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闭眼的时候,女孩悠悠的回过头来,不过很可惜,我只看到她一头短发,连她的脸都没看清,我的眼皮就彻底合了。
女孩没有察觉我睁开过眼睛,接着絮絮叨叨的说道:“很快就要月圆了,我们俩都会失去理智,估计我也会变成一个人高马大的女僵尸,不知道那样我会不会变丑,也不知道我们会不会自相残杀,互相喝血吃肉,应该不会吧,到时咱们都是血玉僵尸,那就是同类了,血玉僵尸的血肉也不好吃,肯定不会自相残杀的,说不定还会共同出去猎食,咱们算不算一公一母两个僵尸,会不会异性相吸,跟普通男女一样昏天暗地的滚床单,然后生下一个小僵尸?”
虽然我不能动,但是我脑子里还是想,我不能跟你滚床单,我是有媳妇的人,可惜,这些话我说不出口,只能感叹她为什么要让我咬她!
女孩儿嘿嘿笑了几声,很开心的样子,接着说道:“我倒是期待这样的僵尸生活呢,可惜丧钟只是把我们转移到了这个无名山里,这里并不是异界,我看过了,山的那边就是两个村庄,这几晚要不是我用钟乳石把你困住,你就去那边的村庄里面吃人了……”
“可惜,现在我也中了僵尸毒,今晚我没法困住你了,咱们也没法过那种僵尸夫妻的日子,然后生下小僵尸了,等会月亮升起,只要咱们出去吃人,迟早会被控灵的人找到……”
“你是不知道控灵的强大啊,我爸那么厉害,家族势力那么大,还是对控灵很忌惮,前几天要不是那个姓丁的狂妄自大,还有我当机立断把他打倒,你根本不能逃脱,他们现在肯定在找你……”
“要是咱俩都变成了僵尸,他们一定会用金刚罩之类的东西把我们困住,最后在午时三刻打开金刚罩,让阳光把我们两个烧成木炭——要不是怕这样的结局,我真的会跟你一起过僵尸生活的……”
“反正我已经被你咬过了,迟早要变血玉僵尸的,咱们两个变僵尸不如一个人变,所以,我要吸出你体内所有的僵尸毒,让你可以正常的生活,只是希望你以后不会忘记我,对了,你现在肯定忘记了我的名字,我叫石三怡……”
石三怡,我想起来了,那天晚,老史跟我说,我的情人就叫石三怡。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石三怡的小手又在我脸摸了摸,最后停在了我的耳垂边,不停的摩挲,让我感觉痒痒的。
“岳愤,你一定要记住我的名字啊,千万不要我把你治好,你醒来就忘记了我的名字,好吧,现在说不定你根本听不到我的声音,我还是在你身边的石头刻我的名字好了,这样就算你忘记,醒来之后看到名字你也会知道,是我救了你,嘿嘿,我就是要让你永远忘不掉我……”
小手从我耳朵离开,然后是金刚石划玻璃的声音,应该是石三怡在石头刻下了她的名字。
不过声音持续很长时间,她好像除了自己的名字,又在石头刻下不少东西。
我记忆里没有我跟她认识的那一段,前因后果不清楚,现在我也搞不清状况,不过我能知道,自己现在没穿衣服,她也根本没有避讳这一点。
虽然我对她惦记别人老公这点很反感,但是她竟然把自己的血给我喝了,这让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只有痛惜。
“现在,我要给你吸毒了,这个方法还是我无意中知道的,但愿能够管用,这个吸毒的法子,不是人被毒蛇咬了的那种在伤口吸毒,因为血玉僵尸的毒性,是集中在你一个羞羞的地方的……”
“你可不许说我不要脸,我是为了救你,不是为了跟你一时之欢,更不是为了让你帮我治好自己的石女病,虽然这对程月来说,有点不公平,但是相对于失去你来说,这一点我想她一定能够接受的……”
“你放心好了,吸光你体内的毒之后,我会在月亮出来之前离你远远的,这样我就不会因为失去心智,伤害你了——我可不忍心吃你的肉喝你的血……”
我现在虽然能听到石三怡的说话,但是我不理解她说的是什么意思,不知道什么叫石女病,更不知道她到底要怎么给我治病。
身边响起了环佩叮当的声音,然后是啪嗒啪嗒的生意你,好像是首饰之类的摔到了地,在我感觉,就像是生命破碎的声音。
然后有软软的东西落到了我脸,好像是女人的衣服,还带着清香。
再后来,我感觉胸口升起一股热度,好像是那天我喝下的鹿茸血的味道。
这鹿茸血的味道很冲,然后我胸口的热度下沉,沉到一定位置之后热度突然化开,然后我就睡了过去,不但看不到外界,连声音都听不到了。
我在梦里,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匹马,一匹强壮矫健的高头大马,奔驰在一望无边的草原,这是傍晚,夕阳余晖如黄金一般。
我撒开四蹄,向着金黄的太阳欢畅的奔跑,几次我都腾起身子,想要跃进那如画一般绚丽而又如蛋黄一般美味的夕阳里。
要不是身的女骑手勒住了我脖子的缰绳,我就真的跳进了红彤彤的夕阳里,女骑手用手从我额头滑过,温柔的抚摸我脖子的鬓毛。
女骑手后来停止了抚摸,手一翻把我的马头转了一个方向,两腿一夹,我就欢快的奔着另外的方向跑了过去,脚下,是被我踩踏纷飞的牧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悠悠醒来,我的头很痛,不过记忆纷纷涌入我的脑袋。
我记得一线天那里的乱石崩塌,我跟程月被逼到了山谷,然后程月跟拓日格烈斗法,后来我们面临绝境,再后来,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我习惯性的甩头,这才发现头一根头发都没有了,我伸手摸摸滑溜溜的头皮,心里又是一惊,我怎么变成光头了!
我看看周边,我躺在一个溶洞里,头顶很多滴水的钟乳石,我身边是一套整齐的衣服,我看看自己,竟然光着身子。
我连忙把衣服拿过来,不错,从里到外一整套,我在旁边钟乳石滴下来的积水里洗了一下,然后穿了衣服。
穿好衣服之后我发现地还放着一个皮夹子,鼓鼓囊囊的,被包在塑料袋里。
这个钱夹子好像是我的,我把钱夹子捡起来撕开塑料袋,拉开拉链,钱夹子里有我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还塞满了现金,都是崭新的百元大钞。
我把钞票拉出来,从钞票中间掉出一张照片,是一个女孩的半身照,温婉的面容,阳光的短发,我仔细看看,擦,这不是石三怡嘛!
我吓了一跳,我的钱夹子里怎么会有她的照片!
要是被程月看到我钱夹子里装着石三怡的照片,那样可就闯了大祸了,到时河东狮吼会很麻烦的,我随手把照片扔到了地。
照片飘落在一片平整的石头,面好像是刻着字,我蹲下身子,石头刻着一首诗:
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
溯源应太古,堕世又何年?
有志归完璞,无才去补天。
不求邀众赏,潇洒做顽仙。
这首诗我印象深刻,叫做《自题画石》,我爸当年说这是曹雪芹的诗,我妈说不是,说这首诗是出自富竹泉的《考槃实诗草》。
我仔细看看诗词下面的落款,竟然是石三怡在石头刻下的这首诗,这丫头能知道这首诗,倒是让我刮目相看。
我鬼使神差的又捡起了她的照片,藏在了皮夹子的夹层里,心说我跟她有没有什么,回头找到她把照片还给她好了。
对了,我要抓紧去找程月,万一她被拓日格烈抓走了,我也不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