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枫刚想问,“你搞什么?”林木玲快速一手往他腰间揽去,顺势捏住块嫩肉狠狠一拧,同时一手捂嘴压低声音说:“凌枫帮我一下,有好处。”
帮人也没有这样帮的吧?要假扮男朋友?这他妈也太狗血了吧?你以为演电视剧吗?老子可是有原则的人,不会随便当个便宜男友。
“小枫!这是我父母,你叫王姨,林叔就行。”林木玲简单介绍之后,转头笑咪咪的看着凌枫,生怕凌枫拒绝似的,赶紧抛出了诱饵,“你配合我,我把周泽的近况告诉你。”
周泽不是跑路了吗?听林木玲话里这意思,是不是代表着警察已经锁定了他的行踪?接下来就是要实施抓捕了?
其实就算周泽真被抓了,凌枫也没指望他的欠薪能要回来。别说债主太多了,追回来的钱再怎么分也轮不到他。而且周泽既然选择跑路,想必早有后手,估计早都安排好财产转移,就算警察能抓到人,在他名下肯定是身无分文的。
不管怎样,警察如果真能抓到周泽,那也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对于这种无良老板,就应该让他把牢底坐穿。
对凌枫来说,只要周泽被抓,迟早他都会知道。就算警察不说,他的客户,他的业主朋友们也会跟他说。所以林木玲的所谓诱饵其实并没多大诱惑力,刚想一口回绝林木玲的无理要求,只是无意中看到她的神色有一丝慌张,眼神里有一分渴求又有几分哀伤,凌枫心头无来由的一软,叹口气,还是选择配合林木玲,当下见他强忍着腰间传来的疼痛,挤出一个极其灿烂的笑容,打起招呼:“王姨,林叔好!”
“你好!你就是小玲男朋友啊,小伙子长得挺帅还精神。”中年女子上下打量着凌枫,那眼神是越看越满意,频频点头问道:“你俩打算啥时候结婚呀?”
凌枫闻言差点一个趔趄,转身看着林木玲,双手伸出在她脸颊上往外拉扯着,一边用力,一边嘿嘿笑道,“阿姨不急!我才毕业,工作还没什么起色呢!等工作稳定之后再说,小玲你说对不?”
“对对对!”林木玲巴掌小脸硬生生的被凌枫扯成一张大饼,她当然不会示弱,手上使劲将凌枫腰间的嫩肉活生生的拧了个一百十度。
“先立业,后成家!”王姨点点头,神情却难掩失望,“那也行吧,只是要尽快。”
“我说,你们要在麦当劳聊到什么时候?”林叔在旁边插嘴问道。
“对对对我们换个地方,换个地方!”王姨一拍脑袋,像是刚醒悟过来,赶紧一手拉着凌枫往前走,说:“走!恰好也快到饭点了,跟叔叔阿姨一起吃个饭!”
“啊!我还有”凌枫话没说完,林木玲又大力的掐了一把他腰间,笑眯眯的说:“还有点不好意思是不?丑媳妇总得见家婆呀!今天难得全家有空,就这样定了。”
你才丑媳妇呢!凌枫心中腹诽一句,看这情形好像也不好拒绝了。谁让自己一步错步步错呢?既然认了这个“便宜男友”,现在女朋友家长叫吃饭,直接拒绝好像说不过去。
吃饭的地方是家粤菜馆,装修得古色古香,雕梁画柱,清一色的木头结构,是传统的中式江南风格,餐馆名“鼎宴”。
从迎宾,到大堂经理,似乎都跟林叔很熟,嘴里毕恭毕敬的叫着“林总!”,一路弯着腰把他迎进一个包厢。
包厢名出自诗经,叫雅南。里面的装修比较简约,一张约莫可供五六人吃饭的圆桌,圆桌上是盏水晶吊灯,墙壁上挂着副江南山水画,一张红木茶台,六张棕色矮凳,一套功夫茶具,边上有个穿着红色旗袍的服务员在泡茶,一看林叔等人进来,她赶紧站起来,双手按在腰间,屈膝一蹲,微微笑道:“林总好!”
林叔只是随意的点点头,侧头向跟着一起进包厢的大堂经理说:“今天家庭聚餐,小玲男朋友过来一起,做几个家常菜就好。”
“好的,林总!”大堂经理点点头就出了包厢。
“坐!”林叔指指茶台边的矮凳,示意凌枫入座。
“好!”凌枫上前一步,先拉开一张矮凳,笑着对王姨说:“阿姨你先坐!”
“嗯”王姨点点头,似乎对凌枫的有礼貌颇为欣赏。
“小玲!你坐!”凌枫让林木玲在王姨身旁坐下,先安顿好这母女俩了他自己才坐下。
没办法,不管是不是真男友,知书达理那是必要的,总不能给自己丢份不是?
