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雪持续了两天,下的雪高过陆忆风的头顶。清理胜利者村到广场的积雪又用了一整天。
这几天他一直在帮忙照料高志鹏,给江琳琳雪敷,极力回忆落日遗迹暴动的一切细节,兴许对他们有帮助。
江琳琳脸上的肿消了很多,正在愈合的伤口很刺痒,眼周围仍是黑青色。可是第一个机会来了,陆忆风问她是不是愿意跟他去城里。
他们叫醒了黑密斯,硬拽着他和他们一起去。他埋怨他们,可没平时厉害。
他们心里都明白需要好好聊聊前几天发生的事,但不能在胜利者村的家里,那里太危险了。
事实上,他们走到了离胜利者村很远的地方,才开始讲话。
陆忆风挺长时间仔细打量着堆在狭窄的道路两旁高达十英尺的雪墙,担心它会不会倒下来,把他们闷在里面。
最后,史密斯打破了宁静。“这么说,咱们都要逃到那凶险莫测的林子里,哈?”他问陆忆风。
“不,”陆忆风说,“咱们不去了。”
“自己想过这计划的缺陷了,哈,亲爱的?”他问,“有什么好主意?”
“我想发起暴动。”陆忆风说。
史密斯密斯只是哧哧地笑着,他的笑不能算是鄙视或嘲笑,可这更让人心里没谱,这说明他甚至没把陆忆风的话当真。
“噢,我想来杯酒。不管怎么说,你让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啦。”他说。
“那,你有什么计划?”陆忆风反唇相讥。
“我的计划就是把你的婚礼办得完美无比。”史密斯说,“我给他们打电话了,重新安排婚纱照时间,可没说太多细节。”
“你根本没有电话。”陆忆风说。
“艾菲把它修好了。”他说,“你知道吗?她问我是否愿意做婚礼上把江琳琳交给新郎的那个人,我说越快越好。”
“史密斯。”陆忆风感觉江琳琳的声音不自觉地带有哀求的味道。
一群拿着铁锹的玩家从旁边经过,朝胜利者村方向走去,他们立刻停止谈话。也许他们能把那十英尺高的雪墙铲平。
等这些玩家离他们足够远的时候,他们离广场已经太近了。他们走进广场,不由得同时停住了脚步。
下雪的时候不会发生什么大事。这是他和江琳琳的共同想法,可他们却大错特错了。广场周围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面绘有血腥收获搏杀图案的巨大旗帜高高地飘在裁决大楼的楼顶,那些穿着一色白色制服的治安警在清理得干干净净的鹅卵石广场巡逻,在楼顶,更多治安警占据了高射点。
最令人恐慌的是新添加的东西——新建的鞭刑柱,几处围栏,还有一个绞刑架——赫然矗立在广场中央。
“罗穆卢斯下手够快的。”史密斯说。
离广场几条街远的地方,冒着熊熊火光,霍伯黑市被点燃了。
陆忆风立刻想到了靠黑市过活的玩家——格雷西、瑞珀和他所有的朋友。
“史密斯,你不觉得大家都还——”陆忆风说不下去了。
“噢不,他们聪明得很,这点事应付得了,换了你,即使和之前有一点不同,但在这待久了,你也会变聪明的。”他说,“哎,我最好去看看从卖药的NPC那还能弄到多少消毒酒精。”
他吃力地朝广场另一头走去,江琳琳看着陆忆风说:“他总喝那玩意干吗?”接着她有了自己的答案,
“我们不能让他再喝了,会要了他的命,现在的发生一切都不是一串游戏数据,最少也要弄瞎眼睛。我在家给他备了些白酒。”
“我也备了些也许能帮着他度过这段时间,直到瑞珀找到做生意的办法。”陆忆风说,“我得回家看看了,我得去看看高静。”
陆忆风开始担心起来。他原以为雪一停,她就该来他家,可到现在也没见高静的人影。
“我也一起去,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到蛋糕房看看。”江琳琳说。
“谢谢。”对于要看到的事,他突然不安起来。
大街上几乎没什么人,在这个时间,夹缝地带的打工玩家在矿上,新手们在学院,也稀松平常。现在还会去冒险地的玩家少之又少。
他们没上工,也没去学院。他看到一张张的脸透过门缝和窗缝在偷偷窥视他们。
暴动。陆忆风心想。多么愚蠢。
新手村有其固有的缺陷,而他和高志鹏却熟视无睹。要暴动就要打破现有的游戏规则、对游戏有一定认知和技巧,才会对GM以反抗。
虽然他们一直在从事冒险之事——打猎、在黑市交易、挑战游戏规则,可那之前都是可以重来的。
但对于夹缝地带的大多数玩家,他们都是新手,去黑市买东西都会被宰,又怎么能指望他们拿着武器或和一把石匕在会丧命的游戏中去广场集会?
