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起得很早。
他的身体素质早就超越人类巅峰,充沛的精力使他能够几乎不用大量睡眠来恢复状态。
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搜集到的手表。
6点48分。
对于大多数大学生,此时依旧属于睡眠时间。
由于夏天过去,白昼时间变短,因此这时候的天边还只是有一丝蒙蒙的白色微光。
林晓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并没有惊扰到其他人。
按照叶轩和高文制定的锻炼表,早上七点半的时候众人才会开始锻炼。
可是林晓敏锐的五感却告诉他,此时的阳台上正有一道人影在挥洒汗水。
“嘶――”
那家伙嘴里不住地抽着冷气,却依旧强忍着痛苦认真地在压腿。
瘦弱,黯淡,不值一提。
正是刘易斯,也就是小黑。
林晓走过去,默不作声地站在肖黑身旁开始做八极拳的热身。
两人谁都没有先开口。
小黑是畏惧林晓的狠厉手段与实力。
林晓则是有别的事情要思考。
过了一会儿,林晓离开逼仄的小阳台,进入客厅开始扎马步。
小黑则是一言不发地在他旁边做着俯卧撑。
时间就在这种异样的沉默中一点一点地过去。
“起来多久了?”
林晓的声音像是从远山传来的隐约呼唤,完全听不出原本的情感。
肖黑愣了一下,随后一口气没憋住,俯卧撑做着做着趴下了。
“没、没多久……”
一问一答间,毫无营养的话题自然显得两人尴尬异常。
“为什么起这么早?”
“因为要努力啊。”
小黑挠挠头,看上午颇为不好意思。
“你看,你们这么厉害,我一个黑人混在你们中间,起码不能拖后腿吧……”
林晓知道这只是对方比较委婉的说法。
肖黑作为一个黑人,虽然表面上和众人相处得还算和谐,但其实隔阂一直存在,只是没有爆发。
比如林晓,在看到肖黑那幸灾乐祸的表情后,第一个怀疑他有问题。
说起来,林晓是个不折不扣的地域黑。
在他这里,黑人的好感度先天少20个百分点。
白人先天也少20个百分点。
台湾人少40个百分点先天好感。
印尼猴子少80,棒子少80……
至于霓虹人,这个不用管遇到直接拉黑打死,先天好感度负一百。
作为真正带着有色眼镜看世界的人,林晓反而更加理解那些被歧视者的处境。
“你为什么来这里读书?”
“因为我不想成为我父母那样的渔民……”
很真实,也很令人难以忘怀。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小黑出生时家里已经有三个男孩,他是老四。
家里收入全靠父亲母亲打渔,还得看老天爷是不是心情不好发洪水。
到了季节还可以去挖蜂窝卖蜂蜜什么的。
只是那十几米高的树,人只用一根藤条爬上去实在是可怕。
每天都是解决不完的事情。
生病或受伤没办法进医院,只能看着人躺在床上呻吟,直到死去。
小黑的大哥就是陪父亲上树时一时不慎摔下来,早早去了。
小黑是家里脑子最灵光的孩子,弟弟和哥哥们加起来都比不上他一个人的做题速度。
所以他一路求学,边打工边学习,直到报名了华夏的留学并且凭借优异的成绩,成功获得学费住宿全免的优惠。
“其实我很羡慕你们华夏人啊,可以买新书,看一遍就能扔掉,可以找专业的家教,哪里不会问哪里……”
不知怎么的,场面就变成了小黑在那里絮絮叨叨,用他那黑人独有的押韵天赋和节奏感不断说着。
而林晓,则是面无表情,静静地听着。
“当年为了这个名额,我把自己偷偷藏在图书馆的角落里,半个月只靠白水和硬得掉渣的面包撑着……”
说着说着,小黑的声音就哽咽起来了。
“在这里,每天吃的都是东北大米饭,牛羊猪肉能变着花样做出那么多样式……你说这是不是天堂?”
