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9.幻梦的真实(1 / 1)短纸兔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逐渐昏暗下来的夜幕美不胜收,不过男孩无心观赏,照着手电筒躲在褶皱不堪的被窝里。

母亲留下的纸条在眼前跳动,在眼前留下暖光残影,但男孩重重的将它们从眼前抹去,毫不在意这温情脉脉的画面。

他双眼垂向纸条底部,那一句“你要照顾好自己”又一次温润的刺痛了他。他的脸颊由于痛楚和愤怒而烧的通红,他们的争吵依然萦绕在耳边,其他孩子的嘲笑挥之不去。

他一咬牙将纸条揉碎,掀开被窝来到了一片森林里,小路上满是残破的花瓣。

他皱起眉头。这一切都有些异样,似乎他早已经历过这一切。他摇摇头,继续向前走,深入茂密的森林……

陆忆风坠入噩梦之中,不时醒来,只觉得更大的恐惧在等着他。

所有痛苦的事情,他的和别人的、现实里的、游戏里的,都一一在他眼前展现。这穿越游戏与现实之间的没有差别的痛苦,使他相信这就是真的。

每次他醒来,都心想,“这一切总算结束了”,可这只是新折磨的开始。

他还要目睹父母以多少种方式离开?体验多少次母亲离开前的最后时刻?产生多少次自己被撕裂的感觉?

他每次回神时的潜意识就是退出游戏,却因为竞赛规则做不到。这就是血腥收获,一个虚拟到真实的游戏,把情感植入玩家的大脑。把痛苦的一块放大。

当陆忆风的意识渐渐恢复时,他仍静静地躺着,等着下一次可怕记忆袭来。

但终于,他感觉蜂毒的不良后果已经慢慢消失,身体极度疲乏衰弱。

他仰面躺着,就像一个婴儿的姿势,把手举到眼前,能看见,蚂蚁不存在,也没碰他眼睛。

仅仅伸开四肢就费了好大力气,陆忆风浑身——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极其疼痛,他慢慢、慢慢地坐起来。

他刚才躺在一个浅坑里,里面也没有幻觉中的橘红色泡泡,而是一堆落叶。

他的风衣很湿,不知是池塘的水、还是露水、抑或是雨水或汗水把它打湿了。

很长时间,陆忆风能做的只是小口喝着瓶子里的水,看着一只蜜蜂在身旁的金银花丛中飞动。

陆忆风在想,自己意识混乱有多长时间了?他失去正常意识是在今天早上,现在已到了下午,可僵硬的关节让他感觉过去了不止一天,甚至可能是两天。

这么说,他无法知晓杀人蜂究竟蜇死了几个职业选手和红名玩家。除去格丽默和黄金堡的选手,还有十六名选手,加图和阿伯瑟特,还有江琳琳。

他们也因蜂毒而死去了吗?当然,如果他们还活着,前两天也一定和陆忆风的处境一样恐怖。

那个小学生云杰怎么样了呢?他那么孱弱,无需很多蜂毒就能要了他的命。可是……杀人蜂也许不会蜇他,因为他所处位置很有利。

陆忆风的嘴里满是腐烂的臭味,喝水也不管用。他爬到金银花丛,摘了一朵花,轻轻地拔出花蕊,把花蜜滴在舌头上。

甜甜的味道在口中散开,顺喉而下,它把陆忆风带回夏天的美好记忆中,他想起了野狼望的丛林,想起收获节那天早晨说的话。

“说实话,我们能行。”

“什么?”

“离开十二区。逃跑。住在林子里,就你和我,我们能行。”

突然,他的思维不在丛林那里,而到了江琳琳那里。江琳琳……!“她救了自己的命!”

陆忆风在心里思量着。他们相遇时,他不知道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蜂毒导致的幻象。

可如果她真的救了自己呢?陆忆风的直觉告诉自己这是真的。可为什么?或者就是为了掩护自己?