仅仅在现在这个人人自危的情况下,看到他和江琳琳就足以让他们把伙伴拉开,把窗户紧闭了。
他们在陆忆风家见到了高静,她还在照看高志鹏,他病得很厉害,正在发烧。“我不能离开他不管,”高静说。
“我当然知道给高志鹏疗伤的是最好的医生。”陆忆风说。
“当然,”她说,“他再有一两个星期就可以回矿上干活了。”
“兴许到那个时候也开不了矿。”史密斯说,“有消息说,矿井要关闭一段时间,等贴出告示再说。”
“也许是下雪的缘故。”江琳琳说。
“我们会没事的。”陆忆风从兜里掏出一把金币支票,放在桌子上。“多给高志鹏买点药。”
他们从家里出来之后,他对江琳琳说:“你回去吧,我想去黑市那边转转。”
“我和你一起去。”她说。
“不,我给你惹的麻烦够多了。”他说。
“不跟你去黑市闲逛……我就没事了?”她冲陆忆风微笑着,拉起他的手。
他们一起穿过夹缝地带的街巷,最后来到霍伯市场,那里正在燃烧,这个区连治安警都没有派,因为他们很清楚没人敢来救火。
大火散发的热量融化了四周的积雪,黑水横流,连他们脚下都是。
“都是煤灰,以前留下的。”陆忆风说。这里到处都是飘浮的煤尘,充满了每一个缝隙,从地面到地板。这里以前没着火,真是令人惊异。“我想去看看格雷西怎么样了。”
“今天别去了,我觉得咱们今天去找他们未必能帮他们。”江琳琳说。
他们又回到了广场,他们在白米契的蛋糕店买了些蛋糕,他们谈论了会儿天气。大家都没有提起与家门口近在咫尺的不安的刑具。
离开广场前陆忆风注意到,那里的治安警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
时间一天天过去,情势越来越糟。矿井已关闭了几个星期了,只能靠打工玩法度日的玩家熬到现在,新手村已经有一半的玩家都在挨饿。
以前花费金币就能在在线商城里买到的食物,现在变成了每日限量出售。有食品劵的玩家也常常领不到东西。储物栏和邮箱空空如也。
在现实世界才有的粮荒与混乱,本一串数据就能解决的事情,居然发生在了一个游戏世界。
常有玩家触犯了游戏规则,被拉到广场遭到鞭笞,而这些所谓的违法行为早已被人们忽视,忘记是游戏里发生的事了。
高志鹏恢复过来了,他们没再提起反抗GM的话题,但混乱依旧在继续。
许多玩家的角色数据每况愈下,在广场遭到鞭笞、资源的售价依然在攀升,许多人迫不得已离开安全的玩家区进到林子里搜寻食物。陆忆风想他所目睹的一桩桩一件件只能更坚定他对立的决心。
唯一令人高兴的是,他说服史密斯雇用了高静做他的管家,不仅高静能挣到钱,史密斯的生活也大为改善。
每当进到史密斯的房间,看到房间整洁、气味清新、火炉上放着热饭热菜时,还真有种怪怪的感觉。
可史密斯对这一切似乎并没有留意,他正在为另外一件事苦苦斗争。
陆忆风和江琳琳把以前存储的酒定量给他,但即使如此,酒也快喝光了;而他最后一次见到瑞珀,也就是那个敢卖酒给史密斯的玩家,她的手被铐了起来。
走在大街上,陆忆风感觉自己像是遭到孤立的孤儿,玩家在公众场合,对他避之唯恐不及,可家里的人却往来频繁。
生病或受伤的人被不断地送到家里来,高静早已不再为她的治疗收费了。储备的药品也很快用光了,到最后,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给病人雪敷。
进到林子,当然,是很危险的。绝对危险。毫无疑问。就连陆忆风,也不敢贸然行事。
可一天早晨,他却进入到林子里。并非因为家里到处是生病或将死的病人,也不是不愿看到血肉模糊的脊背,或面黄肌瘦的玩家。
