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8章 又出发(1 / 1)讲课的老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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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回走的路上,木塔一个劲儿夸马克,那敬佩的神情跟面对智者差不多。

两人继续半猜半比划的交流,马克才了解,这些人其实相当不简单。针对每一种不同类型的魔兽,都会采用不同的战斗方法。

像刚才,其实没有马克,他们也能得手,只是可能会有人受伤。

他们并不是每天都猎杀魔兽,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巡逻、侦查。哪里有魔兽,是什么魔兽,有什么魔技,多大活动范围,是否对部落有威胁,需要怎样的狩猎方法……

青甲兽是他们跟踪准备了很久的目标,之前也尝试围殴了几次,早摸清了虚实,今天正式动手,也有在马克面前炫耀一番的意思。

马克注意到他们虽然块头大,但是身手很敏捷,配合默契,并非只是会使蛮力。

但是对他们的武器还是有些看不上,用骨头狩猎,效果哪有金属兵器好?

然后木塔就让马克大开了眼界。

用雷神枪去戳木塔的大骨棒,结果完全出乎马克意料,哪怕用尽全力,也只能留下轻微的痕迹。

马克这才明白,在这里,魔兽身上的材料才是真的强悍。

知道这一点,让他顿时产生极大的挫败感,雷神枪倾注了自己那么多心思,结果居然是个鸡肋?

回到部落,女人们已经准备好了炖肉,小孩子们再一次欢呼着出来围观青甲兽的尸体。

智者笑眯眯,一副智慧满满的模样,“今天感觉如何?”

马克不吝赞誉之词,大夸木塔他们。

“最近一个月都不需要再去狩猎了,近处暂无威胁,食物也足够这段时间之用,多了只会坏掉浪费。”

木塔与刚回来的另一队人大声交流着,对马克也颇多赞美,这倒激起了部分人的好奇与好斗之心。

然后就有人过来要跟马克较量较量。

听完智者的翻译,马克讶然地看着智者。

“没事,正常切磋而已。不妨试试看。”智者建议马克接受。

马克当然愿意了,甚至他早就有这想法,只是不方便提出来,了解这些人的战斗方式不能只看打猎,总要亲自过过招才行。

于是广场被清出一个圆圈,几乎所有人都围过来,看热闹。

对荒人来说,战斗是生活的一部分,特别是男人。

一开始是空手对打,马克本不打算使用内劲,但是一上手就发现,这些家伙可真是皮糙肉厚力气大,就他那锻体改造过的,居然硬碰硬占不到多大好处!

马克自然不会输,他力量上不占下风,技巧上高明了可不止一截。

荒人的作战技巧应该多是在跟野兽或者魔兽战斗中得来,经过不断演化完善,形成了明显的风格,不只是力大,速度和角度都不错。

而且很出其不意的招法,但终究还属于野路子,马克可是专业的。

拳、掌、膝、肘,随心所欲。

再使出内劲,四两拨千斤,那就更精彩了。

壮汉被马克扔出了好几次,耍得团团转。

这下可把观众看爽了,大人小孩都在嗷嗷叫。

然后是比兵器。

这就更没法比,马克那枪术不是白练的,不只是刁钻花哨,耍起来那叫一个好看。

而对手就会一些大开大合的动作,刚猛有余,灵活不足。

马克刻意控制着别让他太出丑,来来回回边较量边表演一样,对打了五六分钟,这才潇洒地结束战斗。

倒不是他喜欢卖弄,马克发现荒人的想法确实如智者所说,比较简单直接,他们崇拜强者,马克就要在他们面前树立强者的形象。

这样才是对自己更有利的,因为在这里谦虚没用。

其他人不用打了,木塔第一个跑过来要跟马克学武,智者看了直摇头,无奈啊。

马克决定在这里待十天。

因为十天以后,部落的人会前往集上去交易物资。

他们准备了一些魔珠,许多风干的魔兽肉,还有不少编织品,猎杀青甲兽也是为了这次交易。

届时,马克将会跟随他们前去,然后在集上讨生活。

这十天,马克决定办一个短期的武技培训班,针对部落里的孩子和部分成年男人。

蟒肉归了部落,蟒皮还是属于马克所有。除了制成的三件软甲,剩下的部分将被他带去集上,换取他想要的东西。

软甲做得也挺有意思。

一节蟒皮裁下来,呈直筒状,在靠上的部位挖俩洞,伸胳膊;中间戳了圈小孔,穿过去带子一系,立刻就束了腰。

脖子部位折两个角,钉一圈软布,做成领子,既时尚,又有强大的防御力。

甚至为了透气,不至于太闷热,还钻了一排排的小孔。

幸亏有金龙牙,不然真是做不到。

设计是青玉,部落的人帮忙制作。费了点功夫,但是做出来成品把她们惊艳到了。

有了蟒皮软甲,就不需要再穿厚厚的皮甲,两人换上,身材越发显得玲珑动人。

智者都心动了,当然不是对两女人心动,而是对加工技术。一直以来部落前往集上换东西,都是拿原材料去换,如果能进行加工,价值可能翻几倍甚至几十倍!

两颗蟒牙被做成了两把匕首,约三十公分长,木头刀柄,羊皮刀鞘,做工粗糙,但是东西绝对是好东西,马克拿在手上把玩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青玉和小夏一人一把分了。

再说说马克的武技培训班。

空手搏斗术不好教,没那么快,需要内劲的配合,还要悟性,时间也久。

马克打算教枪法。

部落的人打猎用的骨矛与长枪也有些相似,练习枪法,打猎也能用得到。

二十四式梨花枪,每人学一式,部落正好也够二十四个人。

一天时间,将动作一个个分别教会,然后就开始练习。各练各的,每人每天练习一千遍,练十天。

马克只负责每天纠正每个人的动作。

接下来讲规则,十天之后,两人一组,互相教对方自己已经掌握的动作,再花十天练一万遍。

再换人互相教。

以此类推下去,两百四十天的时间,每个人都将熟练掌握二十四个基本动作,每人总计练习了二十四万遍。

之后再进行动作组合。

马克没那么多时间等着看他们出师,所以他就干脆用了这么个省事的方法。

智者全程旁观,时时若有所思。

这套枪法马克学自白云龙,在这里他给改名叫雷神枪法。

后来,部落因为有了这套枪法,慢慢越来越强大,有些人凭着这枪法在魔幻大陆也闯出了很大名堂,后人问起来,为什么叫雷神枪法,跟雷有什么关系?跟神又有什么关系,却是没人答得上来,当然,这是后话。

却说十天很快就过去了。马克凭借强大的记忆力,掌握了荒人的语言,青玉和小夏也学得九不离十。

又要出发了。

一大早,众人就骑着羊的,骑着狼的,驼着打包好的物资,准备出发。

临行前,智者叫住了马克,“我有个请求。”

马克客气回道:“您说。”

“这次去集上,完成交易后,其他人返回,让木塔跟着你吧。”

“为什么?”

“你们肯定不会在集上呆很久,那里也不过是你们的一个中转地而已。我能看得出来你的不凡,你一定会前往大市。我希望让木塔跟着你多学点东西,多涨点见识。

跟你三年以后,再让他回来,也好接我的位子。部落的壮大必须依靠与外面的交流,拜托你了。”

“放心吧,在我身边,我一定护得他周全。”

智者掏出了一把匕首,“这是金龙牙所制,不比蟒牙差,我看你喜欢,送给你了。”

马克道谢再三,然后踏上了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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