一边说,他一边继续做着俯卧撑,而林晓则是躺下来开始仰卧起坐。
“我听说华夏人最近不是喜欢rap吗,我也特别喜欢rap,但我讨厌那个克里斯……”
林晓忍不住扭头看了看小黑。
他的眼睛里有着闪闪发光的东西。
“一开始我其实特别想成为一名rapper,就是那种唱着自己喜欢的东西,还能赚大把大把钱的那种,那就是我的梦想了。”
窗户斜对着的地平线上,金色的阳光慢慢从天花板挪动下来,照耀在两人身上。
“去年我还试了试写自己的歌,其实就是母亲哼的旋律乱改的,你听我给你来一段……”
“四十八、四十九、五十……”
林晓并不喜欢rap,也不想听这个黑哥们今天神经质一般的唠叨。
因此他装作完全没听的样子,故意把心里默数的计数念了出来。
自顾自哼唱了一小段,见林晓没有反应,小黑也只有自讨没趣地继续锻炼身体。
“我和你说,去年我一周打三份工,还努力地学习,但是那时候很多人都排斥我们黑人……
“但是我知道,只要我努力下去,这个国家和这里的人总会接受我的,我总会成功改变命运的……”
声音里满是憧憬,瞳孔中反射着金色的阳光。
林晓心里冷笑一声。
为什么相当一部分华夏人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今天,还会排斥黑哥们?
你们自己心里没点笔数吗?
“我知道我们中有很多混蛋,可是我真的不想背着他们的错……
“我知道米尔斯不是什么好人,他以前入室强奸,还拍人裸照威胁……可是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
停留一段时间的阳光继续移动,直到完全抛弃阴影中的肖黑。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捶着地板,脸上充满了愤恨和不甘。
也许很多黑人兄弟来到华夏的确是像刘易斯这样,为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吃饱肚子的理想而奋斗。
可是,无论什么种族,总有些烂人不干人事。
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好人替他们同肤色的烂人们背了黑锅。
林晓坚定地歧视黑人,这倒不是因为什么“黑人天生怎么怎么样”而是他的评判标准如此。
教育水平不达标,没有足够的基础知识,眼界不够高等等。
越是博学的人实际上越怀有敬畏之心,无论是对自然法则还是对人文法律。
大部分情况下,只有无知且粗野的人才会目无法纪。
所以在林晓这里,黑皮肤天然降好感度。
嗯,准确地说,除了华夏人,林晓基本都不喜欢,这里的华夏人还得排除部分闹独立的傻子们……
在他看来,黑人粗野,白人高傲,棒子病态,猴子懒惰,霓虹……这个岛怎么还没沉。
当然,既然什么人种都存在烂人,那么反过来也是一样的,烂人再多的群体中也会有好人。
比如眼前的小黑。
说他懦弱也好,说他卑微也罢。
但是,至少,在林晓和米尔斯战斗时,他拉着不知所措的胖子躲到了一边。
小黑捶完地板,又开始老老实实做俯卧撑。
他也知道在这里发脾气屁用没有,还是得回来继续锻炼身体。
既然很难融入群体,那就要尽力使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在这末世活下去。
林晓自顾自打了一套八极拳,借助【无穷的武炼】飞快地进步着。
他不经意地瞟了小黑一眼。
小黑笨拙地对着空气练着拳。
那动作在林晓看来漏洞百出,照这么练,一辈子也未必能及得上林晓现在的境界。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平等的。
虽然从精神境界和生命角度看,人人平等。
可是换到现实世界,那就完全不是这样。
林晓突然觉得很感激。
他生在一个吃穿不愁的家庭,生长在一个没有炮火轰鸣的国家,享受着世界一流的教育资源。
他的衣食住行在那些战乱和欠发达地区的人看来,简直不敢想象。
对比小黑,林晓突然意识到从前的自己,一直很幸运。
哪怕是到了末世,他的起点也同样比别人高出太多。
生活不是让你用来挑刺抱怨它的不完美的。
它应当是你睁大眼睛,仔仔细细去寻找它的闪光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