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6章 战鼓(骊畜)(1 / 1)酒进沙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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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对于文化传播,移风易俗,甚至意识形态的掌控等方面,都极其重要。

比如后世。

在很长一段岁月中,只有革命歌曲,伟人歌曲,以及爱党爱国的主旋律歌曲。

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港台歌曲才逐渐传入大陆。

那些歌曲被某些专家学者听到以后,视之为洪水猛兽,称之为靡靡之音。

不过伴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大,港台歌曲,港台影视,港台明星甚至很多西方文化迅速攻克了文娱匮乏的大陆市场。

直到内地涌现出一帮自己的音乐人,以及影视人才之后,这种一边倒的局面才得到了遏制。

历经四十年的积累,华夏文明,因其强大的基因,再次绽放出迷人的光芒。

无论在影,视,歌,以及文学创作方面,都站上了世界级的高峰。

西方或者港台的文化,再也不强势了。

那些泊来文化,仅仅只能作为华夏文明之外的一些补充而矣!

这就是华夏文明,绵延不绝的基因。

而这个基因密码,郑坤似乎已经有了自己的破解方向。

郑坤幸甚。

既然远古的野人们已经把乐器弄出来了,那就把音乐进行普及推广。

郑坤不需要那些谈情说爱的靡靡之音。

他可不想去推广什么你爱我我爱你,你不爱我我还爱着你的穷辞滥调。

后世的流行歌曲大部分是爱情歌曲。

韵脚都落在爱,痛,伤,烦,恼等几个字之上。

既然有传承,总得有点意境吧!

华夏诗词,从来没有除了爱还是爱的传统!

死生不渝,海枯石烂,天荒地老,及尔偕老。

关关雎鸠,蒹葭苍苍,青青子矜,青梅绕竹。

甚至一个青楼女子都能唱出,望江南。

莫攀我,攀我太心偏。

我是曲江临池柳,

这人折了那人攀,

恩爱一时间。

……

真的佷美。

不单单是文字之美,从中还能体会出一种意境之美。

就因如此,郑坤反而不会在洪荒时代推广什么爱情歌曲。

他需要的是儿歌,童谣。

歌词就是一些认识自然万物,认识人类自身的歌词。

他还需要的是,国歌,军歌,战歌,以及大量的劳动歌曲。

有了这些歌曲,想要启蒙这帮野人的灵智,点燃远古文明之光还很难吗?

好像,并不是很难。

许多没有文字的民族,为什么能把本民族远古的传说留传下来?

无它!

就是唱歌。

通过一代一代的传唱,那些故事就这样成为一个民族的永恒记忆。

比如华夏的盘古开天,女娲补天,夸父逐日,后羿射日等等。

比如全世界最长的史诗,藏族的《格萨尔王》。

这部史诗,在郑坤魂穿的那个时代,还在藏民中传唱。

格萨尔王,也因此成为所有藏民的精神偶像。

再比如西方的《荷马史诗》。这部史诗,居然被西方学者判定为信史。

却不过是一个名叫荷马的瞎子,吟唱的一部口头历史罢了。

音乐和歌曲的作用既然如此巨大,只要用法得当,郑坤相信自己能够迅速的改变这个时代。

因为郑坤还想到了一件乐器。

此物一出,对于指挥大军团作战,简直可以称为神器。

令行禁止,言出法随。

指挥军阵,如臂使指。

对。

这件乐器叫做鼓。

郑坤此时并不想用鼓来丰富当下的乐器。

他需要的是战鼓。

中军帐前,立下十面巨鼓。

鼓声一起,震惊十里。

十里之内,全军皆闻。

是攻是守,是防是撤,无不听令。

远袭的部队,也设专人击鼓。

只要听见鼓声,每一个单兵都能领会主将的意图。

这样就不是各自为战,斗勇比狠的单挑,而是有组织有建制的围杀。

蓝田之战,因为共喜的地理优势,全军都能看见他。

所以他能很好的指挥那次战役。

但是,战争不可能每一次都会在那种特殊的环境中展开。

高山从林能挡住视线。

但是,挡不住鼓声。

在古代,行军打仗,战鼓这个东西太重要了。

按轻重缓急敲出不同节奏的鼓点,战士们就能跟着节奏去完成相对应的职责。

鼓声起,则列阵备战。

鼓声缓,则齐步前推。

鼓声急,则奔跑前冲。

鼓声重,则奋勇交战。

有了战鼓。

郑坤对于下一场战争,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更何况,郑坤还准备弄出一大堆好玩的装备。

