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经久耐用,质量上乘是每一个购买武器的人的希望,也是这个世界每一个武器店追求的目标。买武器就像是买车,买了武器要做定期的保养,使用了多了或者损坏了更是需要到店里去保养,如果是附魔武器更是要像汽车加油一样,定期的更换魔晶。对于收入不错的大佣兵团或者有领主财力支持的军队以及骑士团来说,这样的开销还可以承担,但是遇到那些小型佣兵团或者是独立佣兵,那么武器费用会成为一个很大的负担。
这样的情况让凯文看到了新的商机。小型佣兵团虽然每个佣兵团人数不多,但是大陆上存在了数量巨大的小型佣兵团,加起来也有不少的数量,有许多佣兵和齐格弗里德手底下的一些人一样,只能简简单单的配置一些简单的武器。而有时候领地的常备军力不足,在遇到突发情况下也需要扩充军队,而这时候武器的供应更是一个大的问题。
凯文的想法就是打造低价、质差的武器。追求武器的成本低,至于质量,只要保证在几次战斗中不损坏就可以了。
参与这个计划讨论会的有“大工匠”华尔夫,他负责将凯文的想法制造出试制品,现在他也是厂里的“总工”。“厂长”小杰米,他负责将华尔夫的试制品落实在“孙氏制造”的生产过程中。“植物学家”拉托妮,她负责对生产中的原料提出建议。“武器顾问”罗德尼和齐格弗里德他们负责改进凯文计划中不切实际的想法,使生产出来的产品更贴近于实战。
这个想法首先得到了罗德尼的反对。“一把好的武器是战士在战场上生存的保证,一把好的武器更是战士的荣耀,这些破烂货没有人会需要的。”
“我们的客户针对并不是你这种有钱人。”凯文解释说,作为勃兰登村的治安官,罗德尼现在也身家丰厚,此外他的武器都是走的“孙氏制造”治安费的公账。“我们的客户针对的是向罗曼那样买不起好武器的人。”罗曼是红狼佣兵团中的一员,他没有任何的盔甲,唯一的武器是一把匕首,平时一般担任警戒的工作。“对于买不起武器的人来说,我们解决的是有和没有的问题。”
凯文的目标追求的是制造廉价的武器,对于武器的质量他追求的是可以在三到四次战斗中使用而不损坏,至于保养,那不存在。三到四次后战斗怎么办?三到四次的战斗中如果你没被别人砍死,那么你肯定至少砍死过一个人了,完全可以捡起别人的武器来使用。
“我们先来将长剑做一个试点吧。”就像有个曾经说过的,汽车就是两排沙发加上四个轮子,长剑也就是一个手柄加上一块锋利的铁片而已。
“我们长剑的手柄并不需要用铁的,使用木头的就可以了。”凯文提出来一个节省成本的方法。
“剑的配重会不平衡,剑身太重而剑柄太轻,不太好操控。”齐格弗里德说。
“加长剑柄就可以了,而且森林中有一种叫做坚树的木头密度较大,可以勉强维持剑身的平衡。”说话的是拉托妮,每一个北方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一些战斗技能,她也是会使用剑的。
“长剑的剑身需要锻打出来,这也要占成本的很大一部分的。”华尔夫造过长剑,知道铸造长剑中最耗费时间的部分。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使用木头剑柄最多可以减少三成的成本,这并无法抵消掉质量下降带来的因素。
“要不剑身造的薄一点吧,除了容易被砍断,不影响使用。”发言的是罗德尼。
“不行,剑身的成本并不是在于用了多少铁,而是在铸造的过程中需要反复的锻打。”华尔夫反对说,看来罗德尼只会用剑而不会造剑。
“如果剑身不锻打会怎么样?”凯文问。
“那就很容易折断,估计砍个二十多次就断了。”华尔夫回答。
“那这样可以用多久?”凯文继续问。
“看战斗的长度,如果势均力敌估计一场战斗就要不行了,如果是一边倒,那么可以支持好几场战斗。”齐格弗里德回答,他参加过很多次的战争,对这件事情有很大的发言权。
“我们可以加厚剑身提高强度。”小杰米补充了自己的想法。“多用二成的铁可以让强度加强很多。”
“剑会不锋利的。”罗德尼说。
“不需要,能砍死人就可以了。”凯文还是一贯秉持着实用主义的观点。
“这是我铸造过的最烂的武器了,我不承认这是我伟大的工匠华尔夫的作品。”华尔夫根据刚才众人的观点只用了半天就做了一把长剑。
这把试制品没有任何的装饰,为了平衡整个武器,木头的剑柄非常的粗长,剑身也比一般的长剑粗了一圈,两边的剑刃也是粗粗的开了两个刃口。所有人看到这样一把剑的反应只有四个字:“粗制滥造。”
罗德尼试着挥舞了一下武器。“操作感还可以,用起来和普通的没什么大的区别。”齐格弗里德也试了一试,也同意了罗德尼的看法。
但是当罗德尼试着将斗气注入剑身想要使用武技的时候,剑却断裂了。“这样岂不是不能使用武技。”
“是你的斗气太强了,剑身不是很均匀,所以承载不了。”华尔夫说。
“那岂不是很没用,强一点的武技一点也用不出来。”罗德尼感叹着。
“能到达你这个水平的人不可能会去买这种剑,这根本就不是针对你这样的用户的。”凯文回答。罗德尼好似是BBA的用户,根本和买神车的根本不是一类人。
“减少了这么多我们一把剑的成本可以减少到二成,如果产量上去了还可以更低。”小杰米简单计算了一下成本。
“这次我从科特布斯城带回来了两车铁料,先试着看看能够做多少吧。”
最后,凯文帮自己新的计划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并夕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