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张仲早早收拾好了行囊,眼见着天色稍有光亮,便出了客舍的门。
刚走出去,迎面就撞见了起来入厕的舍人。
两人皆是一愣,随后舍人惊异的问道。“仲哥儿何以起得如此之早?”
“吾向来鸡鸣便起。”
“果真不愧为县中豪勇男儿。”舍人赞了一声,脸上有了些敬重的神情。“当真,能常人所不能也。”
“长者过奖了。”
张仲随口答应了一声,便准备告辞,他要趁着时间还早,早些赶到县上,尽量争取能在今天把事情办完,明天就回去,或者赴任。
舍人走了两步,突然回过头提醒了一句。“县上最近有蛮人出没。”
“仲哥儿,须得多加小心才是。”
这是张仲在亭舍第二次听见有人这么说,不由得追问了一句。“蛮人何来?”
“还不是捕蛮闹的?”
似乎有所顾忌,舍人随口解释了一句之后,就不再多说,而是对着张仲嘱咐到。“三五个蛮人多半也奈何不得你。”
“不过,蛮人善隐于丛林,遇茂密树林,须得小心行事。”
张仲转过身,郑重的行了一礼。“多谢长者!”
“无妨。”舍人回了一礼,随后转身走向后院。
张仲目送他走远,随后转身出门。
刚要就着天上微微的光亮再次踏上了去往县上的路时,张仲才想起昨天,还答应了那群商人同行。
百钱而已,自己也不是太缺,要不,就不要了?
不妥,以秦国法家闲得蛋疼的情况来看,说不定,这也是犯法的。
张仲只好再次进屋,将四仰叉睡在地上的商人一个个叫醒。
刚刚起来的商人还有些搞不清状况,直愣愣的盯着地面,好一会儿才迷糊的问了一句。“天亮了?”
“还没。”张仲指了指门外,随口说道。“吾向来此时出门,汝等若是受不得,便不用同行了。”
反正钱还没给,我也没收小票,应该可以违约的吧!
“这如何使得。”
商人翻身爬起,拍了拍自己的脸,努力让自己清醒一些。“吾等既然邀请簪袅同行,簪袅也答应下来....”
张仲眼睛微微一眯,心中有些后悔昨夜见钱眼开,答应得太快了,以至于要被人用契约拿捏自己了。
正准备说话,却听见商人接着说道。
“吾等又如何会因为起不来而失约?”
“簪袅稍待。”商人一边大声喊着其他的同伴,一边将醒过来的同伴拉起,做完这些之后,他才转过身对着张仲,拍胸口保证到。
“不出一刻钟,吾等必然准备妥当。”
“一定不会误了簪袅行程。”
哈?
是我雇佣你们,还是你们雇佣我?
好一会儿,张仲才从这不一样的主从关系中回过神来,也第一次感觉到了无爵的商人,在有爵者面前,是多么的卑微。
哪怕他们每人的身家可能都超过张仲无数倍,但在张仲面前,却一点也抬不起头来。
“以前大胆的想法,看来是要放弃了。”
挣那么多钱,去对着别人低声下气,除非他智商有问题,才会在秦国这么做。
不多时,商人将从榕树亭租来的牛车和自己原本的牛车装满,对着张仲喊了一声。“簪袅,且坐车上去。”
张仲看了看满满的一车货物,奇怪的问了一句。“汝等呢?”
“吾等走路就好。”
得!
这才是真正的,打工的比老板还吊!
一路前行,张仲才了解到昨晚带来吕不韦请辞消息的,是一个皮商,这次他是去各个靠近大山的乡中收购皮毛的。
之后,带回城中,让自己雇佣的隶臣妾加工,做成大裘售卖。
同行的其他商贾,都是在亭舍正好遇到的,刚好也认识,索性就一起同行了,他们二人,一个是药商,另一个是售卖奇物的异商。
至于其他的黔首,都是为他们做佣的隶臣妾。
而他们三人,也都算得上是广都的富有之家了,是在县城颇有名声的大商人。
至于持剑盾的葵两兄弟,也正是他们在榕树亭这边找人帮忙雇佣的,毕竟隶臣妾不得携带刀剑,遇到贼人济不得什么事。
至于工资,比张仲差得远了,一人才两百钱。
但这在秦国并不算少了,一个隶臣妾,辛辛苦苦做一天的活,也不过才十钱的工钱。
而这两百钱,仅仅只是要求同行而已。
当然,这和保护,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在秦国,百步之内见死不救,违法。
但这有一个好处,在于不用拼死,事不可为,是可以放弃他们逃走的。
见义勇为法,毕竟不是同生共死法。
一路上,商人们不断闲聊,说的多是些商贾之间的事情,比如谁谁谁哪次出行,卖了什么货物,获利多少。
或者谁谁谁,出行时,不与壮士同行,死在了蛮人手上。
诸如此类。
但聊得最多的,还是怎么赚钱,收买了些什么东西,该怎么加工,该怎么定价合适。
张仲听得有趣,却也没有什么想要教他们现代商业的想法,萍水相逢,他也没那么好心。
不过,从交谈当中,张仲也了解到秦国的商人,当真算得上老实。
这个皮毛商人,不远百里山路收购来的皮毛,一百钱的羊皮,由隶臣妾花数天时间制作成皮裘,居然只卖两百五十钱。
以羊毛填充麻布,做成的冬衣,更少,只卖百二十钱。
张仲粗略算了算,这特么两大车皮毛,算上一些贵重皮毛在内,大概获利也不会超过一万五,还要除去人工费,路费,还要冒着生命危险。
这何止是良心商人,简直是亏本大甩卖了好吗?
要是放在后世,这些以羊皮和狼皮为主的皮毛,所做成的衣服,其价格.....
唔,狼是保护动物,不了解。
一路前行,张仲从最开始的津津有味,逐渐听得昏昏欲睡。
直到一声惊呼在远处响起,他才猛然睁开双眼。
随手将青铜盾抓起,张仲翻身下车,拔出腰间的长剑,看向远处。
以他过人的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