甚至还要编织天罗地网,设下天坑地缝。

要是这样还守不住蓝田,郑坤干脆别活了。

只不过想起来简单,做起来太难。

在这个时代,想干点事的确太难!

目前来说,除了小婷能时不时给自己帮一些小忙。

其他人别说帮忙,只要不添乱就不错了。

洪荒之际,最需要的是什么?

是人才。

人族现在的十八位国主,一百多位邦主,还有几百个中高层,都是娲皇亲捏的精英。

精英二字,仅仅是对普通子民而言的。

简单来说,连小婷都不识字,更别说人族的这帮国主、邦主等等。

全部都是文盲。

唯一让郑坤庆幸的是,毕竟活了400多万年了。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同族不婚,异族走婚。

这些常识还是具备的。

但是,离“人才”这个标准还差得远。

没有办法。

郑坤决定,按照她们各自的特长,先把这批精英们都用起来。

要是任何事情都必须自己亲力亲为,也许用不了几天,就得把自己累死。

……

鼓。

既然如此重要,那就先把骊畜调动起来吧。

郑坤一直闭目沉思。

这一刻睁开双眼高声叫道:“骊畜何在?”

骊畜就是那位精通鸟语兽言的美女国主。

骊畜氏一族,近万年来,渐渐训化了“马牛羊,鸡犬豕”。

人族十八国中,吃肉吃得最多的就是骊畜一族。

骊畜的才艺也很多。

看到葛天给族长击磬,立即把自己一族的艺术人才也招集了过来。

本想着葛天演完,自己第二个上场。

没想到族长这个时候突然召唤自己。

喜不滋滋的跑上前来。

正想问族长叫自己过来干什么?

却见郑坤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腰间,让自己靠得更近一点。

心中充满疑惑,一步一步走到郑坤身边。

郑坤倒也看了一眼骊畜的面容。

好看。

真的很好看。

虽无白领,却如后世的白领丽人一般。

干练,洒脱,明快,爽利。

这个类型绝对是郑坤的真爱。

可是郑坤似乎完全忽略了她的美貌。

一直盯着骊畜的小蛮腰不转眼。

难道是见过太多美女,郑坤有点审美疲劳?

非也!

郑坤无视骊畜之美,是因为她的腰间裹了一件小皮裙。

天呀!

皮裙美女?

想一想就掉口水!

哈哈哈!

想多了!

骊畜的腰间,不但裹着皮裙,还挂着一面小腰鼓。

本来想亲自为郑坤鼓奏一曲。

这会儿看着郑坤的怪异表情,反倒担心自己是不是着装有问题?

莫非这身行头,又把族长惹毛了?

郑坤跟骊畜已经见过两回面。

也知道她在训兽方面有两把刷子。

之前真的没关注过她。

这一刻看到了她的皮裙和腰鼓,郑坤一时之间,大喜过望。

就算骊畜再美,郑坤的关注点还是跑偏了!

难道骊畜已经会鞣制皮毛?

难道她已经把鼓弄出来了?

牛逼。

你看那豹纹小皮裙。

你再看牛皮小腰鼓。

骊畜,你长得美,我就不夸你了。

先跟我说一说你这鞣制皮毛的工艺?

骊畜都快疯了!

族长这是又要弄事情?

载歌载舞,其乐融融的时候,为啥要问这些呢?

郑坤可不管这些,指着皮裙和腰鼓,直愣愣的再次问道:“骊畜,你会鞣制皮毛,还会制鼓?怎么弄的?赶紧的,跟我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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