“林总!今天喝什么茶?”旗袍女明显有点紧张,烫茶杯的双手都是一直颤抖着的。
“就喝”林叔抬头看着天花板想了一下,说:“今天就泡张行送的大红袍吧!”
“那个只剩一泡了!”旗袍女一边说着,一边起身拉开墙角处的恒温冰柜,从里面拿出一个小陶瓷罐。
“嘿你有福气了!”林木玲嘿嘿一笑,右手肘撞了撞凌枫,说:“我父亲那大红袍可宝贝了,H省XX银行张行长给他送的也就三两,号称是特供级的,在古代那就是专门给皇帝老爷喝的贡品,市面上不流通,就算你有钱也买不到。这三两大红袍,不是重大喜事,或者重要人物,我父亲根本不会泡。我之前也就喝过一回,今天沾你光,倒是能再享受一回。”
“小玲说笑了!”林叔摆摆手,说:“就一泡茶叶,不值一提。”
其实察言观色,从进鼎宴所有人对待林叔的态度,凌枫就明白他是极有身份的人。只是没人说,凌枫也不好问,反正估摸着不是什么大老板就是什么超级富豪吧。
这大红袍林木玲说的那么宝贝,吊起了凌枫的好奇心,今天倒是要试试。管他呢,反正当了便宜男友,沾点口舌之福算是报酬吧。
一系列繁琐的手艺之后,茶泡好了,林叔特意指了指凌枫,旗袍女会意便把第一杯递给凌枫。
茶汤呈棕褐色,闻起来有丝淡淡的苦味,同时又有一道独特清香在鼻梁处萦绕。入口的第一感觉,有点微苦,当茶汤从喉咙滑下食道时,却是一阵回甘,待落肚,浑身一热。
“好茶!”凌枫再不识货,也能品出这大红袍确实跟淘宝上卖的那种一千元一斤的大路货完全是两种味道。
“能不好嘛”林木玲也端起一杯,小小的抿了一口,极为享受的神情,说道:“这一泡,怕是顶的上普通人家一年的工资了。”
“小姐!应该是三年!”旗袍女认真的纠正道。
“这么夸张!”凌枫闻言咋舌,再也无法淡定,只感觉这喝的不是茶,是黄金,不,喝的是钻石吧!
“小凌!是哪里人啊?”林叔也抿了口茶,放下茶杯,轻声问道。
“广西,北海!”凌枫一边回答,一边好好打量起林叔。
林叔大约五十出头,头上戴着顶灰色鸭舌帽,圆脸剑眉,脸颊有点潮红,约莫一米七,身材瘦小,上身一件黑色圆领T恤,下身一条白色休闲运动裤,脚上一双白色布鞋。一身打扮,完全没有明显的牌子标志,极其休闲随意,但他坐在那里,便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自然而然的散发出来。
一看就是久居上位,非富即贵!
但是总感觉那里不对?
凌枫又仔细瞧了瞧,林叔确实剑眉星目,气势很足很强,只是脸部肌肉有点浮肿,再看H市白天室外3度以上的高温,这种天气还戴着帽子,有点反常。
依稀可以看到林叔的耳根处逞亮,并没有丝毫一根毛发!
凌枫一愣,想起刚刚林木玲让他假扮男朋友,生怕他不答应时,眼神里流露出的哪一丝哀伤。
一下子,凌枫就想通了!
林叔有病,掉发脱发,为了维持形象,这才大热天也戴着帽子,因为他要遮盖或许已经是没有半根毛发的光头。
掉发脱发,又脸部潮红浮肿,典型的放疗后遗症。
想到这里,凌枫又看了一眼旁边的王姨,只见她看向林叔时,神情总是带着淡淡的忧伤。
林木玲也一样,不管再怎么跟他打闹,在看向她父亲时,眼神深处的哪一丝哀伤一直都在。
完了!
凌枫忽然一惊,这便宜男友怕是不好当哟!
怪不得刚刚王姨第一次见面就问什么时候结婚,明明林木玲也就二十出头,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呢!哪有父母催得那么急的?
那么就只有一个理由了,怕是林叔这病不好治,甚至到了晚期,所以林家才急着催婚,想要赶在林叔走之前,完成嫁女的心愿吧!
刚刚不答应就好了,现在答应了,如果林叔真的摆出病情催婚,那凌枫答应呢还是不答应呢?
不答应,对一个时日无多的病人,似乎没有拒绝的理由。
可答应,那岂不是要假戏真做?
凌枫正纠结间,林叔开口了,“小凌在哪工作?要不要到林叔公司来帮忙?反正只要你跟小玲结婚,公司迟早都是你俩的,早些来早些熟悉也是好的。”