而是因为一天晚上江琳琳的结婚礼服送来了,里面夹着一张艾菲写的字条,字条上说礼服是经巴泽尔“总统”亲自看过了并确认了的。
婚礼。难道他真的会亲自过问每一个细节?他绞尽脑汁想要得到什么?是为了这个虚拟世界吗?
他答应给他们举办婚礼,而婚礼也即将举办,之后他就会杀掉他和江琳琳?从而对其他玩家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满足他观赏“血腥收获”的愉悦?
陆忆风不得而知。他想不出这是为什么。他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再也受不了了。他必须要逃出去,哪怕只有几个小时。
他在衣柜里翻来倒去,最后找到了卡尔文设计的冬装,那是为胜利巡演的娱乐场合准备的。
防水靴、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防雪服、保温手套。虽然他更喜欢自己平常打猎时穿的风衣,可这身高科技服装也许更适合今天的林中的艰难跋涉。
他蹑手蹑脚地下了楼,在打猎袋中装上吃的,悄悄溜了出去。
他穿过偏僻的街道,绕过小巷,来到有缺口的隔离网旁边,这里离刘三刀肉铺最近。
当他拿到弓箭,顶着飘落的雪花向野狼望的林子深处跋涉时,天已近破晓。
他下决心,一定要走到湖边,他已经也说不清为什么。也许要对这个地方告别,跟虚拟世界告别,跟他们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告别;
因为他知道他也许再也回不来了,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畅快地呼吸一次。只要能够再见到这个地方,其实陆忆风也并不在乎他们是否会抓到他。
走到那里用了两倍于平常的时间。卡尔文设计的衣服很挡寒,他走到时,身上已被汗水浸湿了,可脸却冻得发木。
冬日的阳光照在雪地上,使他视线模糊,加之他身体极度疲劳,内心十分失望,所以他没有注意到周围的变化——烟囱里冒出的袅袅青烟、地上的新脚印和烧松针的味道。
他走到离水泥房子只有几码远的地方却突然停住了脚步,不是因为烟雾、脚印或烧松针的味道,而是他清楚地听到身后咔嗒一声子弹上膛的声音。
凭着他的反应感,他本能地急速转身,拉满弓,内心很清楚目前处境对他不利。
他看到一个身穿白色制服、尖下巴的女人正站在他身后,她浅棕色的额头正是他弓箭要瞄准的位置。
一瞬间她的枪从手中滑落到地上,她正伸出另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把一件东西递给陆忆风。
“不要!”她喊道。
他不知所措,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未能及时反应过来。也许他们得到命令要将他活着带回去,之后折磨他,再给他身边的所有人都安上一个本不存在的罪名。
好吧,运气不错。陆忆风思忖着。
箭在弦上——就在他要把箭射出的刹那,他看到了她手里捧着的东西。
那是一个小白扁的面包圈,其实更像一块饼干,边缘已经有些潮湿了,颜色比别处也更深些。但饼干的中间位置却清晰地印着一个图案。
是他佩戴的胸针上的鸟——夜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