如果是,那她怎么会和那帮职业选手混在一起?至少不包括无人永生的玩家。她也很他们,不是么?所有的解释都不成立。

他想要是高志鹏遇到同样的事他会怎么做?接着陆忆风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这种情况没有可比性。

陆忆风又想起绝地求生开始后最好的一件事,那就是得到了一把远程武器,弓箭!

他数一数,算上在树上拔的那支,一共有十二支箭。箭上没有一点格丽默身上的绿色毒液,他觉得肯定是幻觉。

但箭上有很多血,他可以以后再把它洗掉。他朝附近的林子射了几支箭,与江琳琳那把常用来打猎的弓箭相比,这把弓箭手感明显要差一些——但谁在乎呢?能用就行。

陆忆风有了武器,形势也发生了变化。他仍有许多强大的对手,但此时他已经不用按照战术四处苟着、拼命畏缩,成为被动的猎物。

如果现在加图还是阿伯瑟特从林子里蹿出来,即使一起来,他也不会逃跑,陆忆风会对准他们。实际上,他在等候这快乐时刻的到来。

可是,他要先恢复体力,他的身体已严重缺水,瓶子里的水也即将告罄。

参赛前在凯匹诺猛吃猛喝所增加的几斤重量,现在已消耗殆尽。他臀部的骨头和肋骨比父母离开时那段艰难的日子还要突出,还浑身是伤——烧伤、划伤、撞在树上的淤青、黄蜂蜇的毒包。

毒包比以前更肿更疼,他用药膏治疗烧伤,把毒包挑开,可没太大效果。

高静知道治疗毒包的方法,用一种草药能把毒液吸出来,但很少有机会使用这方法,而陆忆风甚至不记得草药的名字,更不用说它的外观了。

“首先要弄到水。”陆忆风思忖着,“然后可以边走边打猎。”

从他蹒跚走过时踩倒的草很容易判断刚才行走的方向。所以他朝另一个方向走去,寄希望于对手蜂毒仍在发作。

陆忆风走不快,只要猛动关节就会疼痛,于是他采用平时捕猎时慢走的办法。

没过几分钟,他就发现一只兔子,用箭打到了它。箭没有像江琳琳那样干净利索地从兔子眼睛里穿过,但也一样能吃。

走了大约一个小时,他发现了一条小溪,很浅,但很宽,足够他用的。

阳光炙热,在给水消毒的当儿,他脱掉大衣,躺到缓缓的溪水里。

他浑身上下脏极了,他把水撩到身上,冲洗着身上的泥垢,最后索性在水里躺了几分钟,让溪水把他身上的烟尘、血迹和烧伤脱落的死皮冲掉。

他接着又洗了洗衣服,之后放在树丛里晾着。坐在有阳光的岸边,用手把头发抹到脑后。

肚子又咕咕叫了,他吃了几块饼干和一点牛肉,然后抓起一把青苔,把银色弓箭上的血洗刷干净。

现在陆忆风的精神振作起来,他处理了烧伤,梳好头发,穿上潮湿的衣服——太阳一会儿就会把它晒干。

现在顺着溪流走似乎是最聪明的选择,他正在向山上走,这是他喜欢的方向。

陆忆风要喝溪水,猎物也要喝。他很快又打到一只像火鸡一样的鸟,它看上去可以吃。

到了傍晚,他准备生火烤肉,借着黄昏容易隐藏烟雾,到晚上,再把火扑灭。

他宰杀、清洗猎物,对那只鸟特别小心,但它看上去应该没问题,拔掉毛以后,跟鸡差不多大,只不过肉更肥、更硬实。

陆忆风把肉放在火上烤,突然听到嫩树枝发出的噼啪声。陆忆风反应很快,立刻转向发出声音的方向,把弓箭背到背上,从腰间抽出匕首。

没有人,至少他没看见人,接着他看到一个小靴子尖从树后露出来。

陆忆风立刻放松下来,咧开嘴笑了。他可以像影子一样在林子里移动,这么说是公平的,不然他怎么可能一直跟着他?

陆忆风不由得说道:“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他们才能联合起来。”他说。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