是青丘出身,此妖藏于宫内,若是不早早将之除去,日后恐成大患啊。”
连忙唤来座下金霞童子,吩咐其取一松枝,将其削成木剑。之后,就径往朝歌去了。那云中子来到朝歌,还未有何动作,就觉得眼前一花,来到了一处世外胜景。云中子知这是圣人手段,也不反抗,亦不惊慌。只呆在原地,行个礼道:“不知是哪位师叔伯,跟晚辈开玩笑?”
却见眼前突然出现一宫殿,门上挂一匾额,上书“娲皇宫”,一小道从门内出来,道:“师兄,娘娘让你进去。“
云中子一看那小童,惊喜道:“可是灵珠子吗?“
道童奇道:“你怎知我名讳?“
云中子道:“哈哈,你出世时,我亦在旁边围观呢。“
灵珠子惊喜道:“原来是故人,请。“
“请。“
云中子跟随灵珠子进去,见到女娲娘娘,行了礼,道:“不知女娲娘娘唤小道前来,所为何事?“
“无什么大事,云中子,你此行可是要去朝歌?“
云中子连忙回道:“回娘娘,正是。“
女娲说到:“你此去朝歌,帮我个忙如何?“
“但凭娘娘吩咐。“
“也不是什么大事,你帮我去朝歌城中,给一个人送个信,如何?“
“娘娘有所吩咐,小道自然万死不辞。只是娘娘神通广大,这女娲庙距朝歌又如此之近,何须小道啊。“
“你有所不知,此人关乎你师傅日后大计,你阐教日后能否成事,还要仰仗此人,需要与你阐教众人介绍一下,提前与其打好关系。你道那人是谁,正是你玄尘子师叔的弟子,沈橘。“
“原来是沈橘师弟。“
前文已经提过,这阐教中人,除了元始天尊,只有广成子一人有资格与玄尘子互称道友,其他人都是叫师叔,自然,沈橘的辈分就很高了,与三教的二代弟子互称师兄弟。
女娲说完之后,就不再多说,拿出一封信交给云中子,说到:“你进得城中,以望气之法观望,见城中灵机最盛之处,就是那人所住之处,你见了那人,把信交给他。就算是完成了我的事情了。之后就是你的事了。“
云中子出了女娲宫,又回到了朝歌城外,入得朝歌城中,依女娲娘娘之言,以望气之法观望四周。就见得城东一处民宅,虽然外表平平无奇,但却见得灵机汇聚,城中灵气,都往那宅子中汇聚而去。
云中子心道:“看来就是此处了。“就径直往那处地方走去。
到了门前,见门上挂着的匾额上写着“沈宅“二字。,云中子点了点头,上前敲了敲门,不到片刻,就见一女子开门出来,问道:”道长,不知有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