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王信虽然明白对付一只狼人非常的不容易。而且这只狼人是最厉害的狼人。但是王信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如何。不能让自己的队友失望。我王信。更不能让我的队友这只羊失望。我要让这只羊提升自己的信心。让这只羊在对抗狼句子这样凶猛的狼人的时候。不至于失去信心。不至于产生自卑的心理。我希望他能勇敢地去顶那只狼人。用他头的那双大角。绝对能让狼人感觉到痛苦。让狼人也感觉到悲哀。甚至让狼人也感觉到绝望。只有那样才能以及战斗让战斗停止。让敌人的进攻停止下来。让万恶的敌人不要永远的进攻,因为,我王信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人,我的队友。同样不是好欺负的,请你们想明白。
羊能看出来狼巨子很厉害,但是羊并不害怕狼巨子,因为羊知道,它不是一只孤单的羊,它的背后是强大的后盾,强大的让人感慨。
羊不有自主的感觉到,一种神秘的能量来袭,这种神秘的力量来自于那个叫做王信的人,王信的功力十分强悍,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了的,所以这只羊并不害怕。他知道王信非常厉害。他明白王信的帮助。绝对能够战胜这个长着狼头的人。我们暂且称他为狼人吧。
羊儿看了看狼人。心里头不爽。心想。刚才你这个狼人是不是想吃我的肉?怎么现在不说要吃我的肉了呢?你现在心里怎么想的?难道是我的羊肉不好吃吗?我的羊肉有盐巴。有调味料。味道应该是不错的。如果你真的喜欢吃羊肉。那么你就过来呀。张开你的大狼嘴。露出你的大狼牙。狠狠的咬啊!狠狠的咬。
但是虽然我是一只羊,没有长长的狼牙。也没有尖锐的狼爪。但是我这只羊不胖。也不怕你这只狼。我真的不害怕你这只狼人,虽然你是狼人。可能你吃过许多动物。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其中就包括羊儿。也许还有驴。也许还有马。也许还有猪。还有骆驼。我知道对于你来说一只羊算不了什么。吃一只羊只不过是一顿饭的时间。消化一只羊也只不过用了一天或两天的时间。因为需要耗费你多少力气。那么请你过来吃掉这只羊吧。如果你有勇气的话,你就过来吃。如果你没有勇气的话,那就算了吧。我知道你是一只狼人。但是我也知道。你这只狼人不是无敌的狼人。
即使你不怕我就这只羊儿。
但是我想你一定对我身后的人有所忌惮。因为我身后的人无敌于天下。那是九州世间最伟大的速神勇士。功力高到了一定程度。已经超出了凡人能够理解的程度。那是一种令世界为之暗淡的功力。
这种功力有多高?没有人能够理解。或许人类无法理解了。但是对于我这样一支知识渊博的羊来说,是可以理解。我明白。树神勇士的威力。我也明白树神勇士的正义感。我知道他很伟大,他的三观很正,他明白应该打谁,应该帮助谁,他不相信一只狼人能够干出什么正确的事情,所以它宁愿相信一只羊,相信一只羊的鬼话,比相信什么都中重要,的确也是如此,我这只羊的确是不负众望,能够把你这个狼人给打败在地,我这只羊不是白给的,而且我的思想要变得和树神勇士一样,变得十分的三观正确。
羊儿不会害怕狼巨子,因为心里有底气,羊儿知道背后有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王信在支持这自己,羊儿的自信是应该的要是谁又这样强大的支持者,谁都会变的自信的,于是羊儿很勇敢的冲过去,一低头就把狼巨子给顶倒了。
羊儿做的事情很勇敢,连王信都感觉到被感到了,他心中想,你真是一个勇敢的羊儿啊,我王信倒是没有看错你,你可以将那个叫做狼巨子的家伙给打败,真给我们争了一口气。
于是王信的能量依然不断的输送给这只羊。
这就是为什么这只羊能够,牢牢的把狼巨子打败之后,还能把胡言大相打败,这件事情看起来,眉目就很清晰了。
这是王信在胡言大相使用出绝招之后,产生了一种忘我的陶然的回忆之中,他的灵魂将他所遇到的这些事情,都想到了,从前往后,几乎没有什么遗漏。
现场这么多人,无一例外的全部陷入了这种回忆往事的局面当中。
就连珏璞王也不例外。
珏璞王首先回想起来,自己当年在玉族,励精图治,战胜了欺负他的金族和银族,和金钱王银钱王,做了都争,百年争斗,最终的胜利者是珏璞王。
但是珏璞王明白,这种胜利是暂时的,没有人知道金钱王和银钱王还能够高出什么幺蛾子来。
而珏璞王最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因为珏璞王最担心金钱王联合中州人族来惹是生非。
但是事实的确如此。
从珏璞王的女儿,珏燕开始,引出了战斗,和站争。
这场战斗也是持续了很久,双方损失很惨重。
但是玉族的损失明显更加的难以接受。
损失了近两万的人马不说,受伤的人更加是不计其数。
最后险些把自己也葬送了,多亏王信来到战场与地方进行了大战一场,这扭亏为胜,赶走了中州队伍。
自从珏璞王从战场回到了玉族,发现王信已经不见了,而且有人说看见王信中了一箭,不知伤势如何,珏璞王感觉到担忧不已,一是,为了王信的生命所担忧,二也是感觉到了,如果没有王信这样的高人相帮助,那么中州人马卷土重来的话,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从此珏璞王陷入了悲伤和沉思当中,明显的不能自拔。
这样的忧伤和悲伤让人感觉到身体不适应,从此珏璞王的身体越来越不舒服,明显的是得了疾病。
虽然说是达到了倾注全国之力去疗养,但是效果却不是十分有效果。
明白的人都知道珏璞王这是心病,心病还须心病医。
于是有人告诉珏璞王身边的人,珏璞王这是想念一个人啊,这个人的地位真是十分的重要。
算来算去,终于有人知道了,这个重要的人就是王信,那个能让珏璞王成为一代大帝王的男子。
王信成为了玉族人心中的英雄,每一个人都想知道王信他在哪里,他的人在哪里,他的心之所向是哪里?
