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后的一个夏天,在准备了近两年多的时间,十一人终于在南沙的某个岛屿上发现了一场飓风引起的突变。在等待了足足十几个小时后,天空出现了熟悉的气息。那就是空间隧道。由于地处无人之地,黎少来一行人的小小飞艇倒也在大白天没有惊动到任何人。
一切都是按照计划进行的。几人虽然不舍,但是却不得不离开,因为他们中有两三人修为掉落了一层。这些年探寻空间隧道,倒是花费了不少灵力。没有补充之下,倒是倒退了不少。黎少来却没有出去寻找,根据网上新闻大致上可以判断一二。
其他时间,他则偷偷躲了起来学习。当然进步也极大。至少现在让他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炼制出透明玻璃,然后做出一个显微镜,是轻而易举的。至于通过化学方式,提纯某些物质,黎少来却做不到。那些通过工业方式分离萃取的东西,不是简简单单看几本书弄懂原理就行的。至少从自然界获取的东西,大多数黎少来是没有办法的。
就在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异界大陆映入眼帘的时候,却遭遇了空间风暴。飞艇被撕裂了。众人在最后一点路途中,各自施展出飞行法器,以求保命。但是万米高空,谁能保证黯然降落。哪怕几人都是修真者了。
黎少来在被卷入空间风暴中,没多久就被甩了出来,万幸并无大碍。至于其他人,则一个都没有看到。空间传送,会造成极大的差异,几人是不是在同一块地方都未知。
‘这到底是哪里,看来得先找个人问问。’黎少来看了看四周,除了草地还是草地。看了看天上的太阳,火辣辣地晒得疼。运转了下体内的灵力,祛除了火热,感受到身体发出的畅快,黎少来长叹了一口气,这才是自由呼吸的世界啊。地球已经乌烟瘴气了,呼吸都不畅快。
取出一块低级灵石,一边吸收灵气,一边朝着东方走去。一行十一人走散了,大家人生地不熟的,唯一有两个地方大概可找到他们。一个是江源村,一个是河源县。这两个地方是他们发迹的地方,也是呆得最久的地方。
一直走了一天,到傍晚的时候,总算遇到了一个游牧民族。打听得知,这是一个叫:法尔胜的大草原。要说其多大,没有人能够走完。至于这个大草原归属哪个国度,部落首领也无法给出答案。他们游牧民族自由自在,除了每年向附近的大部落缴纳一定数额的牛羊,倒是没有什么约束。遇水则居。
黎少来跟部落首领享用了地球的调料所烹饪的食物之后,了解了一些相关习俗忌讳,就辞别了。
就这样走了又一个月,总算在一个赶着货物牛羊的部落首领中得知了有用的信息。
法尔胜草原,棣属于天阿王朝。下辖人口十亿之众,至于面积多大,没有人能够统计出来,凡是与其相连的草地,都是天阿王朝的领地。曾经有宫廷派人丈量国土面积,那些人走了十多年也不见回来。天阿王朝圣上便取消了该命令。
而眼下这个叫古里炎真的首领,正带着族人跟货物打算去天阿王朝进行朝贡。而这个天阿王朝相邻最近的飞羽国,距离皇城,也得走上个十来年。
在了解到,此地离飞羽国不算太远的时候,黎少来稍微放宽了心。想必其他人都散落在这附近吧。
黎少来放弃了立马穿越飞羽国去奥龙国的打算。一来是路途太过遥远,哪怕如今已经是修真者的他,要回到奥龙国,也得花上近一年的时间。二来,其中的危险不必多说。飞羽国不仅修真宗门众多,其更多广袤的地方是处于原始的状态,妖兽横行。哪怕是结丹高人,也不见得能够安然穿越。
就这样,黎少来跟随这个叫古里炎真的部落首领,一同前往天阿王朝的皇城天阿圣城。在这期间,黎少来倒是中规中矩地,时不时跟部落里的人交流点奇闻异事。
据古里炎真说,天阿圣城,每三十年进行一次朝会,届时天阿草原的各个大部落都会派出部落里优秀的青年才俊带上贡品到天阿圣城倾听圣皇的教诲。到时候还根据实力进行封赏,更有机会拜入天阿圣教里面,成为一名飞天遁地的仙人。
看到古里炎真的热切盼望的眼色,黎少来知道,眼前这位不过二十出头的精壮男子正是进行朝贡的部落代表,迫切希望拜在仙师门下。黎少来稍微用神识查看了此人根骨,杂乱异常,根本没有任何希望。但是他不方便拆穿。
人活着,多一些期望的好,如果一眼就看到了顶,活着也没有任何意义。黎少来也没有想帮助他的打算。萍水相逢,只是随着部落,到时候最多付点盘缠之类的。
而古里炎真跟其他部落里的人,也只不过把黎少来当做一个普通的人。丝毫不防备。或许是看黎少来一个人,无法对他们这一队百十人的车队带来任何威胁一般。
就这样大家相安无事。又走了一个月。这天草原上下起了罕见的雨。一行人并没有前行,而是找了块高地筑起了帐篷,等待雨停。可是这一下就下到了天快黑的时候。
就在这时,一声鸟鸣,从遥远的高空传来,一个点大的声影,越来越大。
‘不好,那是夜魔鹰,大家结阵。快,快。’古里炎真对着帐篷里众人大喊了起来,十分焦急。
夜魔鹰黎少来自然没听说过。但是看部落里的这么多人完全不顾大雨,都站了出来,围成了一个圈,手里拿着霍霍长刀。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很快,一个房屋大小般的老鹰出现在视野中。全身黑色的夜魔鹰,倒是没有什么特色,只有那雄壮的利爪,印出些犀利的光芒。
‘这夜魔鹰的利爪,跟我的鹰爪法器很像啊。原来它是由它炼制而来的。’黎少来喃喃道。
一个俯冲,夜魔鹰,雄壮的双腿,抓住了两个汉子,这两个汉子在鹰爪之下,早已被刺穿了肩骨。却也完全不顾,用残余的力量,奋力地砍着夜魔鹰,而夜魔鹰仿佛金刚一般,鹰爪光芒一闪,就若无其事。
吃痛的夜魔鹰,并没有纠缠什么,扑腾着翅膀,弯下脖子,一口就把脚上一个汉子啄住,然后一甩脖子,生吞了下去。接着就是第二个。吃完了两个人,夜魔鹰好像有些开心,兴奋滴鸣叫了一番,然后一个盘旋,就要再次冲下来抓人。
‘快,把小羊羔,用刀顶起来。’古里炎真也经验丰富的样子。
很快一只小羊羔被几人用长刀刺穿,顶在了人群上空。看这样子,似乎也只有小羊羔好抓一点。以前祖辈都是以此喂饱夜魔鹰的。当然这个羊羔早已被灌了很多烈酒。夜魔鹰吃了,就会醉,倒也不会再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这是草原民族对付夜魔鹰的有效办法。不过死伤几个人也正常。如果没有及时阻止夜魔鹰,以它的习性,可以杀掉一个小部落。
果然,吞食掉小羊羔的夜魔鹰,有些恍恍惚惚。草原上的羊奶酒,加上特制的迷魂药,让体积庞大的夜魔鹰也有些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