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沙·耶格尔,你吃下克鲁格时是什么感觉呢?”
李明轩沉声说着,轻轻地落在了沙丘上,犹如猫落地一般,这得益于绯红之王在下落过程中以墙壁借力,起到缓冲作用。
绯红之王以极快的速度将拳头砸进墙中,像是登山镐一般把李明轩挂在墙上,然后又在瞬息之间被收回体内,以此往复。
落地后,李明轩拍掉裤腿上的沙子,大步流星地走向格里沙化作的巨人。
此时夕阳已尽,一轮银月从西方升起,繁星不知什么时候被洒满了夜空。
巨人此刻仍然在冒出大量水汽,它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蒸发掉,露出鲜红的皮下组织。
“让我找一找......”
李明轩腿部一用劲,跳到了巨人宽阔的后背上,朝着它的后颈部位走去。
走在巨人的身上,不断散发的水汽倒是对李明轩没有多大影响,只是有点遮挡视线罢了。
“如果说每个巨人都是由艾尔迪亚人所变成的,而它们的本体都在后颈的位置,那么要害也就是它们的后颈。”
李明轩说着走到了巨人的后颈上,那里就是格里沙现在所处的地方了。
“如果我想杀掉格里沙,只需要把这里砸成烂泥就可以了吧?”
绯红之王从李明轩身上脱离而出,双手握紧成拳,在巨人的皮肤上来回比划。
李明轩蹲下,身上的肌肉紧绷,迅猛地朝着巨人的后颈打出一拳,却半点痕迹都没有。
“......挺硬的,现在把你拉出来吧。”
噗嗤......
绯红之王的拳头摊开,化掌为刃,轻轻地切进巨人的体内,像是切奶酪一样切割着巨人的肌肉。
自己的拳头基本打不动巨人的皮肤,绯红之王的力量却可以轻易地撕裂巨人的身体组织。
李明轩直起身立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绯红之王切烂巨人的肌肉,渐渐露出里面白色的筋膜和下面隐藏的一具肉体。
然后,绯红之王“滋啦”一声撕烂筋膜,将沾满无色粘稠液体的格里沙从中拉出。
格里沙现在两眼一闭,不省人事地昏睡着,任由自己被绯红之王提在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格里沙的十指奇迹般地出现在他的手上,仿佛从未被剪掉。
“这是巨人能力的一部分吗?”
李明轩翻动笔记,瞟一眼昏睡的格里沙说道:“这里是帕拉迪岛的外围区域啊,距离第一道【玛丽之墙】还有不短的距离,而且必须要到达【希甘娜区】,至少要把格里沙放在那里才行.....”
“在夜晚,大部分无垢巨人会停止活动,晚上是最好的赶路时间。”
“啪”的一声,李明轩合上笔记本,重重的一脚踢在格里沙腿上。
“说了这么多,给点反应?”
格里沙眼皮滚了滚,然后像头死猪一样继续昏睡。
“只能先这样了。”
李明轩摸摸下巴,绯红之王化作一道猩红的虚影附着在他身上,李明轩单手将格里沙提起,朝着与堤坝相反的方向,大漠的深处冲去。
黄沙踩在脚下的感觉是软塌塌的,头顶闪耀无数繁星,一道银河将天穹从中间一分为二,配合着月光将沙漠照亮。
一道赤裸着上半身的影子拽着另一道身影在沙漠中狂奔,让人惊奇的是,那个奔跑的人的速度此时几乎达到了80千米每小时。
若不是沙子降低了他的速度以及为了长途跋涉而减少消耗,速度恐怕还能更进一步。
夜晚的沙漠气温会急剧下降,但李明轩却对此没什么感觉,反而边跑边回忆笔记中的内容。
现在手中没有手机,也没有别的东西来打发时间,倒不如记忆一下笔记本中重要的情报,可以分散注意力。
“我现在所处的地方,名叫帕拉迪岛,面积接近有个200平方公里,差不多和冰岛一个面积。
“岛上已知有三道为了抵御无垢巨人侵袭的城墙,最外一道名为【玛丽之墙】,高约60米,周长起码几千公里......”
几丛深绿的灌木丛在李明轩眼角迅速掠过,引得他微微侧头,但来不及看便已经消失在视野中。
李明轩摇摇头,对此并不在意,心中继续思索着。
“真就万里长城呗,也不知道这墙得花费多久才能建造好。”
“按克鲁格原本的计划,是格里沙变成巨人跑到玛丽之墙,这个过程大概要花费几天的时间,期间还有可能遇到巨人。”
李明轩借助绯红之王狂奔,而他手上的格里沙则随风飘摇,他正以肉身抗住70公里每小时的气流。
“值得一提的是,无垢巨人会疯狂地追逐并且想要吃掉智慧巨人,这是来源于它们想要重新变回人类的潜意识。”
李明轩叹息一声。
“真是可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