如果说找到了王信,那么久能找到玉族的未来,就能找到珏璞王的那个丢了的魂。
所有人都这么想,所有人也都这么做,每一个人都去找这个勇敢的救世主。
田间,大地,都城,大山,等等地方都有玉族探马的身影。
他们不吃辛苦的去搜寻那个人的身影,他们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他们想要找的人,然后把他接回玉族,让他挽救玉族的未来。成为玉族的精神支柱。
每一个都幻想着能有这一天,但是想要找到王信又谈何容易啊,有的人去中州,有的人去其他州,没有人想到飘扬过海,但是其他的陆地地方,几乎都已经被人给找遍了。
甚至到了后来,连珏燕公主也亲自去找了,她也是希望王信能够快速的回到玉族成为玉族的精神食粮,让玉族人员团结在一起,快速的整合玉族的力量,以重新去对抗中州的来犯的力量,只有这样才鞥能够提振人们的信心和斗志。
珏燕从玉族出发了,她也要找到王信,所以她觉得只有自己亲自去找,才能够显示自己的诚意,于是他从玉族的出发,沿着那条亘古万年的河流,一路向着东方而来。
东方是一个神秘的地域,这里有万年的历史和悠久的文化,无论是谁都想要了解这片土地,想要了解这片土地生长的万物,也想要了解这片土地里面的所有人,诸如各种人才和法师和武术。
珏燕一路出发,一路飞奔,只想找到心中想要找到的人,已经无心去看任何路的风景。风景虽然很美,但是心情不美观啊,这就让珏燕感觉到有一点郁闷,他心中的想法很多,多的让她感觉到十分的不轻松,压力很大,这么大的压力之下,哪有时间看什么风景啊。
现在时间已经有点紧张了,珏燕想要点找到王信。
但是王信在哪里呢,天大地大,让我到哪里去找他呢,珏燕心里有点郁闷,他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找到王信,但是脚步还不能停止,只有走一步,算一步吧。
于是她走遍了大河,走遍了山川,走遍了群山峻领,也还是没有找到他想找到的那个人。
有一天她忽然发现有几个中州的侍卫,但是她想要躲藏,却没有时间了,被那几个侍卫看到了,但是她也不会武功啊,怎么和那些侍卫进行搏斗啊,根本就没有机会搏斗,只得被那些侍卫给抓了。
然后这些侍卫把她带到了中州,庞辙大人那里,庞辙大人见抓了珏燕,眼前一亮,心中产生了一个不可告人的坏想法,就是要召开一次屠龙大会,至于屠龙大会的龙,很特别,那就是同样出自玉族的一个麒麟兽,用这个麒麟兽代替一条龙,没有什么问题吧,毕竟大家都像是一条龙一样,同样的鳞片,同样的爪子,头角也十分相似,就是这样的一条龙,相信也会有多人相信这是一只准确无误的龙。
这回可好,不但有了龙,连珏燕也送门来了,珏燕这么漂亮,不会失去漂亮的意义,就用她来吸引所有参赛人员吧,让别人更加有动力的参加这场比赛。
庞辙的思维是错误的,但是他自己觉得自己很聪明,觉得自己似乎掌握了一切的局势。
这就是庞辙大人过于自信的结果,他只是算计到了如何吸引别人进行屠龙大会,为了霸占玉族的地盘,拥有那片十分神奇的土地,但是他似乎想错了,他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就是那个叫做王信的人,此刻已经在黄金城内了,如果庞辙知道这件事情的话,无论如何庞辙也不会召开这个劳什子什么的屠龙大会,一点意义都没有。
在庞辙的眼中和心中,只有把王信,这块难啃的骨头啃掉了,然后才能拥有任何释藏自我权利的可能。
否则的话,对于庞辙来说,其他的事情根本几没有用处的。
虽然庞辙很厉害,但是庞辙又不是神算子,他怎么能算到王信就在城中呢,所以他的计划,才刚刚开始的情况下,就被王信给破坏了。
当庞辙意识到那个人就是王信的时候,或许还有机会去补救,庞辙于是让三个猴子,擂台痛下杀手,想要把王信置于死地,但是王信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三个猴子此时此刻并不能战胜王信。
在庞辙感觉到黔驴技穷的时候,于是他想使用更加阴狠招式,想用城楼的炮火,把王信轰掉,这就是太让人生气了,而且一旦炮火点燃,几乎是不分敌我,全军毁灭的结果,就是这样的话,王信的心里是不开心的,他可不想让炮火将全城的一半人变化成炮灰,那就不符合他禅道和平的心念了。
王信想到跳城楼,阻止侍卫们向着人群开火,但是他去的有点慢,毕竟城楼有点高,不是高百尺,也的有几十米高,这让王信感觉到很为难,他不知道如何办,或许只有自己去才可以解决办法,但是几又是离得很远很远,那么现在最简单的办法很愚昧,很无奈,只有用自己的躯体去抵挡那门火。
于是王信向着城楼飞去。
于此同时,城楼的侍卫们也点燃了火星子。
就在这个尽管解药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
城楼的火,顿时哑了。
原来是布艺老僧和九个熊猫人来了。
王信此时也跳了城楼,众人相见,十分高兴。
布艺老僧阻挡了侍卫们使用火气。
而庞辙对布艺老僧此举,显然是十分不满意。
于是他又出了一个损人不利己的招式,让双方再打一次擂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